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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28号)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03,08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3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41,6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889,639.00元后,净筹得人民币125,770,361.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11月4日出具的广会验字[2015]G150385001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岭南电缆增资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125,770,361.00元向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电缆”)进行增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5038500120号《验资报告》。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入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电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为2015090)。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情况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户名: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1162949018800004836

  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岭南电缆“偿还岭南电缆银行贷款7,000.00万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情况

  收到募集资金后,岭南电缆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规定要求及募集资金项目承诺,将上述专项账户内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7,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岭南电缆、开户银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设立的专用账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专用账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专用账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 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6 年4 月5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3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4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6,036,80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4.05%,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5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4日—2016年4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4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9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5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

  议案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8:《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5日和2016年3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8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31日下午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3月31日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5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6年4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169;投票简称:“智光投票”。

  3、在投票当日,“智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3)“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时,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承锋 张健伟

  联系电话:020-32113300 联系传真:020-32113456-3300

  邮编:510760

  2、其他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附件: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人以下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用“√”表示审议结果):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3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3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推荐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广发证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广发证券等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0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7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56,25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650,000.00元。该次发行额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0]第09005180058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盘福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和广发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13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20,000万元,网上公开发行 1,000万元,网下发行19,000万元。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9,610.00万元已于2012年3月30日汇入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发行人指定的债券资金专户(账号:120902125310102),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深鹏所验字[2012]0069号”的《验资报告》。

  3、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28号)的批复意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3,08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3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41,6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889,639.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5,770,361.00元。此次募集资金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5]G150385001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以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电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5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2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约6,5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19,610.00万元,其中6,50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商业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披露,“本次配套募集资金14,1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岭南电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偿还岭南电缆银行贷款”。

  本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125,770,361.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用于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已使用1,226.42万元,剩余4,350.68万元;用于偿还岭南电缆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金额已使用7,004.66万元,剩余0.00万元。公司已严格按照《重组报告书》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金额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1)经公司2011年3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经2011年4月8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计划用于“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371.54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5.03%,变更用于由智光电气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投资“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由智光电气以增资方式投入。

  变更原因:2010年5月,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节能服务、节能投资、节能增效技术研究、创新和方案设计,通过建设“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使得公司有条件通过严格的技术手段保证和促进节能服务业务的稳健发展、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且该项目仍然作为企业技术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会影响公司研发项目的投入以及研发实力的提升。

  变更程序和批准机构: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2011年4月8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相关披露情况:相关公告已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2)经公司2014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经公司2014年4月18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3000kVA及以上容量智能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涉及的总金额(不含利息)为4,788万元,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7.41%。

  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①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并优化了原定研发设计方案和步骤,3000kVA及以上容量等级的智能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研发工作大幅提前完成。产品试制、研发类试验设备投资、部分基础设施投资得到有效控制,减少投入。

  ②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公司进行了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公司在3000kVA及以上容量智能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已形成完备的产品系列,设备单(台/套)最大容量达到30000kVA。

  ③通过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入,在生产设备方面,公司利用自有力量建设组装、检测一体化的变频功率单元体装配生产线,电路板自动涂覆生产线,电路板自动检测设备,并扩大了高压变频配套专用变压器的生产产能。在试验能力方面,公司充分利用原有条件,通过方案优化和改进,已完成对变频试验站的改扩建,具备单台20000kVA的高压变频器整机带全容量负载的试验条件。

  ④公司成套车间的设计是一体化的,其中变压器生产线、成套车间、电子生产线、仓库、公用工程设施等为公司主营产品消弧选线成套装置和高压变频系统等主营产品生产所共用。公司因此对相关生产车间进行了优化调整和适当改进,提高高压变频的成套与试验工位,能保证超大功率高压变频成套和试验检验场地的要求。

  ⑤公司加强生产排程管理和存货管理,尽量缩短产品成套试验合格后场内滞留时间,并租用外部周转仓库来辅助解决临时性场地不足的问题。

  综上,公司通过前期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入及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其他生产设施,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新增产能400套/年,已达到预期产能目标。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这样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变更程序和批准机构:经公司2014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经公司2014年4月18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相关披露情况:相关公告已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2年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存在实际使用项目变更情况。

  3、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涉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0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0年12月6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10年12月6日起至2011年6月5日止。同时,该等议案经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2011年5月27日,公司将6,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11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1年7月4日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使用期限从2011年7月4日起至2012年1月3日止。同时,该等议案经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1年7月8日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2011年12月29日,公司将8,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2012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2年5月9日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使用期限从2012年5月9日起至2012年11月8日止。同时,该等议案经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2年5月10日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2012年10月19日,公司将4,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1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2年11月9日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使用期限从2012年11月9日起至2013年5月8日止。同时,该等议案经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2年11月14日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2013年4月26日,公司将4,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至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均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期限使用,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明确发表同意意见,并已全部归还。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闲置资金不存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用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390.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此次置换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专字[2010]第10004870033号《专项鉴证报告》审核。2010年12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1,390.97万元,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督导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012年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2015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预先投入并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28号)的批复意见,公司于2015年10月,向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5,004,413 股股份、向卢洁雯发行 9,377,758 股股份、向广州市益迅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7,127,096股股份、向广州市美宣贸易有限公司发行 5,626,654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岭南电缆99%股权),本次发行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11.33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37,135,921股。2015 年 10 月 21 日,岭南电缆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至此,岭南电缆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及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其中公司持有岭南电缆99%股权,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岭南电缆1%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岭南电缆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效益良好,达到盈利预测,各项承诺事项均在履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于不涉及具体生产经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附表1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1:“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为了适应节能减排市场的发展,把握节能服务的机遇,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市场需求,计划通过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向,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变更为“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试验室项目”,变更前承诺投资金额1,038.46万元,实际投资金额1,042.58万元。

  注2:“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实验项目”,原计划于2014年12月31日完工,但由于公司将以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和综合能源产业园为依托,计划利用产业园引进、合作、合资等灵活方式整合相关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应用,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面,因此,经2015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5年6月3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将该项目的预计完工日期由201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15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注3:“节余资金专户储存”,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445.00万元。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1:2015年11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配套资金到位。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项目 “岭南电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350.68万元。

  注2:“发行股份购买岭南电缆99%股权”,岭南电缆股权交割日系2015年10月31日。

  附表2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3000kVA及以上容量智能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产业化项目”,2012年至2013年处于建设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新增产能400套/年,已达到预期产能目标,由于近年来高压变频器市场竞争激烈,导致销售价格下降;该募投项目的产能虽然达到预期数量,但由于产品价格的下降,导致该募投项目并未达到预期收益。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发行股份购买岭南电缆99%股权项目”,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金誉集团、卢洁雯、广州美宣、广州益迅承诺岭南电缆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合计数不低于 12,000 万元。岭南电缆利润补偿期实现净利润合计数低于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交易对方应向智光电气、智光用电投资支付补偿。

  注2:2015年11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配套资金到位,该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项目“偿还岭南电缆银行贷款”和“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由于不涉及具体生产经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主持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刊登于201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相关公告,《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刊登于201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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