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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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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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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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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末股本总数780,816,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1.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78,081,689元,占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27.24%。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在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供给侧产能过剩,投资增速放缓、社会用电量增速回落等不利因素影响下,传统脱硫脱硝环保产业承受着市场萎缩、工程订单下降、价格、利润率下行的压力。但随着国家对环保治理的日益重视,一系列环保新政的推出及市场机制的改革,为环保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动力。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水十条”,预计水务环保产业规模将达到4-5万亿元。同时,环保产业推出的许多相关重点行业政策文件,如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指导意见》等,使环保行业结构模式、增长方式和增长动力也将发生深刻变化,对环境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三五”期间环保市场总投资有望达到17万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脱硫脱硝除尘工程总承包、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脱硝催化剂制造及再生、水务运营、核废环保等业务。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介绍如下:

  1.脱硫脱硝除尘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模式:公司为工程总承包商,为业主提供脱硫脱硝除尘工程总承包服务,包括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最后竣工交付业主,从而获得工程建设收益。

  2.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的相关规定,火电厂将脱硫业务以合同形式特许给公司,由公司承担脱硫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完成合同规定的脱硫任务,公司获得脱硫电价及脱硫副产物所带来的收益。脱硝特许经营参照脱硫特许经营模式进行。

  3.脱硝催化剂制造业务:公司通过参与项目投标签订合同,开展设计、组织生产、指导安装,通过性能测试后并获得催化剂产品销售收入。从业主方获取失活脱硝催化剂,进行恢复催化活性的化学处理,反售业主方并获得销售收入。

  4.水务运营业务:公司采取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用BOT(建造、运营、移交)及其它特许经营方式进行运营管理。一般根据项目情况,公司以独资或与政府合资方式在当地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营水务项目,政府向项目公司授予特许经营权利,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权项目公司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水务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相应公共服务,政府根据协议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水处理费用。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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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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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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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着力强化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拓展国内外工程业务;“走出去”工作创造年度最好纪录,在巴基斯坦、越南等地中标3个海外项目;通过强化特许经营专业化运营管理,实现环保电量的稳发多发,为公司全年利润贡献提供了有力支撑;抓好催化剂与工程项目的供销衔接,在催化剂市场量下跌的情况下,超额完成了预算销量;深入推进以“安全预控”为核心的安健环体系建设,以特许经营公司为试点,依托“安健环”体系,组织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公司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强化战略为统领,在做强做优优势产业的同时,大力推动新业务布局。在新产业布局方面,通过收购江苏紫光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产业链结构,提升了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抢抓“互联网+”环保市场机遇,参与设立了重庆智慧思特环保大数据有限公司。整合系统全部科研力量,完成工程公司所属科技分公司组建,为公司整个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核环保业务方面,完成了工程公司所属核环保分公司的组建,并积极推进山东海阳核电SRTF项目与主机同步调试。公司所属催化剂公司参股中天环保危废处置项目,向危废处理领域拓展迈出实质性步伐。

  报告期内,受脱硝催化剂业务全行业下滑影响,公司脱硝催化剂业务全年持续低迷,脱硝催化剂销量、价格大幅下跌;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于2014年底完成交割,特许经营装机容量增加使上网电量同比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保持上涨。受益于减持部分西南证券股份,投资收益大幅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保持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6亿元,较上年增长1.4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7亿元,较上年增长23.36%。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5年,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环保工程业务经营情况2015年,随着火电厂脱硝改造业务的完成,新建火电机组量的减少,脱硫脱硝工程改造项目的萎缩,对公司环保工程业务的拓展带来影响。公司全年环保工程业务累计完成91台套脱硫、脱硝、除尘装置的投运,同比下降35.46%。在建工程项目65个,同比下降21.69%。2015年,公司环保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97亿元,同比下降12.84%;实现利润总额5302万元,同比下降35.40%。

  (2)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受益于2014年底交割的非公开发行新增特许经营资产实现预期收益,公司特许经营效益总体实现较大增长。但因国家宏观经济持续低迷,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回落,机组利用小时下降,同时环保标准提高造成运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存量特许经营资产全年盈利仍然出现下滑。2015年,特许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31亿元,同比增长30.15%;实现利润总额2.84亿元,同比增长72.55%。

