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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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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1,364,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发展成为优秀的“面向企业信息化应用的物联网和融合通信技术、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与“面向广大个体消费群体的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支撑的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形成了企业信息化、信息服务和IT销售三大业务板块,同时,在车联网、信息安全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也展开了较为深度的研究和探索。

  1、 企业信息化板块

  (1)可信云计算:结合“自主可控”的国家信息安全要求,依托高科技央企品牌,在信息安全的可信计算领域积极进行战略布局,开展产业链合作和业务实践。高鸿拥有完整的可信技术产品体系和研发能力,具备领先技术优势,与产业链充分合作,是国内实际投入TPM2.0开发并推出产品最早的厂家。2015年,公司成为中国开源云联盟成员、中关村可信产业联盟成员(可信服务器产品标准副组长单位、可信存储产品标准副组长单位)、中国可信云社区成员,成功推动与武汉大学的技术合作、成为中国信息与通信研究院可信云技术评测标准组成员。

  (2)LTE-V车联网:2015年,公司进一步推动LTE-V车联网项目的研发合作和产业链合作,LTE-V标准化工作进入实质阶段,在3GPP、CCSA、C-ITS等国内外标准化组织中获得标准立项。围绕汽车电子产业链,公司积极与国内车企、地方政府等开展沟通,推动LTE-V项目加入亦庄车联网创新基地等示范工程。

  (3)企业信息化:公司子公司高鸿数据在企业融合通信细分市场具有广泛的行业影响力,是国内重要的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和信息化产品方案供应商。公司在年内开始信息安全产品方案的细分市场探索,快速构建了覆盖漏洞扫描、安全加固和系统运维过程的信息安全产业链基础。大唐融合呼叫中心业务具备雄厚的产品研发实力和丰富的技术服务经验,凭借其专业的解决方案、优质的服务、卓越的管控能力,组织开发和实施了多个电信行业、广电行业、政企等多个行业的大型应用项目,成长为业内知名的呼叫中心产业及融合通信领域、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及三网融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目前在广电行业客户服务系统市场占有率第一。2015年在广电行业的客服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分析、信息管控、资源管理、电子营业厅等BSS/OSS产品也逐渐成熟,得到广电运营商认可,进入到湖北、新疆、河南、陕西等地广电客户。高阳捷迅的电信运营商手机充值卡支付平台主要提供商,技术方案领先合理,性能稳定,在系统布设的灵活性上有一定优势,便于业务集中化管理,市场占有率较高,产品覆盖中国联通23个省,中国电信5个省,中国移动2个省,2015年又新拓展了中石油、虚拟运营商等新行业领域。

  2、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业务方面,高阳捷迅在互联网话费充值业务领域,继续保持细分业务领先地位。2015年高阳捷迅继续深耕细作充值及卡兑换业务,积极拓展“爱优兑”综合数字商品交易平台,稳固阿里支付宝、天猫、腾讯微信等核心渠道,拓展京东等新入口流量,引入金龙鱼、陆金所等客户,流量与游戏业务增长超出预期,相关合作渠道及生态拓展更加多元和丰富。

  运营商增值业务在2015年度面临行业整体下滑形势,公司积极聚拢资源,使公司业务规模基本得到保持,并成为运营商在该业务领域的重要合作伙伴。报告期内,国家对互联网彩票实施了禁售,公司后续将密切跟踪互联网彩票相关政策信息和业界动态。

  3、IT销售领域:高鸿鼎恒作为国内专业大卖场的IT产品专业供货平台,在江苏IT分销领域保持龙头地位。与联想、华硕、三星、DELL等强势品牌的开展核心代理合作,继续巩固和加大原有线下渠道销售份额的同时,积极拓展了苏宁易购、京东、天猫等线上销售渠道,市场份额不断扩大,2015年销售收入与利润持续增长。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对2014年度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执行了追溯调整,涉及股份数量为725万股,回购价格为5.27元/股,确认库存股以及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3,820.75万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坚持以“建立面向广大独立决策的投资和消费主体的服务体系”为发展战略定位目标,致力于从软件、硬件、服务等多方面满足各类客户多样化的需求,逐步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较高社会价值和投资价值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发展成为优秀的“面向企业信息化应用的物联网和融合通信技术、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与“面向广大个体消费群体的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支撑的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形成了企业信息化、信息服务和IT销售三大业务板块,同时,在车联网、信息安全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也展开了较为深度的研究和探索。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在生产经营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降本增效,推动了面向企业客户的企业信息化业务、面向个人消费者和中小企业客户的IT销售与服务业务以及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信息服务业务三个业务板块稳健发展、持续增长。

