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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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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不超过1,538,411,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长期聚焦于专网通信行业,主要从事对讲机终端、集群系统及调度等专业无线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是我国专网通信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全球专网通信的技术领先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政府公共安全部门、公用事业以及工商业用户的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和日常工作通信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线包括:模拟产品及解决方案、DMR数字产品及解决方案、TETRA数字集群产品及解决方案、PDT数字集群产品及解决方案、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等,具体如下:

  1、模拟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完成模拟向数字技术的演进,现有模拟产品在市场过渡阶段仍持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

  2、DMR(Digital Mobil Radio)数字产品及解决方案

  DMR 是由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 制定的基于TDMA技术的开放性数字无线通讯标准。是目前全球市场上主流的专业无线通信数字技术之一。公司DMR全球产品竞争优势明显,报告期内推出的一系列DMR产品及解决方案得到行业用户的高度认可,公司DMR销售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3、TETRA(Terrestrial Trunked Radio)数字集群产品及解决方案

  TETRA是由ETSI制定的开放数字集群标准,是全球最主流专业无线通信数字技术之一。公司拥有Tetra标准的主要核心技术,相关技术持续升级,新一代技术(TEDS)中处于全球领先的地位,能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公共安全领域及不同行业中广泛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HMF成功中标超6亿元的C2000荷兰全境公共安全项目,标志着公司在欧洲公共安全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

  4、PDT(Police Digital Trunking)数字集群产品及解决方案

  PDT标准是由国家公安部主导制定的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通信标准,是中国公共安全数字集群通信行业标准。公司作为总体组组长单位,拥有多项PDT标准的核心专利,在产品方面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公司目前拥有PDT标准的全系列产品,并形成一系列完整的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中标了重庆公安二期PDT数字集群等多个项目,市场份额遥遥领先。

  5、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

  公司作为全球专网行业的领先企业和国内专网龙头企业,是目前极少数大力投入宽带专网技术研发的专网厂商之一;公司作为国际标准组织3GPP会员、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成员、B-TrunC宽带集群(国家标准)产业联盟理事单位,积极参与宽带专网集群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并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发我国下一代集群通信技术。

  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将遵循B-TrunC国家标准及3GPP 国际标准,实现多种制式窄带专网系统与LTE宽带专网集群系统的互联互通及平滑过渡,为行业用户提供专网智慧云统一通信平台。基于该平台可将指挥调度流程、行业工作流及用户数据紧密结合,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现有海量数据进行处理,形成分析结果、情报、预判、线索、趋势分析等有价值的信息,为公共安全、政府应急等各行业提供智能综合指挥调度;智能多模手台(支持PDT<E、TETRA<E、DMR<E等制式)、专业指挥调度APP客户端、可穿戴设备等专业设备可实现信息在指挥中心和一线人员间快速传递,支持用户开展移动警务执法、视频指挥调度、数据库查询、地理位置信息管理等多媒体业务。因此,宽窄带融合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符合未来专网发展的需求,能够帮助用户向智慧多媒体调度模式转变。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际社会环境复杂多变,恐怖袭击和自然灾害频发,大型活动和赛事越来越多,各国政府对公共安全的重视力度越加重视,推动着全球专网通信行业的不断发展,另外,随着“两化融合”的深入进行及智慧城市的火热建设,国内专网通信行业市场规模也在逐年增长,为公司实现快速增长提供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专网通信领域,根据年度总体经营计划,继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加速全球营销网络布局,不断提升公司在全球专网通信市场的地位。同时,提前部署下一代产品技术研发,为将来宽窄带融合奠定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755.69万元,同比增长27.09% ;利润总额为29,187.53万元,同比增长388.4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318.37万元,同比增长485.19%。

  (一)市场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其中数字产品销售收入164,529.8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9.30%,同比增长41.41%。

  PDT(Police Digital Trunking)数字集群产品线:推出多个PDT新版本及新产品,发布了多个重点行业解决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在PDT数字集群领域的技术及产品优势,成功中标重庆二期PDT项目等,国内PDT市场份额持续扩大;积极布局PDT下一代产品,多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进度稳健。报告期内,公司PDT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DMR(Digital Mobil Radio)数字对讲机及系统产品线:不断完善DMR新一代产品,为行业用户提供经济适用的中低端集群解决方案;推出多款商业数字对讲机,满足国内外公用事业用户及高端工商业用户需求,提升了公司在公用事业用户及高端工商业市场的竞争力。报告期内,DMR销售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成为公司利润的重要贡献点。