  (3)脱硝催化剂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影响,燃煤电厂于2014年7月1日基本完成脱硝改造,使2014年7月后脱硝催化剂需求量急剧萎缩。2015年,脱硝催化剂需求量持续在低位徘徊,同时,脱硝催化剂全行业产能过剩,造成产品售价持续大幅下滑。2015年,脱硝催化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4亿元,同比下降69.38%;利润总额2002万元,同比下降89.77%。

  (4)除尘设备制造业务经营情况2015年5月31日,公司完成对除尘器制造商江苏紫光公司51%股权收购。6-12月,江苏紫光公司项目中标28个,完成销售订单2026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利润总额889万元。

  (5)科技研发工作2015年公司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成效显著,重点技术攻关取得突破。非湿电和湿电两种燃煤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在抚顺、鲁阳、良村、二郎等13个项目实现推广应用,减排效果优异,获得好评。再生催化剂开发技术初步实现产业化应用,尿素水解制氨技术在河南新乡、习水二郎等项目得到推广,火电厂“水岛”一体化技术在习水二郎电厂完成工程示范。新型催化剂研究取得成功,通过霍林河电厂2400小时连续实验,并成功应用于鸿骏铝电项目。确定了废弃蜂窝式SCR催化剂回收工艺路线。

  公司全年新增专利175项,授权专利总数393项,较2014年增长80%,主要是公司收购江苏紫光获得的技术专利增加。公司在国内外期刊和学术会议共发表科技论文20余篇。公司自主研发的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与清华大学、国电龙源联合申报“燃煤电厂烟气催化剂脱硝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荣获201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公司系统两人分获2015年度中国电力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中国电力优秀科技工作者奖。

  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14年底交割的非公开发行收购脱硫脱硝资产在2015年同比增加运营时间及收入、公司本年度新收购江苏紫光增加收入、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的催化剂销售量及价格下降减少收入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14年底交割的非公开发行收购脱硫脱硝资产在2015年同比增加运营时间及成本、公司本年度新收购江苏紫光增加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的催化剂销售量及价格下降成本减少、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量项目成本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运输费以及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质量保证费计提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及本年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紫光吉地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借款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紫光吉地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环保工程、特许经营业务回款增加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14年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支付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收购及建设款项,本期仅需支付募投项目尾款,支付投资款项减少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2014年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期无相关业务,以及本年度公司贷款减少所致。

  (9)研发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公司主营收入主要包括环保工程、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催化剂销售、水务、节能、除尘器制造及核环保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收入34.90亿元,环保工程收入占主营收入比例为49.02%,脱硫脱硝电价收入占比40.17%,其他占比10.81%。公司主营成本29.08亿元,环保工程成本占主营成本比例为54.02%,脱硫脱硝电价成本占比36.89%,其他占比9.09%。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上表为各业务板块抵消后的数据;

  2、上表中的“其他”包括公司的水务、节能、除尘器制造及核环保业务。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于报告期内减持西南证券股票,增加利润1.65亿元。

  4、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1)货币资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陆续使用募投资金导致减少所致。

  (2)应收利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收购江苏紫光,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其他应收款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环保工程公司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以及公司本年度收购江苏紫光,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特许经营公司基建、技改增加留抵增值税重分类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减持了部分持有西南证券的股票所致。

  (6)在建工程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特许经营公司基建、技改项目转固所致。

  (7)开发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催化剂公司本年度新增研究项目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环保工程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以及公司本年度收购江苏紫光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9)应付票据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特许经营公司与催化剂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10)应付股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水务公司下属朝阳远达水务公司本年度宣告分红,报告期内尚未实施所致。

  (11)应付利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到期支付所致。

  (12)其他应付款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收购江苏紫光,部分尾款未支付。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与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所致。

  (15)递延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收购江苏紫光,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售持有的部分西南证券股票以及剩余部分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7)股本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8)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售持有的部分西南证券股票以及剩余部分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9)未分配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盈利增加,以及分红所致。

  (20)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收购江苏紫光,合并范围增加,以及公司所属单位净资产增加所致。

  5、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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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报告期内持有的西南证券为其他上市公司。

  2、公司报告期内持有的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和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企业。

  3、公司于报告期内减持西南证券股票,减少投资成本20,985,915.49元,减持后占有该公司0.365%股权。

  4、公司于报告期内,联合重庆市南岸科技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环保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重庆智慧思特环保大数据有限公司,公司首期出资800万元,占有该公司40%股权。