  公司紧密结合发展战略,对三大业务板块重点项目进行投资,提升产业链价值。2015年公司一方面通过内部优化自身业务,提升业务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将围绕自身业务及募投项目,实施产业整合。通过产融互动, 推进“十二五”发展战略的全面收官。通过围绕主导产业开展资本运作,为公司三个业务板块注入新的活力。以资本促进业务成长,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公司价值增值;整合资源,优化长期资产结构,处置低效资产;充分与国家宏观与区域政策对接,整合资源,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24,912,315.6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6%;实现利润总额161,505,290.5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80%;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85,388,001.6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38%。收入以企业信息化业务和IT销售业务收入为主。收入和利润均较上一年度有增长且净利润较收入增幅明显其主要因为高阳捷迅2015年全年100%的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拓展企业信息化业务及信息服务业务,优化资产结构,企业信息化业务及信息服务业务毛利略有上升。

  1.企业信息化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对企业信息化业务的定位“面向企业信息化应用的物联网和融合通信技术、产品的服务提供商”,推进自研产品业务走向自主可控的核心产品输出,推进系统集成业务向自主实施的核心解决方案演进;大力拓展行业信息化市场,陆续在智慧城市、平安城市中参与众多项目,取得了教育、司法、物流、消防等行业的重大突破;继续贯彻广电行业的纵深战略,基于BSS/OSS领域的示范效应,全面推广新产品线;充分发挥在广电行业的品牌优势,积极整合外部资源,全力拓展新行业,进一步提高行业市场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继续完善云呼叫中心业务布局,做好BPO基地运营统一管理,完善外包业务布局。

  2.信息服务方面

  报告期内,在信息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大力创新业务,在政策导向下完善并优化现有应用分发推广业务;移动话费支付SDK业务完成了系统构建,尚未能形成规模收入;在提供小额数字化商品交易信息服务业务方面,综合卡兑换业务仍处于业务推广初期,目前高阳捷迅加大力度发展流量充值以及虚拟电商卡业务,针对虚拟运营商提供综合服务平台已经正式开始搭建即将上线。

  3.IT销售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渠道优势,保持核心品牌产品的市场份额,拓展新产品新业务模式,提高直发货物的比例,减少物流环节,降低仓储物流成本,提高存货周转率,拓展苏宁易购、京东等线上销售渠道。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对2014年度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执行了追溯调整,涉及股份数量为725万股,回购价格为5.27元/股,确认库存股以及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3,820.75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增合并范围2家:本期新设成立二级子公司两家,分别为:大唐高鸿信安(浙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唐高鸿(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设成立三级子公司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景林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五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在大唐电信集团主楼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报告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现金分红11,827,285.20元 (含税),以2015年12月31日股本为基数即(591,364,260股)每10股派现金0.2元。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88,001.61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利润为55,809,831.40元。为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拟现金分红11,827,285.20元(含税),以2015年12月31日股本为基数即(591,364,260股)每10股派现金0.2元。本次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阅读了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和优化,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2)公司对采购验收与付款、投资决策、募集资金使用、销售收入确认与应收账款、资产安全、互联网业务、关联交易等进行了重点关注,确定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进行检查,确保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3)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同日公司公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费用为80万元,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和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促使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得到相同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内控和财务审计事务所,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费用为40万元,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和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促使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得到相同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内控和财务审计事务所,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收购高阳捷迅的关联方董事付景林先生、李茜女士对此事项回避表决。

  同意《关于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5年度高阳捷讯完成了业绩承诺,不需要进行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26.42万元,转销跌价604.91万元;本年冲回坏账准备716.90万元;本年核销坏账准备358.91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以下关联方采购企业信息化类产品,销售IT终端产品,具体如下:

  ■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付景林先生、李茜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我们核查,公司的关联采购行为、采购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和2015年执行的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所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下属公司租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主楼10层、11层,租用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八楼一层、二层、三层及塔2楼北侧平房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办公用房,租赁面积共计5040.2平方米,租金共计5,477,097.00元,租期一年。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付景林先生、李茜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下属公司租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主楼10层南、10层北、11层,租用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塔2楼北侧平房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办公用房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2)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公允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同意此项交易。

  (3)有关交易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本人意见,并经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各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联交易公告(一)》。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存款每日最高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预计向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公司可以向财务公司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公司出具的《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联交易公告(二)》。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出具的《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公司出具的《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贷款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出具的《公司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贷款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贷款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资金周转需求及公司后期发展需要,向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申请不超过6.5亿元贷款额度。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付景林先生、李茜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议案》,我们认为:上述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本项交易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而产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联交易公告(三)》。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数据”)、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信息”)、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通信”)、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阳捷迅”)、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鼎恒”)、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鼎远”)及大唐融合通信技术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融合”)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155,600万元。具体如下:

  ■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及大唐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各子公司更好的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发展生产经营,为股东获取利润,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为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大唐融合通信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公司所有下属单位向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拟为高鸿数据向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拟为高鸿通信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拟为高鸿信息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拟为高鸿数据在兴业银行西直门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拟为高鸿信息在兴业银行西直门支行申请的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6.拟为高鸿数据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16,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担保;

  7.拟为高阳捷迅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8.拟为高鸿信息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拟为高鸿数据在北京银行广源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0.拟为高鸿信息在北京银行广安支行申请的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1.拟为高阳捷迅在北京银行广安支行申请的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2.拟为高鸿数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的不超过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3.拟为高鸿数据在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4.拟为高鸿鼎恒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5.拟为高鸿鼎远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6.拟为高阳捷迅在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7.拟为公司所有下属单位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下属单位指:公司合并报表的所有单位。)

