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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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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80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是主营钢结构(电厂钢结构、石化钢结构、民用建筑钢结构等)和铁塔类产品(输电线路铁塔、广播电视塔、通信塔等)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电力、广电、石化、通信、建筑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公司业务范围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钢结构专业承包、电力设备修造、压力容器制造、新技术与新材料等多个领域。

  公司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和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同时拥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广播电视全系列生产许可证和输电线路750kv生产许可证,是国内能够生产最高电压等级1000kv输电线路铁塔的企业之一。

  公司的业务优势突出,公司产品的行业地位综合表现为行业领先。在电厂厂房钢结构及空冷平台钢结构市场,居行业龙头地位;在广播电视通讯塔及微波塔市场,居行业龙头地位;在输电线路铁塔及变电站架构市场,居行业前列;在石化能源钢结构及民用钢结构市场,同样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巩固主营业务产品市场占有率,从市场营销、研发创新、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各方面,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针对新的市场变化,公司管理层积极开拓,主动求变,先后向光伏能源钢结构、工业仓储钢结构、烟气净化钢结构市场进行了拓展,并在经营模式多元化方面做出有效尝试。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度,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与工作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加强生产管理,提升生产工艺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克服市场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有所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653.29万元,同比上升19.38%;实现营业利润6004.64万元,同比下降3.06%;实现利润总额6279.62万元,同比上升1.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6.59万元,同比上升12.85%。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406188.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6107.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28元。

  2015年,沿着既定发展战略,公司采取的针对性经营措施如下:

  (1)主营业务钢结构类、铁塔类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国内的电力钢结构市场,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国外电力钢结构市场也未呈现复苏态势。同时,电网常规招标规模有所调整,竞争更加激烈,利润率降幅明显。公司积极开拓新市场,在募投项目逐步运营的情况下,积极扩大竞标范围、调整细分产品产能,增强产能规模优势,满足新增业务增长需求。

  (2)石油化工市场方面,2015年度继续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石化及关联行业的业务拓展能力,实现产品结构升级的持续突破。

  (3)新能源市场方面,根据国家能源政策的调整与指引,公司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与市场投入,发展光伏能源钢结构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

  (4)工业物流市场方面,公司创新经营模式,通过多元化投资与合作,以项目带生产、以生产引项目,提升工业仓储钢结构产品的生产能力与规模。

  (5)积极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合约及业主需求认真实施泰兴虹桥工业园区安置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树立项目品牌与企业形象,积极开发新项目。

  (6)团队建设和研发方面,2015年公司一如既往重视科研投入,培养技术人才队伍,提高研发效率和技术水平。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持有92项专利证书(包括8项发明专利,84项实用新型专利)。

  (7)产品质量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从设计、采购、生产、交验的全程管理,注重品质,客户满意度优。同时也深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了人力资源工作模式,提升员工归属感和执行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投资合资项目公司南京世能公司及上海世利特公司,实施“南京新一棉屋面5.0MW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及“上海日立屋面2.5MW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2015年6月,公司与上海世利特公司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0元价格受让上海世利特公司800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上海世利特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止股权受让日,上海世利特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尚未实际开展业务,净资产为0元。

  2015年7月,公司与南京世能公司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0元价格受让南京世能公司800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南京世能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止股权受让日,南京世能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尚未实际开展业务,净资产为0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韩方如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9.49元。截至2011年1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717,81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6,666,0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恒信验报字【2011】1301号)。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0.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

  ※1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将“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2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变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3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控股子公司南京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世能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开立“南京新一棉屋面5.0MW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期末余额分别为12,451,806.09元和3,791.96元,本公司持有南京世能公司80%股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募集资金余额分别为9,961,444.87元和3,033.57元。

  ※4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控股子公司上海世利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利特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开立“上海日立屋面2.5MW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期末存款余额8,989,990.05元,本公司持有上海世利特公司80%股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为7,191,992.0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0年3月制定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3年4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分别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自2012年7月27日起银行名称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方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1年9月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变更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3年5月公司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4年9月公司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4年8月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使用扣除应付未付款项后的全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迁西 40MWp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公司为新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5年6月公司将“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5年7月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变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南京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南京新一棉屋面5.0MW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上海世利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上海日立屋面2.5MW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1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6年3月11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9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邱锡柱委托敖巍巍表决、权锡鉴委托独立董事张世兴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第四节。《公司2015年度报告》刊登于2016年3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审字第904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653.29万元,同比上升19.38%;实现营业利润6,004.64万元,同比下降3.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6.59万元,同比上升12.8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为45,375,591.5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537,559.16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20,850,802.72元,减去本年应派发现金红利403,387,500.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8,301,335.13元。

  公司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80,75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46,84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7、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报告及相关意见详见2016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向中国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2、向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3、向中国工商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4、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南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5、向交通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6、向中信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董事长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计划运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产品类型为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2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续租关联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韩方如、韩汇如、邱锡柱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子公司苏州东方铁塔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日起租赁苏州立中实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1188号土地上的厂房及办公楼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租期为五年,年租金为8,095,596.00元。苏州立中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15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得到良好履行,租金已按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及披露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2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苏州东方铁塔有限公司续租苏州立中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1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针对201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该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对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全体监事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续租关联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苏州东方铁塔有限公司租赁苏州立中实业有限公司的厂房及办公楼,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内容和程序上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2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之相关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募投项目资金结余情况,部分募集资金一定时间内尚不需要使用,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78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66.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月28日出具的天恒信验报字(2011)1301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由公司施行集中管理,并分别与募集资金各专户管理银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项目投资实施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79,371.7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84,743.196万元。

  (1)、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2011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19,600.00万元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其中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建设项目12,000.00万元,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6,000.00万元,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600.00万元。

  (2)、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9,700.00万元;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正常经营流动资金 15,443.196万元。

  (3)、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11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对子公司泰州永邦重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超额募集金20,000.00万元用于对控股子公司泰州永邦重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11年5月31日,公司完成对泰州永邦公司的增资,本次增资业经苏州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泰州开发区分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中兴分验字[2011] 074号)验证。

  3、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公司节约募投项目建设支出以及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减少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公司募集资金出现部分节余。根据2015年7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8月19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39,438.9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55,365,500.69元(不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96,662,000.0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

  公司会定期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每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相关信息。

  8、关联关系

  公司与购买理财产品受托方之间应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投资。公司已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事项等行为,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下转B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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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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