  (2)重大的股权投资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环保业务结构,把握除尘技术升级换代的机遇,加快除尘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抢占除尘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6485.62万元收购江苏紫光51%股权。江苏紫光主要产品包括工业除尘装备、脱硫装备和铁路机车车辆专用装备。2015年6-12月,江苏紫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期间,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89万元。

  6、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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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中数据为按产权合并口径列示。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实现利润总额0.8亿元,因受上期处置股权投资收益较多影响,利润同比下降0.74亿元。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远达环保有限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8亿元,受益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脱硝资产注入,利润同比增加0.6亿元。

  4、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受脱硝催化剂业务全行业急剧下滑的影响,完成脱硝催化剂销售量13,989.62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2.64亿元,同比下降69.38%;利润总额0.2亿元,同比下降89.77%。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环境保护意识已成为社会发展理念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陆续出台,推动环保产业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业务模式不断创新。环保产业正向综合化、服务化方向转型升级,综合布局的平台型企业在环保新格局中将占据更大优势。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预计“十三五”期间国家环保投入约10万亿元,全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将催生一批集开发、投融资、设计、装备制造、工程总承包、运营于一体的大型专业环保集团。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环境服务“走出去”具备更大机会和可行性。

  (1)大气污染治理行业

  一是在传统电力环保市场领域,火电超低排放带来市场景气周期进一步延长。考虑到我国环境政策日渐趋严,2014年以来各地掀起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特别是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决定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适当的上网电价支持;同时《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明确要求,东部地区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在2017年底实现超低排放,中部地区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在2018年底实现超低排放,西部地区2020年前完成。另外,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已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对公司脱硫、脱硝、除尘业务形成利好。

  二是非电环保市场空间在政策导向下逐渐释放。“十三五”期间,环保监管重点将逐渐向钢铁、焦化、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渡。目前,全国燃煤工业锅炉有60万台以上,未来火电厂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改造技术可以移植到其他行业的工业锅炉改造。VOCs治理:目前环保部正在制定石化等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或将VOCs排放量纳入主要环保指标,在政策的强制压制下,VOCs治理市场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三是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迎来发展黄金期。随着国家《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的出台,全国各省市加快部署改革创新治污模式,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随着大气治理力度的加大,监管趋严,区域环境治理、环境咨询、环境服务等将会成为产业发展的热点,采用第三方治理服务是今后的发展趋势,为公司环保业务加快发展创造新的机遇。

  (2)水处理行业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提出全国水环境治理目标、措施及产业发展蓝图,将给水务行业带来深远影响。据环保部测算,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投入资金4~5万亿元,需各级地方政府投入约1.5万亿元。随着新环保法实施,“水十条+PPP模式”将加速释放市政供水及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和达标排放、污水回收利用、农村水处理等市场需求,要求电力、化工、冶金等行业用排水更严格规范治理,水处理行业前景更加广阔。

  从发展趋势看,国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高峰期已过,未来存量市场必然面临规范和整合,给公司水务行业并购整合提供了良好机遇。

  (3)节能行业

  目前,我国基本能源消费占世界总消费量的l/10,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单位GDP能耗是发达国家的4-5倍,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大致要高出25%至60%。能源消耗量大、利用效率低,加之自身优质能源资源相对不足和能源资源分布不均进一步加剧了我国能源供需矛盾,节能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经之路。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在工业节能领域将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21%以上。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到2015年底,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2.5亿吨标准煤以上。

  2、 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平台战略部署,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为驱动,坚持生产运营与资本运作并重,依托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加快兼并重组,巩固烟气治理业务竞争优势,做强做优核环保业务,提升水务技术能力,夯实节能业务基础,积极拓展能源综合利用、固废处理等新业务,推动结构调整和业务布局优化,努力实现规模与效益双增长,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

  3、 经营计划

  公司2016年度预计营业收入实现40.91亿元,营业成本发生33.21亿元,期间费用控制在4.12亿元内。

  一是抓好存量资产效益提升。在环保工程业务领域,抓住电厂超洁净改造带来的市场机遇,加大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市场开拓,提升公司在烟气治理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在特许经营业务领域,围绕为客户创造增值服务思维,不断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服务水平,强化基础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在脱硝催化剂业务领域,围绕“全产业链--全过程服务”的思维方式发展,优化催化剂生产组织管理,控制主要原材料成本,加快延伸催化剂业务范围;在水务业务领域,通过开展特许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拓展运营业务规模。