  18.大唐融合拟为无锡融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新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9. 大唐融合拟为无锡融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0.大唐融合拟为无锡融合在中国工商银行无锡新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3,6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对外担保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说明》及《公司章程》。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制度修订说明》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制度修订说明》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制度修订说明》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制度修订说明》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大唐高鸿设立义乌研究院项目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在浙江省义乌市设立“大唐高鸿义乌创新研究院”(暂定名),打造高鸿特有的研发中心,同时承担投融资平台和优质项目孵化功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对外投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适时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适时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3.《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4.《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所的议案》

  10. 《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申请贷款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及大唐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851 证券简称: 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5年度,公司对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母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2015年度末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对2015年度末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测试后,情况如下: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317.50万元,公司对存货(包含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进行了跌价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26.42万元,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04.91万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7,839.01万元。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6,594.01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除个别认定外,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716.90万元,核销坏账准备358.91万元,年末坏账准备金额为5,518.20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期末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包含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进行清查后,对部分存货账龄较长且市场价格下降较多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应收款项坏账的计提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个别认定以及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公司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一年以内0.5%;1-2年2%;2-3年10%;3-4年30%;4-5年50%;5年以上100%。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1,409.5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情况及专项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以上事项已经第七届第五十五次董事会审议,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409.52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核查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相关材料,并对《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公司计提2015年度减值准备作如下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4、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资产损失准备和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证据充分、合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下属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电信院”)租用大唐电信集团主楼10层和11层,为公司的办公场所,租赁面积共2199.2平方米,租期一年,租金为3,130,561.2元(不包括物业管理及能源费)。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中网通信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唐开元”)租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塔2楼北侧平房、学院路40号院内研八楼作为办公用房。租赁面积共2841平房米,租期一年,租金为2,346,535.8元(不包括物业管理及能源费)。

  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兴唐开元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和兴唐开元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高鸿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所的议案》,公司两名关联董事付景林、李茜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名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法定代表人:真才基

  注册资本:771,882.037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400011016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数据:2015年电信院合并总资产4371904.2万元,净资产2213007.6万元,营业收入2243996.9万元,净利润31853.1万元。(以上数据尚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视为公司关联人。

  2.名称: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七楼302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七楼302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法定代表人:尚维琳

  注册资本:304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轻工化工材料、装饰材料;家居装饰;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802005030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东为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数据:2015年兴唐开元营业收入110万元,净利润30万元,2015年末净资产2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办公用房

  大唐电信集团主楼10层和11层,建筑面积共2199.2平方米;塔2楼北侧平房,建筑面积为410平方米,研八楼三层合计面积共2431平方米,上述办公用房均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院内。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租金总额具体定价依据如下(租期均为2016.01.01-2016.12.31):

  ■

  以上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与电信院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房屋概况: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学院路40号,科研综合楼,其中公司租赁部分为十层南568平米,十层北568平米,十一层1063.2平米。

  (2)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仅用于办公,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租金为:十层、十一层建筑面积为2199.2平米,日租金为3.9元/平方米,年租金合计为3130561.2元;另支付供暖费和物业管理费等955,891.20元/年。

  (4)生效条件:经公司相关审批通过后生效实施。

  2.与兴唐开元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房屋概况: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塔二楼北侧平房,建筑面积为410平米。学院路40号院内研八楼,建筑面积2431平方米。供暖费和物业费另行支付。

  (2)租赁用途、租赁期限、金额:仅用于办公,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塔二楼北侧平房租金为300,120元,研八楼租金为2046415.8元。

  (3)生效条件:经公司相关审批通过后生效实施。

  六、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租金水平符合市场价格水平,租用面积与公司业务水平相当,租用有利于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八、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和电信院、兴唐开元均未有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1)下属公司租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主楼10层南、10层北、11层,租用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塔2楼北侧平房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办公用房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2)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公允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同意此项交易。

  (3)有关交易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本人意见,并经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各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公司2016年度拟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5亿元,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公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公司2016年度拟向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厘定,将不高于公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2.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高鸿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两名关联董事付景林、李茜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关联交易日存款余额上限为5亿元,授信金额上限为15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法定代表人:郭光莉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110108717831362

  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研究院100%的股权,为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历史沿革:财务公司成立日期为2011年11月22日,目前财务公司已开展的业务主要为存款、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代理、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

  财务数据: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8,601.50万元;负债总额183,513.28万元,其中:吸收存款余额180,321.55万元;所有者权益115,088.22万元。

  201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222,21万元;营业总成本3,493.98万元,其中期间费用1,261.08万;实现利润总额6,370.40 万元。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款第(二)条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可以在财务公司开设存款账户,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存款每日最高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可以向财务公司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提供结算、信贷、存款服务。

  四、金融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服务内容

  1.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2.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甲方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伍亿元整;

  (4)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支取存款时,乙方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5)甲方有权不定期地(每年不少于2 次)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下转B1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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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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