  Tetra(Terrestrial Trunked Radio)数字集群产品线:公司TETRA第二代产品正式发布上市,新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稳定可靠,海外公共安全市场取得重大突破,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充分证明了公司在Tetra领域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也为公司未来在其他地区竞争全国性公共安全网络树立了标杆。在国内,轨交市场份额持续扩大,成功中标长沙地铁三号线、合肥地铁二号线及厦门地铁一号线等项目,为未来国内轨道交通大规模建设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他方面:国内行业拓展成效显著,各行业均呈现较好的增长势头;通过重新梳理和完善经销商体系,明确奖惩机制,渠道销售任务完成良好;海外业务增长迅猛,部分区域市场实现高速增长,新兴市场取得较大突破;持续运作和培育大项目,为后续增长夯实基础。

  (二)研发和创新能力提升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专利申请127项,专利授权79项,累计申请专利766项,累计授权322项。新一代DMR终端研发进展顺利,产品综合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PDT产品的技术、质量、功能更加成熟稳定,在专利保护、灵活定制、持续宽窄带演进规划等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平。LTE宽带系统研发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初步打造出新一代宽窄带融合系统平台。

  (三)生产交付和服务能力方面

  持续打造“精工智坊”高端制造基地,交付快速有序。引入机器人全自动化生产线,生产效率及产品品质稳步提升;大力开拓新兴行业客户,OEM业务实现稳步增长,为公司利润增长做出一定贡献;采购降成本收效显著,公司议价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梳理端到端项目交付节点执行标准,加强项目过程执行力,客户满意度持续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营业收入247,755.69万元,同比增长27.09%,主要原因是数字产品大幅增长引起;

  (2)报告期营业成本124,986.12万元,同比增长11.39%,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长引起成本正常增长;

  (3)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318.37万元,同比增长485.19%,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收入大幅增长及毛利率提升,导致利润大幅增长;另一方面是公司处置部分房产获得的收益及人民币贬值,导致汇兑损益增加也为公司贡献了部分利润。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了变更:

  1、变更生效日期:2015 年 3 月 1 日 。

  2、变更原因:公司认为,公司现有 1 年以内(含 1 年)应收账款存在坏账风险的可能性很小,同时 4-5 年及 5 年以上的应收款存在坏账风险可能性较大,但原计提比例较低,现行 1 年以内(含 1 年)、4-5 年及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使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合理和规范,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 1 年以内(含 1 年)、4-5 年及 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适当变更,除此之外,其他不做变更。

  3、变更前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

  4、变更前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5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956.63万元、增加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663.14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比例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也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无需提交专项计报告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2家,原因为:

  ①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前海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全资子公司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在深圳前海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海能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5,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香港海能达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2015年1月15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深圳市海能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501149748;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于2015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②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3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名称:东莞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注册号:441900002551783;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11号楼1楼104H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的开发、销售,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通信工程的咨询和相关的技术服务;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于2015年6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2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薪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薪酬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

  非独立董事:陈清州先生、武美先生、曾华先生、谭学治先生、蒋叶林先生、张钜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中陈清州先生、武美先生、曾华先生、张钜先生作为公司高管领取高管薪酬。蒋叶林先生在公司任系统产品线总经理,领取薪酬140万元/年;谭学治先生在公司任副总工程师,领取薪酬30万元/年。

  独立董事:李少谦先生、熊楚熊先生、欧阳辉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9.6万元/年。

  二、2016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

  监事会主席:邓峰先生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和职工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年,作为基建投资管理部总监在公司领取报酬为人民51.4万元/年。

  监事:张玉成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年,作为宽带产品线产品管理部副总监在公司领取报酬为人民币36.4万元/年。

  监事:王卓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年,作为市场部副总监在公司领取报酬为人民币36.4万元/年。

  三、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年薪人民币40万元;

  副总经理;曾华先生,年薪人民币110万元;

  副总经理:武美先生,年薪人民币140万元;

  财务总监:张钜先生,年薪人民币110万元;

  副总经理:郭曦祥先生,年薪人民币110万元。

  四、其他规定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以上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其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3、本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2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2015年的银行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在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8.7亿元的银行授信。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2016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8.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35亿元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3.7亿元为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具体的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1、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2)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3)公司拟向浦发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4)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5) 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6)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7)公司拟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8)公司拟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