  二是加强新业务拓展。依托2015年收购的江苏紫光公司、新成立的大数据公司、远达工程核环保分公司等新业务平台,努力拓展除尘器业务、核环保、环保“互联网+”、固废处理、节能等新业务。

  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重点推进超低排放技术、废弃催化剂回收技术、废水零排放技术、核废处理技术等的研发和应用,全面提升公司创新发展能力。加大特许经营项目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实现达标排放。

  四是提升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好对客户的培育和服务营销,建立行之有效的市场营销管控体系和合理的市场激励机制,加强对各业主方的服务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的指导、监督、考核,以优质服务助力市场开拓。

  4、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随着2014年脱硝技改的实施完成及新建火电项目减少,传统电力脱硫脱硝业务将趋于平稳。脱硝催化剂市场产能供大于求现象开始凸现,价格下降风险已显现,对公司环保业务利润造成持续影响。

  为此,公司一方面积极推进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治理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能力,在努力争取新建火电项目烟气治理项目的同时,积极拓展存量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市场;另一方面积极做好进入非电行业和海外烟气治理市场的相关工作,寻求新的市场空间,保持烟气治理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

  (2)业务结构风险

  从产业结构看,公司脱硫脱硝等烟气治理业务仍占据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水务和节能产业处于启动布局阶段,业务规模较小,产业链环节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

  为此,公司将通过对环保产业的政策、技术、市场、产品结构、内外部优劣势、竞争对手及企业自身情况的分析,加快推进烟气治理、水务、节能产业均衡有序发展。加快传统水务向现代水务的转型。以二郎“水岛”工程示范为契机,推广应用电厂“水岛”模式。在节能业务上,通过合作、转让等多种方式,加快吸收式热泵、低氮燃烧等核心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引进,以技术和产品带动市场开发,迅速做大节能业务规模。

  (3)营运风险

  由于公司各环保业务存在点多、面广、战线长,管理难度大等特点,给公司业务在设计、设备成套、业务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由于环保标准的提高及人工成本、费用的增加,也存在成本增加的风险。

  为此,公司将结合公司各产业特点,抓好产业协同发展,通过建立统一的市场营销联动机制,整合公司各产业板块市场资源,实现管理优化及协同营销,实现各产业联动,降低管理成本和营销成本。通过强化环保设施运营维护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有效化解安全风险。

  (4)应收账款风险

  随着公司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脱硝催化剂业务快速增长,环保业务应收款同比增加。

  为此,公司加大了对应收款项管理的力度,按月安排收款计划,落实收款责任,按照合同进度安排,积极催收工程款项。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7户,合并范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艺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05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 人,委托出席 人(副董事长冯跃先生、董事余炳全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杨东旗先生,董事刘敬山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岳乔先生,董事彭双群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陶建国先生);监事会成员4人、高管人员1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艺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1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以2015年12月末股本总数780,816,89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1.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78,081,689元,占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27.24%,剩余未分配利润705,313,689.15元结转下一年度。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5名董事回避了表决。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十、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预计营业收入实现40.91亿元,营业成本发生33.21亿元,期间费用控制在4.12亿元。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5名董事回避了表决。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十二、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资金2420.67万元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该事项详见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名称拟由原“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原“CPI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GROUP)CO. ,LTD.”,变更为“SPIC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CO. ,LTD.”;公司简称拟由“中电远达”变更为“远达环保”。

  上述公司名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简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1.公司章程名称由“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CPI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GROUP)CO. ,LTD.。”

  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国家电投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PIC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CO. ,LTD.。”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06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11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委托出席1人(监事夏守忠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罗运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材料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07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所属企业开展脱硫脱硝除尘工程、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水务工程、节能等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与其所属企业发生信息化建设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

