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6-008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6-03-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正筹划与南山控股相关的重大事项,鉴于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经申请,本公司已于2016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经过认真论证,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开市时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本次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4月6日(星期三)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6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