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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表面活性剂及油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并提供食品安全等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表面活性剂主要产品包括AES、AOS、磺酸、MES为代表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以6501为代表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具有较好的去污、发泡、分散、乳化、润湿等特性,广泛用作洗涤剂、起泡剂、润湿剂、乳化剂和分散剂,为宝洁、联合利华、纳爱斯、立白、白猫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日化企业提供中间体原料。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杭州油化主要以棕榈油为原料,生产氢化油、硬脂酸、甘油、单甘脂、金属盐及其他助剂等油脂化工产品,在高分子材料、涂料、纺织、食品、塑料、橡胶、皮革、造纸、石油等方面均有广泛的应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迫切要求化工产品朝着低毒、天然、对环境无污染的方向发展,由于以天然油脂为主要原料的油脂化工产品具有毒性低、易生物降解、同环境适应性好等优点,因此取代以石油、天然气、煤为主要原料的化工产品是油脂化工产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公正、浙江宏正,主要提供食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业务,通过参与浙江省内各级政府部门第三方检测认证招标、以及为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质量检测外包服务,通过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高效的检测认证服务,取得检测业务收入。 公司主要以天然油脂产品为原材料,生产的表面活性剂及油脂化工产品,被列入国家鼓励类产品,行业发展前景较好。作为中间体原料供应商,应用于下游客户生产日用洗涤产品、以及作为塑料、橡胶及其他材料的生产助剂,具有稳步增长的市场需求,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根据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公司天然油脂基表面活性剂产品的总销售量位居同行业前列。2012-2014年,公司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销量占行业内总销量的比例分别为19.24%、22.72%及19.29%。其中,公司第一大产品AES及第二大产品AOS在2012、2013及2014年的销量均保持在同行业第一位;2012-2014年杭州油化在油脂化工领域的销量占行业内总销量的比例分别为6.46%、10.34%及6.47%,为国内油脂化工前十大生产企业之一。 在检测业务方面,浙江公正已提供多年的检测认证服务,在浙江省食品安全检测领域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较高的知名度,为该检测领域龙头企业。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所持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两个条件,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有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真实财务信息。经公司第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核算,调整增加投资性房地产期初余额128,652,378.26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19,297,856.74元,增加盈余公积期初余额10,935,452.15元,增加未分配利润期初余额98,419,069.37元,增加本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余额4,200,000.00元,增加2015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200,000.00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公司发展跨越历史性阶段的一年。这一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产能严重过剩,日化行业仍处于不断洗牌阶段,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积极开拓,表面活性剂及油脂化工产销量和检测服务收入较上年度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进一步整合第三方检测认证业务,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赞宇检测,将浙江公正和浙江宏正股权注入到赞宇检测,并投资设立了金正检测控股子公司、实施收购杭康检测;实施杭环检测的兼并收购,公司检测业务由食品领域向环境领域拓展,安全、环保、健康检测服务平台雏形已搭建完成,将不断增强了检测板块的盈利能力。 2015年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融资项目,收购如皋市双马化工持有印尼杜库达和南通凯塔60%股权,为公司大力发展天然油脂化工业务、延伸产业链并降低生产成本奠定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所持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两个条件,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有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真实财务信息。经公司第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核算,调整增加投资性房地产期初余额128,652,378.26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19,297,856.74元,增加盈余公积期初余额10,935,452.15元,增加未分配利润期初余额98,419,069.37元,增加本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余额4,200,000.00元,增加2015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200,000.0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5年投资新设浙江赞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并将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公正70%股权、浙江宏正75%股权注入到浙江赞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对该全资子公司的出资 。 (2)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赞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与义乌市中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浙江金正67%股权。 本公司已将上述两家投资新设的子公司纳入2015年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13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在公司A1813(古墩路70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3月1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银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钟明强先生和翁晓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全年利润总额27,057,869.63元,净利润18,041,642.3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68,653.51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344,318,943.01元。 为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董事会研究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预案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6、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6年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0、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有股权转让竞拍的议案》; 公司为取得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油脂化工领域的行业地位,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参与杭州油化国有股权转让竞拍。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参与国有股权转让竞拍的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12、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6- 022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5日(周五)下午13:30 3、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周四)—2016年4月15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14日下午 15:00—2016年4 月1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8日(周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813大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18楼)。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年4月8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 2016年3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 4月13—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813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4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4、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5、会议联系人:任国晓、郑乐东 联系电话:0571-87830848 传真:0571-87830847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4月15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37;投票简称:赞宇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代表议案3,依次类推,具体如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加投票。 2、采用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00 至2016年4月15日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激“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755-25918485 25918486 传真:0755-25918487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赞宇科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附:参会回执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6年4月8日,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持有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时间: 注:授权委托书、参会回执剪报、复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4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在公司A18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3月14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全年利润总额27,057,869.63元,净利润18,041,642.3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68,653.51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344,318,943.01元。 