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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5,857,85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及产品简介 浙江世宝以提高汽车驾驶安全性和舒适性为使命。公司致力于为全球领先汽车集团提供安全、节能、轻量化、新能源的汽车转向系统。公司的战略目标是为全球领先汽车集团提供智能驾驶解决方案。 公司是国内率先自主开发汽车液压助力转向系统、汽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的企业之一,力争在行业内率先实现智能驾驶技术与系统集成能力,保持公司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公司在汽车行业积累了超过三十年的系统配套经验,客户资源多元化并且国际化,是众多声誉良好的汽车集团的一级配套商,包括一汽集团、东风集团、江淮汽车、金龙客车、北汽集团、奇瑞汽车、吉利汽车、赛帕汽车、戴姆勒集团、上汽通用五菱、长安马自达等。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不存在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情形。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乘用车转向系统的销售规模继续扩大,其中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的销售取得了显著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37,719,325.84元,同比增长3.2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5.73%(2015年:26.69%)。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受产品售价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人民币49,576,514.32元,同比下降9.87%,主要系三包费用、代理费用减少所致;管理费用为人民币112,288,632.34元,同比增长14.47%,主要系研发支出增加,及增加了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费用支出所致;财务费用为3,945,269.12元,同比下降78.82%,主要系减少银行借款使得利息支出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为人民币37,068,550.73元,同比增加9.54%。公司研发支出主要用于汽车转向系统的安全、节能、轻量化和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究,保持公司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540,843.43元,同比增加23.44%。 2、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情况 单位:元 ■ 六、涉及财务报告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世权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033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46元,共计募集资金70,517.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12.5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6,004.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816.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6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零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5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060.9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36.8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060.9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43.18万元。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098.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杭州世宝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佛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杭州世宝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通知存款账户和2个定期存款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已拥有较强的配套开发能力,可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配套开发。公司实施“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扩建公司原有的省级研发中心,将其研究能力、硬件设施、管理水平等提升到国家级技术中心水平,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研发、技术实力,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汽车零部件精密铸件及机加工建设项目共分三期建设,前次募集资金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的均系其中的二期(3、4、5号铸造线及1、2号机加线),二期建设所生产产品主要用于替代公司内部所需铸件的外部采购。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说明 《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原预计2015年12月31日前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继2014年杭州世宝的液压助力转向器产品通过了戴姆勒集团德国实验室的严苛试验后,2015年戴姆勒集团开始正式对杭州世宝的研发、生产、质量、物流、管理等进行全面审核。最终在经过了戴姆勒德国专家数轮评审之后,戴姆勒集团于2015年10月授予了杭州世宝戴姆勒集团载重车转向器全球供应商资格。期间,戴姆勒集团的技术、采购、供应商管理等部门分别与杭州世宝就产品开发、供货协议、质量要求等进行了交流。戴姆勒集团是全球高端汽车当之无愧的领导者,符合公司向汽车零部件配套高端化、全球化升级的策略,杭州世宝对《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原计划投资的设备、设施等的具体规格型号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提高了该等设备、设施的自动化程度、防错性能,使其能够完全满足包括戴姆勒集团在内的世界一流汽车厂商的高质量要求。鉴于设备、设施定型的调整须经多方论证,包括听取戴姆勒专家的意见,相应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截至本公告日,《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已获董事会批准延期。详情参见公司2015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了人民币6,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15年6月25日该笔款项已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了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年12月31日,该笔款项尚未到期。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与去向说明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098.54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通知存款账户和定期存款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无需就实现的效益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所测算的承诺效益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所测算的承诺效益进行比较披露。 [注2]:除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和汽车零部件精密铸件及加工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外,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035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年报信息,公司定于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世权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兰君女士、独立董事张洪智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晓平女士、保荐代表人张士利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032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杜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审计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15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同时,根据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340,439.31元。经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由董事长张世权先生提议以2014年末总股本315,857,855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分配,共派发股利人民币31,585,785.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公司治理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浙江世宝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生效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同意公司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可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厘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对《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031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世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审计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6年3月25日的《证券时报》。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意见详情刊登在2016年3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列载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第七节: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同时,根据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340,439.31元。经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由董事长张世权先生提议以2014年末总股本315,857,855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分配,共派发股利人民币31,585,785.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详情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公司治理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度公司治理报告已列载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第九节:公司治理。 (六)审议《浙江世宝2016年度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方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浙江世宝2016年度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税前),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每位董事及监事个别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浙江世宝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生效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厘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6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相关意见详情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意见详情刊登在2016年3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详情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详情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浙江世宝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详情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意见详情刊登在2016年3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将另行通知和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034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延长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517.2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5,816.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65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杭州世宝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佛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10,060.9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7,098.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继2014年杭州世宝的液压助力转向器产品通过了戴姆勒集团德国实验室的严苛试验后,2015年戴姆勒集团开始正式对杭州世宝的研发、生产、质量、物流、管理等进行全面审核。最终在经过了戴姆勒德国专家数轮评审之后,戴姆勒集团于2015年10月授予了杭州世宝戴姆勒集团载重车转向器全球供应商资格。期间,戴姆勒集团的技术、采购、供应商管理等部门分别与杭州世宝就产品开发、供货协议、质量要求等进行了交流。戴姆勒集团是全球高端汽车当之无愧的领导者,符合公司向汽车零部件配套高端化、全球化升级的策略,杭州世宝对《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原计划投资的设备、设施等的具体规格型号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提高了该等设备、设施的自动化程度、防错性能,使其能够完全满足包括戴姆勒集团在内的世界一流汽车厂商的高质量要求。鉴于设备、设施定型的调整须经多方论证,包括听取戴姆勒专家的意见,相应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本次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及部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的调整,不存在导致项目变更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维持一贯的审慎态度,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对《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浙江世宝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财通证券对浙江世宝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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