  (9)公司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以上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2、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明细如下:

  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3.7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用于南京软件研发基地(一期)项目建设。担保措施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清州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持有的股票质押,公司提供项目形成的土地、房产抵押担保。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等10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8.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2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或用于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的背景

  随着公司国内外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子公司业务量逐渐加大,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产品以及融资需求不断增加,而公司2015年度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了确保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海能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Hytera Mobilfunk GmbH、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及孙公司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能够顺利获得银行融资、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市海能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天津市海能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服务外包产业园规划环路以西、阿米德项目以南

  (3)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专业无线通信数字集群产品的研发、销售和客户服务;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专业无线通讯产品(对讲机)及配件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津市海能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07.4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18.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07%,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80万元。

  2、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鹤壁市淇滨区衡山路中段

  (3)法定代表人:武 美

  (4)注册资本:人民币4450万元

  (5)经营范围:特种汽车改装(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车载电子信息系统技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9,341.1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981.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67%,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671.0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59.10万元。

  3、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701东侧

  (3)法定代表人:汤 庆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通信产品及其部、配件的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及营业执照另行申办)与销售;电子系统工程设计、组网、调试与维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的租赁;物业管理。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5,325.2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698.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76%,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442.4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742.37万元。

  4、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社区宝龙工业城兰普源工业厂区2号和3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曾 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

  (5)无线通讯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购销及相关的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无线通讯产品(对讲机)、矿用通讯产品(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对讲机)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电子产品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2,476.7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3,336.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53%,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7,632.1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20.25万元。

  5、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UNITS 10 22/F RICKY CENTRE 36 CHONG YIP ST KL

  (3)法定代表人:曾 华

  (4)注册资本:5928万港元

  (5)经营范围:无线电通讯器材、配件的销售及原材料的采购、相关技术的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3,386.3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7,859.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28%,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443.8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30.93万元。

  6、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好易通大厦501东侧

  (3)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5)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维护;通信工程的技术咨询;系统集成;通讯器材及配件、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7,025.3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1,717.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52%,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701.5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528.88万元。

  7、深圳市海能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深圳市海能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海能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371.9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968.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95%,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2.4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06万元。

  8、Hytera Mobilfunk GmbH

  (1)被担保人:Hytera Mobilfunk GmbH

  (2)注册地址:Fritz-Hahne-Str. 7, 31848 Bad Muender, Germany

  (3)法定代表人:Matthias Klausing (共同代表:Dr. Kai Marquardt, Hauke Holm)

  (4)注册资本:940万欧元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讯科技设备、仪器和系统,以及相关的法律行为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Hytera Mobilfunk GmbH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8,054.9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450.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93%,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769.2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98.16万元。

  9、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

  (1)被担保人: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

  (2)注册地址:AV ROQUE PETRONI JR. 999 13 ANDAR,VILA GERTRUDES,Sao Paulo

  (3)法定代表人: Rodrigo Morelli Pereira

  (4)注册资本:BRL 200万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通讯科技设备、仪器和系统,以及相关的法律行为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22.9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715.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5.87%,2015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70.80万元。

  10、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

  (1)被担保人: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

  (2)注册地址:Hytera house, 939 Yeovil Road, Slough, Berkshire. SL1 4NH, UK

  (3)法定代表人:袁野

  (4)注册资本:美元200,000.00+英镑1,000

  (5)经营范围:无线电通讯器材、配件的销售及原材料的采购、相关技术的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8,242.4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201.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6.58%,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456.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4.67万元。

  11、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

  (1)被担保人: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

  (2)注册地址:Hanrick Curran Accountants’ level 11 307 Queen Street Brisbane QLD 4000.

