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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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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25 股票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XX
股票代码:200725 股票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XXTitlePh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7,894,481.99万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4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72,454.26万元(2012-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0倍。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会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经联合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联合评级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联合评级网站(www.unitedratings.com.cn)予以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六、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如果未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等发行人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导致发行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可能影响本期债券到期本息兑付。

  八、未来发行人将陆续投入资金建设合肥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8.5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合肥整机智能制造项目、合肥数字综合医院项目等项目,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发行人已根据现有资金规模、银团贷款、授信额度等实际情况对各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了全面规划,能够满足未来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发行人资本性支出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九、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4,417.06万元、171,398.55万元、182,786.66万元和140,833.68万元,在2013年扭亏为盈后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表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不断增强。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发行人盈利水平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十、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5,908.24万元、61,812.47万元、72,071.66万元和53,545.89万元,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全部由经营性应收款项构成,主要为公司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在正常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代垫费用及增值税返还款项,坏账风险较小。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其他应收款的收回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十一、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53次、9.04次、7.94次和5.60次,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所致。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如未来市场情况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发行人营运能力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十二、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4,950,069.43万元,质押资产账面价值为650,430.00万元,权利受限的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98,789.78万元。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权利受限资产规模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十三、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19.38%、29.84%、33.29%和32.95%,比重较大。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发行人营业外收入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产生一定影响。

  十四、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京东方”)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2016年3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69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面值不超过10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十五、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十六、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七、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A,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7,894,481.99万元(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6.1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2.77%;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72,454.26万元(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813.34万元、235,336.57万元、256,212.88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0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十八、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九、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十、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二十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二十二、本期债券简称为“16BOE01”,债券代码为“11235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2.80%-4.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3月21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十三、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发行公告。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十四、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十五、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六、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二十七、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八、本募集说明书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3月17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二十九、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授权及核准

  2016年1月13日,京东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1月29日,京东方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3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6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BOE01”,代码“112358”)。

  3、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4、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50亿元的发行额度。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起息日:2016年3月21日。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3月21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21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0、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将在网下面对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承销方式: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27、发行费用: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超过发行规模的1%。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债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3月17日

  发行首日:2016年3月21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2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2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升

  联系人:刘洪峰、崔志勇

  电话:010-64318888转

  传真:010-64366264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朱明强、韩勇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盛成

  电话:021-68801565

  传真:021-68801551

  (三)联席主承销商

  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项目负责人:周依黎、陈昕

  联系人:周依黎、陈昕、施小波

  电话:010-66220588

  传真:010-66220288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项目负责人:王伟洲、闫晓峰

  联系人:王伟洲、曹济

  电话:010-66555253

  传真:010-66555103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负责人:赵洋

  经办律师:马宏继、李艳芳

  电话:010-58091000

  传真:010-58091100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苏星、刘婧媛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联系人:叶维武、钟月光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盛成

  电话:021-68801565

  传真:021-68801551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开户名: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110701014700404066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六区8号1段

  负责人:陈进

  联系人:张晓丹

  电话:010-84504592

  传真:010-84504883

  2、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亚奥支行

  开户名: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15101730001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汇宾大厦2层

  负责人:王佳宁

  联系人:刘宇

  电话:010-84970755

  传真: 010-84982996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10900022910106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负责人:王庆彬

  联系人:应宏伟

  电话:010-66426372

  传真:010-66428205

  (九)本期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十)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负责人: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五、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发行人聘请联合评级对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级别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极低。

  联合评级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9级,分别用AAA、AA、A、BBB、BB、B、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AAA级: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AA级: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A级: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BBB级:偿还债务能力一般,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违约风险一般;

  BB级:偿还债务能力较弱,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很大,违约风险较高;

  B级: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大地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很高;

  CCC级: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度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极高;

  CC级:在破产或重组时可获得保护较小,基本不能保证偿还债务;

  C级:不能偿还债务。

  长期债券(含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不存在有无担保情况下的评级结论差异情况。

  (三)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评级对京东方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国内液晶显示产品制造的龙头企业,其业务规模较大、产供销模式成熟、生产基地布局合理、管理制度完善严谨、专利研发技术水平较高。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产品价格下行压力较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劳动力成本刚性增长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各产线生产调整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显示器件业务规模和细分市场占有率有望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智慧系统业务和健康服务业务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的加强,公司市场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巩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公司优势

  (1)随着大尺寸面板以及中小尺寸移动设备的需求增长,半导体显示行业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

  (2)公司资产业务规模较大、产供销模式成熟、生产基地布局合理、管理制度完善严谨,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3)公司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在显示器件生产的各个环节拥有众多的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数保持全球业内领先地位,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

  (4)公司智慧系统业务和健康服务业务的发展前景良好,随着公司业务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的加强。

  (5)2014年4月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资本实力大幅提高,货币资金较为充裕,经营现金流状况较佳。

  3、关注点

  (1)近年来,尽管全球显示面板需求稳定增长,但是随着激烈的产业竞争以及产品技术更新换代等原因,产品面临价格下行的压力。

  (2)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终端品牌厂商经营情况的波动将会给公司经营稳定性带来较大影响。

  (3)公司主要产品液晶显示器件为技术密集型产品,存在生产线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等风险。

  (4)公司未来拟建项目投资规模大,面临一定资金支出压力和新增业务投资风险。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京东方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京东方的相关状况,如发现京东方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联合评级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京东方、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总额(除长期借款外)为256.61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61.74亿元,尚可使用授信额度为194.8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行其他债券。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占公司2015年9月末合并报表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未超过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合并口径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1)利息偿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如下:

  1、北京电控持有京东方投资66.25%股份,是其控股股东。

  2、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北京博大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9%股份,上述两公司同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3、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渝资产业光电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表决权行使协议》约定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在行使公司股东表决权时按照京东方投资的意思表示与其保持一致。

  4、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通过《股份管理协议》将其直接持有的70%股份交由北京电控管理,北京电控取得该部分股份附带的除处分权及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将其直接持有的其余30%股份的表决权通过《表决权行使协议》约定与北京电控保持一致。(下转B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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