为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董事会研究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预案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6年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各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015年,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5.15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10.56亿元。随着公司日用化工、油脂化工两类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不断增长,加之大力开拓第三方检测认证业务、积极稳健地推动贸易代理业务,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及贸易项下的融资授信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制订了201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总体额度申请议案,由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授信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授信银行签署相关协议,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期限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核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自身申请银行融资综合授信的资信能力,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核定2016年度银行融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核定担保额度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授信担保合同,明确具体的担保主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2)注册地址:嘉兴港区嘉化工业园内 (3)注册资本:28500万元 (4)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十二烷基苯磺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27日),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一般经营项目: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皮革化学品、塑料助剂、洗涤用品、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配套工程服务;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蒸汽供应、仓储管理服务(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5)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6)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47,069,976.81元,负债为154,483,303.01元,净资产为392,586,673.80元,资产负债率为28.24%;2015年营业收入为516,464,403.21元,净利润为14,593,693.27元。 2、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2)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3)注册资本:1,520万元 (4)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氢化油、硬脂酸、甘油、硬脂酸盐、单甘酯、复合热稳定剂、脂肪酸甲酯、脂肪酸、辛癸酸甘油酯、70S、脂肪酸酯、辛酸、癸酸(以上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收购天然动植物油脂(除需国家专项审批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范围详见省厅[2003]登记制2783号资格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5)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86.8421%的股权,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1579%的股权。 (6)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57,823,907.20元,负债为407,332,094.00元,净资产为150,491,813.20元,资产负债率为73.02%,2015年营业收入为767,514,026.80元,净利润为7,065,243.24元。 3、KINGMOUNT INTERNATIONAL PTE. LTD. 该公司位于新加坡吉保路19号日报大厦,认缴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于2014年10月9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及股权投资业务,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3,325,342.25元,负债为118,818,424.47元,净资产为-5,493,082.22元,资产负债率为104.85%,2015年营业收入为463,857,580.25元,净利润为-5,499,230.4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授信担保合同,明确具体的担保主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求,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各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均具有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此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163.01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16,807.11万元)的比例分别为26.68%。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国有股权转让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1、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集团”)持有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油化”)13.1579%的股权,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28日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35万元。该交易事项已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公司为取得杭州油化100%股权,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油脂化工领域的行业地位,提高决策效率,拟参与竞拍。公司符合产权转让信息发布中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由于该部分股权性质为国有股权,须严格按照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程序进行,是否取得该部分国有股权还需待最后竞拍结果而定。 (二)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有股权转让竞拍的议案》。 本次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竞拍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方概述 名称: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00000031027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宝石山下四弄13号 法定代表人:沈立 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以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通过控股、参股、投资、购并、转让、租赁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的服务;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三、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油化13.1579%的股权。 根据杭州产权交易所的公开信息,本次拟受让的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一)杭州油化基本概况 名称: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81000207029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经八路1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152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制造、加工;氢化油、硬脂酸、甘油、硬脂酸盐、单甘酯、复合热稳定剂、脂肪酸甲酯、脂肪酸、辛癸酸甘油酯、70S、脂肪酸酯、辛酸、癸酸(以上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收购天然动植物油脂(除需国家专项审批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范围详见省厅 [2003]登记制2783号资格证书)。 (二)杭州油化股权结构 ■ (三)经营及资产情况 杭州油化始建于1973年1月,是由原国家轻工业部投资兴建的国有中型企业。2000年12 月在杭州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完成企业转制,转制完成后成立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万元,其中法人股1,350万元,自然人股170万元。法人股东由杭州化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油化职工持股会组成。杭实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为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1579%。2012年4月职工持股会与自然人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本公司。 2010年杭州油化整体搬迁到临江工业园区,公司现有在册职工260人,总用地面积15.6万平米,建筑面积约3.8万平米,总产能为10万吨/年,已启动二期工程的建设,将延伸生产链,涉足更广泛的精细化工领域。2014年产品销量为10万吨,营业收入6.33亿元 。 1、杭州油化财务数据: 根据杭州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交易标的2015年、2016年1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该项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杭州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杭州油化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其他情况 杭州油化原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此次收购事宜不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不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四、交易定价 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杭州油化股东权益在2015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25,329,825.19元。该评估报告已经杭州市国资委备案。转让参考价格为2535万元。 