  ●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向金融机构(含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业务有利于保证公司融资需求并降低融资成本。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2016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两项议案(关联方董事贾斌、岳乔、彭双群、刘敬山、陶建国回避了该议案表决),该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方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王彭果、王牧、廖成林、徐克美、王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并优化公司管理效率,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6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为提高在环保市场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满足公司信息化建设需要以及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而开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除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收入及特许经营业务涉及到的用水、用电、用汽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定价外,其他均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或参照公开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年初公司及所属公司预计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所属企业在脱硫脱硝除尘EPC工程(含催化剂)、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水务EPC工程、信息化建设方面发生关联交易情况,2015年公司各关联交易业务有序开展,关联交易实际执行在均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亿元。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法定代表人:王炳华。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电能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代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日,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6层;法定代表人:孟振平;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理财及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以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由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1日,现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万元。注册地为九龙坡区朝田村200号B4-3号;法定代表人:谢兴旺;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模糊技术、电子仪表、机电、通讯自动化、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安全保卫系统工程及火灾报警、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子元件、输变电设备、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和消防系统工程的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和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凭资质证书执业),电力技术服务,销售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由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所属企业,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预计2016年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将不超过3.25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各板块业务的发展情况,预计2016年各业务板块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1、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脱硫、脱硝(含催化剂)、除尘、节能工程方面将发生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按合同金额在招投标方式的基础上,参照同类型机组和项目市场价格原则进行预计,该类型交易金额预计130000万元(含税)。

  2、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上将发生关联交易。该交易主要包括特许经营收入、与各关联电厂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中涉及的用电、用水、用汽、人员借用、检修维护、脱硫剂采购等方面支出。由于特许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涉及的关联交易分别有关联收入和关联成本。一是关联收入定价原则为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脱硫、脱硝电价乘以上网电量计算确定。按照关联收入测算,预计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关联交易收入金额为146000万元。二是关联支出定价原则是:与各关联电厂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涉及的用水、用电、用汽价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根据其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特许经营项目中涉及的人员借用、检修维护、脱硫剂采购等关联交易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参照同类型项目市场价格原则进行定价,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支出预计金额为53000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水务工程项目上将发生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按合同金额在招投标方式的基础上,参照同类型项目市场价格原则进行预计,该类型交易金额预计为12500万元(含税)。

  4、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企业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上将发生关联交易。该交易根据公司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在招投标方式的基础上,参照同类型项目市场价格原则进行预计,信息化建设合同金额预计为1650万元(含税)。

  (三)公司2015年拟向金融机构借款(含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余额不超过6亿元。预计利率水平参照银行同期利率执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与其所属企业发生信息化建设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向金融机构(含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业务,有利于保证公司融资需求并降低融资成本。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08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

  ●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收购资金2420.67万元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变更的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1号),2015年8月,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581,826,189.74元,主要用于收购贵溪三期2×600MW机组脱硝资产等5个资产收购项目,投资建设习水二郎、乌苏热电分公司两个新建脱硝特许经营项目,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及对远达工程增资项目。

  公司本次变更的募投项目为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以下简称:鼎昇环保项目),拟将鼎昇环保项目募投资金2420.67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5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投资金投资方向的具体原因

  鉴于公司与鼎昇环保股东就鼎昇环保80%股权收购相关事项未达成一致,已于2015年5月解除了与鼎昇环保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公告详见 2015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加快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收购资金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鼎昇环保项目收购资金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现行条件下募集资金较好的使用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拟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该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收购鼎昇环保8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如下:

  中电远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投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将上述募投资金变更事项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09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国家电投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公司简称:远达环保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名称变更的情况

  2016年3月24日,经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拟变更为“远达环保”,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简称的理由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联合重组,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该事项详见2015年6月2日公司2015-020号公告)。为更好体现央企集团控股属性及行业特性,公司拟将名称由“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将英文名称由“CPI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GROUP)CO. ,LTD.”变更为 “SPIC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CO. ,LTD.”;公司简称拟由“中电远达”变更为“远达环保”。(上述公司名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简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名称登记尚需工商登记机构核准,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尚需待完成公司名称变更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6-010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联合重组,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更好体现央企集团控股属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一)公司章程名称由“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原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CPI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GROUP)CO. ,LTD.。”

  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PIC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CO. ,LTD.。”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公司更名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公告编号:2016-011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8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8日

  至2016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16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8、9、10、11、12、13项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9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黄青华

  (三)联系电话:023-65933055

  (四)传 真:023-65933000

  (五)邮政编码:401122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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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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