  (3)法定代表人:DONG FENG

  (4)注册资本:50万美元

  (5)经营范围:无线电通信器材、配件的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097.7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31.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4.25%,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52.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1.11万元。

  12、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

  (1)被担保人: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

  (2)注册地址:3315 COMMERCE PKWY,MIRAMAR FL 33025

  (3)法定代表人:赵振海

  (4)注册资本:154.51万美元

  (5)经营范围:无线电通讯器材、配件的销售及原材料的采购、相关技术的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截至2015年12月31日,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849.8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534.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3.80%,2015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018.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63.0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及金额

  拟为天津市海能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新增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本额度不含已提供的担保);

  拟为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新增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新增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深圳市海能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Mobilfunk GmbH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2、授权期限

  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相关银行授信和融资资源,支撑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产品及融资的需求,同意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或用于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关于公司201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我们同意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或用于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0,720万元(含本次会议所有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8.39%,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3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3月22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6年4月11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17:00。

  二、接待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预约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6年4月5-6日9:00-17:00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田智勇、陈旭

  联系电话:0755-26972999-1170、0755-26972999-1247

  邮箱:stock@hytera.com

  传真:0755-86133699-0110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钜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 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3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3月22日刊登。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独立董事熊楚熊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钜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田智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2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总结,并对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具体如下:

  一、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1、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

  ■

  2、公司2015年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总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法人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依据上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新增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2015年度,公司与上述新增的两家关联方交易金额如下:

  ■

  3、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

  4、需回避表决的董事:陈清州。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9号大华写字楼B楼二层A-39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明智。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9日,注册资本30万元,住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首层海印电器总汇B129、130档,法定代表人为蔡玉云。

  经营范围:零售:通讯器材、家用电器、电子器件、五金、塑料制品、无线电对讲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兄长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30万元,住所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温陵路中段西侧聚鑫商业广场住宅C-1207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长泰。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器材及配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外甥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四)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25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路218号2幢3401室,法定代表人为蔡玉云。

  经营范围:通讯器材,通讯配件,无线电对讲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本公司关联方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1.3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新增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五)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航苑大厦西座1304,法定代表人为翁支前。

  经营范围:通讯设备及其配件的购销及上门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妻子之远亲控制的企业,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1.3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新增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六)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南侧8099号东海城市广场2楼202,法定代表人为姚银苗。

  经营范围:工艺礼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关联方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妻子之弟弟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与该关联方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商品。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经销商,公司对其销售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其他经销商一致。本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本公司商品对讲机终端、车台、中转台及相关零配件等,其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采购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商品为红酒,公司每次采购均进行了比价和评估,采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分别与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2015年海能达经销商合作协议》,近期公司将分别与上述关联方续签《2016年海能达经销商合作协议》。

  公司向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物品是按照公司采购流程,经多家询价最终确定的,每次采购均签署了采购订单。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2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6年3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3月18日以现场参与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具体为:曾华、欧阳辉。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监事邓峰、张玉成、王卓、副总经理郭曦祥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外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

  公司的2015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熊楚熊先生、李少谦先生、欧阳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公司总资产4.603,710,643.14元,同比增长26.42%;股东权益合计2,286,760,788.71元,同比增长14.15%,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7,556,948.04元,同比增长27.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183,736.43元,同比增长485.19%。

  《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4842001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3,183,736.43元,其中,母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309,577,150.3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957,715.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0,274,040.55元,减去2015年度分配2014年度现金股利13,962,346.62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8,537,715.33元。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留部分第一期可行权数量为833,250份,行权周期为2015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4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37,699,350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121,000股,尚有712,250份未行权。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前尚未行权部分全部行权,则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38,411,600股。

  考虑上述未行权部分对总股本的影响,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不超过1,538,411,600股为基数(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实际登记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50,767,58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47,770,132.53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别发表了意见。

  8.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9.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15年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建议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薪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薪酬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薪酬的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关联董事陈清州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16年度向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等10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8.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35亿元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3.7亿元为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相关银行授信和融资资源,支撑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产品及融资的需求,同意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或用于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

  《关于公司201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2月3日制定的《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条件确认、发行、转让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办理》对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

  《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更新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5月4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8日。《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2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的补充和修订说明如下:

  一、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的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2月3日制定的《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条件确认、发行、转让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办理》,公司需对此前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中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根据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情况对比

  1、发行方式

  原预案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补充和修订后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2、债券期限

  原预案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补充和修订后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

  3、担保条款

  原预案内容: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补充和修订后内容: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发行债券的挂牌转让

  原预案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补充和修订后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拟转让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除上述事项补充外和修订外,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02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2月3日制定的《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条件确认、发行、转让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办理》,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的议案》,本次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根据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补充和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补充和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

  (五)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逾期不另计息。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六)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七)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担保条款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借款、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发行债券的挂牌转让

  (下转B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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