五、挂牌转让交易的主要条件 1、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00万元; 款项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应在成交当天付清20%定金和交易服务费(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定金,不足部分当天补足,多余部分自动转为相应成交款),应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定金可冲抵相应等额的最后一笔成交款)。 2、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为愿在挂牌起始价及以上受让本次股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且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具有企业净资产(含合并报表)人民币5亿元(含)以上、资产负债率50%以下的企业(意向受让方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经审计的2014年财务报告)。 2)意向受让方承诺帮助支持杭州油化融资,支持杭州油化的经营发展战略及规划,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意向受让方提交承诺)。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投资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本次股权受让(意向受让方提交承诺)。 3、其他相关内容 1)本次挂牌交易公告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挂牌转让标的和杭州油化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杭州油化本次股权转让的专项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所涉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挂牌资料内容及挂牌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股权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职工安置: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油化应继续依法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维护、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是杭州油化公司股东,杭州油化章程中载明的转让方作为股东享有的各项权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继。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杭州油化的债权、债务,杭州油化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杭州油化承担。 其中,截至2015年3月31日杭州油化欠转让方776.834947万元、杭州市工业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0万元,共计3776.834947万元应在2016年4月20日前偿还。逾期未归还的,杭州油化须自2016年4月20日起按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计付资金占用费;如逾期一个月未归还的,须同时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受让方须承诺保证督促杭州油化及时清偿,并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根据杭州油化与杭州市滨江区土地整理与测绘中心签订的按签协议书,2010年6月杭州油化进入搬迁程序,2010年末杭州油化搬迁完毕,搬迁收入结余结转至资本公积。为了保证原厂区退役后进行再次开发建设,杭州油化原工业用地转化为其他用地类型的土壤需要进行相应的修复处理,且修复费用由杭州油化承担。根据2015年2月5日杭州高新区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和杭州市滨江区土地整理与测绘中心共同出具的《杭州油化退役厂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相关费用测算》,预计将发生费用约1300万元,杭州油化已按照该金额预估费用(帐列预提费用),本次评估对该费用按账面值确定,若期后实际修复费用与该测算成本存在差异,差异额由原股东按照原所持股权比例享受或承担,杭州油化和本次股权受让方应于该实际修复费用确定完毕之日起3日之内与转让方进行清算。 5)转让方特别告知:本次股权转让专项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事项除本合同特别约定需要均不再进行清算,其相应的或有损益由股权转让后的杭州油化或其全体股东共同承担或享受。 6)本次挂牌转让成交后,按转让方的要求,杭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已收款项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和受让方对挂牌交易标的的交割有异议的,由双方自行解决,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和杭交所不承担责任。 7)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坤元评报(2015)659号《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油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坤元评报(2015)659号《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油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油脂化工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性行业,为了提高杭州油化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必须投资建设新项目,开发新产品,扩大产能规模,因此后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鉴于杭实集团为国资委下属单位,对外投资需要履行的程序比较复杂,会影响杭州油化项目实施的进度公司,其管理决策程序不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公司拟参与杭州油化的竞拍,成为杭州油化100%控股股东,目的是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源及管理优势,促进杭州油化巩固其行业优势,使公司在油脂化工领域的技术和市场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竞拍事项成功后,公司将持有杭州油化100%股权,有利于提高杭州油化决策效率,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对进一步拓展油脂化工业务具有积极作用。 七、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参与杭州油化13.1579%国有股权的转让公开竞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 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21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银军先生、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财务总监陆伟娟女士、副总兼董秘任国晓女士、保荐代表人肖鹏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6- 023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1日,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较小,未来持续发展的盈利预期良好,本次实际控制人提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是相匹配的,是合理的。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前6个月持股变动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审议前6个月,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 2、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公司内部股东)及董监高承诺在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1、公司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利润分配预案中的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公积金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报告期内摊薄后每股收益为0.05元,摊薄后每股净资产为3.65元。 2、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说明 1、提议人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00元,共计募集资金7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61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38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48.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6,535.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4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6,177.4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87.38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05.70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2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7,383.1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13.61万元。 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66.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赞宇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河北赞宇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2014年6月公司、河北赞宇公司与财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2015年5月9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3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河北赞宇并用于“年产6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建设的议案》,2013年度公司将7,000万元超募资金向河北赞宇公司增资,2015年度该工程项目共计支出449.45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与公司的整体绩效相关,项目建成后将促进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但存在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支出。 [注2]:年产7.6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AES)项目因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行,产成品销售价格下降更为迅速,AES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劳动力成本及运输成本上升,虽该项目生产量达到设计要求,由于毛利率下降,未达到承诺的效益。 [注3]: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项目—3万吨项目因其他表面活性剂的价格持续大幅下降,使MES的价格优势受到削弱,同时因表面活性剂等原料价格大幅走低助推了下游应用企业效益的大幅提升,影响了下游应用企业使用MES新产品的积极性,从而市场推广进展较慢,导致未达到承诺的效益。 [注4]: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地位于浙江省青山湖科技城,根据浙江省政府要求,青山湖科技城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地下工程统一由临安市城建投资公司建造,该部分工程已于2012年10月完成,施工单位尚未和公司正式结算。本期支出为地上建设工程款及装修款项。因科技城周边单位尚未完成地上建设,本公司推迟装修等后续工程。项目预计完工时间由2015年10月延迟至2016年6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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