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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1版)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于2016年3月8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3月18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5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起草编制及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基本规章的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参与编制的涉密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对年度报告作出了书面确认意见,未有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华仪电气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26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科技”)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 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仪”) 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华仪”)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88,659.3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计划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注册地址为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法定代表人:屈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户外真空断路器、负荷开关、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科技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2、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96,000万元,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屈军;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风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3、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6%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持有其44%股权,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12号楼1层—6层;法定代表人:屈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风电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高低压电气设备。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4、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80万元;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新元南路600号1号厂房401室;法定代表人:吴展;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专用箱式变电站的制造、销售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5、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 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信阳华仪成立于2007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注册地址:信阳市工业城工十四路22号;法定代表人:华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户内外高压真空断路器及配件、高压负荷开关及配件、接地开关系列、高压隔离开关及配件、梅花触头系列及配件、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销售;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与调试;箱式变电站、箱式开闭所、三箱类产品、电缆分支箱、变压器的生产销售;五金电料及加工;电镀;静电喷塑;输配电工程;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主要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没有对控股子公司以外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的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88,659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344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88,315万元),占2015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25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6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道荣先生、陈帮奎先生、范志实先生、张建新先生、屈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胡仁昱先生、罗剑烨先生和祁和生先生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1.2亿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帮奎 注册资本:5,1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华仪风电产业园 经营范围:电能表、热量表制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技术开发、服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伯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428号(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生产的凭有效证件生产)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浙江华仪低压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中文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428号(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子配件、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浙江华仪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及配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水利水电设备、太阳能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电动机、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文字翻译;贸易经纪与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河南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道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 所: 信阳市工区路135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酒店管理。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浙江华仪矿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臧小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428号(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矿用开关及成套电器、移动式负荷控制中心的研发、制造、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2亿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对实业投资控股。(上诉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鑫 注册资本:54,000万元 住 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金属门窗制造、安装,海洋工程,石化、港口机械制造,电站锅炉附机制造,风电设备制造,建筑机械制造。 关联关系:系上市公司,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伊廷雷 注册资本:5,626万元 住 所: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张家岭村 经营范围:风电主轴研发、锻造,金属锻件、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钢材、钢锭、钢坯、铸件、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废旧金属制品回收。 关联关系:系上市公司,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注册资本:80,279.8152万元 住 所: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汽车、公路、家电、新能源装备、船舶、特种装备、环保工程、建筑工程、工程机械、石油、市政等领域高分子材料制品、金属材料制品、桥梁支座及桥梁配套产品、橡胶金属制品、复合材料制品及各类材料集成产品的开发、生产、检测、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桥梁、建筑检测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系上市公司,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上述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房屋租赁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故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24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0〕18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35,7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0元,共计募集资金9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1,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9.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79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2号)。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4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019,8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7元,共计募集资金22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5,94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30.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514.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3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5,809.4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48.14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75.87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0.2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1,485.3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98.37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003.7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2015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37.38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尚余407.00万元未支付,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发行费用23.3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15,945.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仪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时新能风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时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江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说明 2011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中原计划研发的“5MW风电机组”调整为“6MW风电机组”。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5MW风电机组”的4,500万元将全部转投至“6MW风电机组”项目。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研究计划、资金投入及总投资不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仍为19,280万元。 为应对公司电气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电气产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固定资产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项目实施主体、经济效益预测等均未发生变化。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遵照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华仪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 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23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16年3月8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3月18日下午在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独立董事罗剑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胡仁昱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道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15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5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6,751,153.6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5,115.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4,869,569.41元,减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派发的股利31,613,019.48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9,332,588.21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759,903,5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797,105.33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道荣、陈帮奎、范志实、屈军、张建新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201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贷款、信托、保函、票据、信用证等融资方式。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需要分期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关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关于终止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韦巍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同意补选祁和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投资与发展委员会:陈道荣、祁和生、范志实;主任委员:陈道荣 审计委员会:胡仁昱、罗剑烨、范志实;主任委员:胡仁昱 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罗剑烨、祁和生、陈帮奎;主任委员:罗剑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设立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27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为本公司担保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累计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88,659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计划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旨在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的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88,659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344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88,315万元),占2015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华仪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5日13 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5日 至201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3、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6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陈道荣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4月12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本公司董秘室 六、 其他事项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人:张传晕、刘娟 电话:0577-62661122 传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31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浙江华仪创投有限 公司(暂定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后的公司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后的公司名称为准),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3月18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股权结构: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资产重组、并购的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私募基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全资设立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的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将成为公司金融投资业务的管理平台,在促进产融结合、以资本及金融杠杆来驱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公司将通过该平台,建立与外部投融资的沟通桥梁,为上市公司的产业扩张、资源整合创造条件,实现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将对公司的后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经营风险。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市场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设立的创投公司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管理的风险。公司在投融资管理上仍然经验不足,可能存在设立的创投公司内部管理不顺及管理失误带来的潜在风险;在项目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方案设计不当、运营不畅、人员业务不熟练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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