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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6-047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0,859,8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70,859,87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177,149,675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3月28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3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3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3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3月17日至登记日:2016年3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3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177,149,675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5元。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451号芯图大厦18层 咨询联系人:俞竣华、张凯平 咨询电话:0571-28280882 传真电话:0571-28280883 九、备查文件 1、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6-048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智勇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5,244,9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7%)。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徐智勇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16年3月20日,持有45,244,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数量:不超过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徐智勇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作出的预披露信息。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徐智勇先生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公司会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1.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减持时所作的承诺。 3.公司将督促公司大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徐智勇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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