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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6-9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10:00整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庆寿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3月15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6年与关联方湖北国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武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武汉爱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汉优尼克工程纤维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9,3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高庆寿先生、高涛先生、彭斌先生、郝立群女士、钱静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2016年经营目标,公司根据运营情况及实际融资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押汇等综合授信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和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并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上述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拟投入保证金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头寸以公司现货用量和库存量为基础,业务时间为2016全年度。并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在上述额度内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4、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6-10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3月15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对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预计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9,340万元人民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6-11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预计2016年度将与关联方湖北国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武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武汉爱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汉优尼克工程纤维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9,340万元。201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47.99万元(未经审计)。

  2016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高庆寿先生、高涛先生、彭斌先生、郝立群女士、钱静女士回避了表决。

  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湖北国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道路”)

  住 所:武汉市东西湖区三店农场场部

  法定代表人:袁长喜

  注册资本:10,37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承接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公路、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B类,需持有效许可证件经营);销售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租赁、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9,060.59万元,净资产10,393.88万元;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26.50万元,净利润7.97万元(未经审计)。

  (2)湖北武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麻高速”)

  住 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高庆寿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武汉至麻城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57,159.82万元,净资产57,001.57万元;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41.36万元,净利润-188.83万元(未经审计)。

  (3)武汉爱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爱康”)

  住 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青王路小黄山特8号

  法定代表人:肖典鳌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及公路工程市政设施辅助配套工程;环保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机械的租赁;沥青混凝土及水泥制品的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8,491.04万元,净资产1,370.12万元;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4.28万元,净利润149.46万元(未经审计)。

  (4)武汉优尼克工程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优尼克”)

  住 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高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志诚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路用建筑材料、机电产品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4,473.26万元,净资产397.48万元;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9.17万元,净利润1.34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1)国创道路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创集团控制,因此,本公司与国创道路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武麻高速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创集团控制,因此,本公司与武麻高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武汉爱康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的联营公司,因此,本公司与武汉爱康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武汉优尼克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创集团控制,因此,本公司与武汉优尼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各关联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是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目前生产经营发展状况,预计2016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9,34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工程劳务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所总额不超过24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根据2016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上述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6-12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目的和必要性

  石油沥青是公司的主要生产原材料,近年其价格持续波动,为规避上述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决定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运用其可发现价格功能,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价格低时,通过买入期货套期保值,以期货采购代替现货库存;价格高时,通过卖出套期保值锁定库存风险,从而锁定成本,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保证经营业绩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即:石油沥青期货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2016年全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如拟投入资金有必要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应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投入总额的议案及其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公司开展石油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进行石油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因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主要产品改性沥青的铺设处于整个道路施工的最后一道程序,通常公司与业主所签订的销售合同执行期限大都较长,原材料中远期价格变化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风险,拟在期货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石油沥青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总体来看,公司进行石油沥青期货套期保值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业务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每日结算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规定了套期保值方案的设计原则并明确了套期保值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即:石油沥青期货品种;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并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基本业务处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中有关金融衍生工具或套期保值的规定执行。

  6、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八、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按照《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6-1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15年11月4日

  2、变更原因:2015年11月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于2015年度开始执行,并作追溯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制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新增补充规定。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采用追溯调整法重述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批准

  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6-1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6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4月6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5日15:00至2016年4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邮编:430223

  传真:027-876174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3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琴

  3、联系电话:027-87617347-6600

  4、指定传真:027-87617400

  5、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6、邮编:430223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7

  2、投票简称:国创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国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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