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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7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怡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南盛宏深度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怡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南盛宏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怡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南盛宏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担保文件。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3,729.4424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143,750.20万元,净资产为363,673.86万元,总负债为1,780,076.3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6,9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0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怡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怡妙供应链”) 注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齐富路自编90号金富大厦501房 法定代表人:吴志培 成立时间:2015年01月30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肉制品批发(鲜肉、冷却肉除外);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供应链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谷物、豆及薯类批发;茶叶作物及饮料作物批发;水果批发;干果、坚果批发;蔬菜批发;食用菌批发;冷冻肉批发;海味干货批发;蛋类批发;生鲜家禽批发;鲜肉分割加工(限牛肉);鲜肉分割加工(限猪肉);冷却肉分割加工(限猪肉);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广州怡妙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广州怡妙供应链的总资产为3,490.32万元,净资产为 1,476.91万元,总负债为2,013.4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为57.69%。 2、公司名称:海南盛宏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盛宏深度供应链”) 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6号汇水湾1幢901房 法定代表人:邹乐新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奶粉)、粮油、副食品、调味品、五金交电、建材、装饰材料、电子产品、纺织品、酒具、工艺品、电器、日用化妆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海南盛宏深度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海南盛宏深度供应链的总资产为924.76万元,净资产为504.09万元,总负债为420.6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为45.4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13,398.3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41.3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3,000万元(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9.68%。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7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鑫之族供应链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鑫之族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车站南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鑫之族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车站南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二年,并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彭程、李跃南共同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3,729.4424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143,750.20万元,净资产为363,673.86万元,总负债为1,780,076.3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6,9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0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鑫之族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鑫之族”) 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46号铭诚大厦1003房 法定代表人:李跃南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乳制品的销售;清扫、清洗日用品、卫生消毒用品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鑫之族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湖南鑫之族的总资产为14,551.25万元,净资产为 4,534.78万元,总负债为10,016.4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8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13,398.3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41.3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3,000万元(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9.68%。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7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怡亚通龙川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怡亚通龙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闵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怡亚通龙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闵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宽限期为六个月,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并追加其法定代表人董伟民提供无限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3,729.4424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143,750.20万元,净资产为363,673.86万元,总负债为1,780,076.3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6,9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0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龙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怡亚通龙川供应链”) 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388号13幢402室 法定代表人:董伟民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食品流通,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怡亚通龙川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5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上海怡亚通龙川供应链的总资产为8,984.93万元,净资产为8,934.03万元,总负债为50.9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57%。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13,398.3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41.3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3,000万元(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9.68%。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7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深度供应链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为了完善深度分销380平台(以下简称380平台)的组织架构及配合380平台的业务发展而设立的项目合作公司。 本次省级公司或怡亚通其他子公司再投资设立或并购的项目公司共11家,投资总额共计人民币10,350万元,均由怡亚通子公司与业务团队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利用原有业务团队的渠道和市场优势,加上怡亚通的系统管理及资金优势,达到共赢的结果。 投资情况见简表: ■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省级公司及其他怡亚通子公司投资设立或并购的项目公司共11家,涉及交易对手的法人及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在下文“对外投资概况”中已有叙述,此处不赘述。上述交易对手均为项目公司所涉及原快速消费品运营项目的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与怡亚通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1、出资方式:怡亚通子公司或深度公司均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省级公司及项目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拟于深度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致(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范围为准)。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如下: 省级公司或怡亚通其他子公司再投资设立或并购的项目公司共11家,分别为:(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和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和乐生活超市”)拟投资设立“湖南怡亚通锦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湖南怡亚通锦和”),湖南怡亚通锦和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250万元,深圳和乐生活超市持股比例为60%,自然人贺伟持股比例为40%。 (2)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拟投资设立“浏阳鑫志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浏阳鑫志诚供应链”),浏阳鑫志诚供应链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持股比例为60%,自然人张祖明持股比例为40%。 (3)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怡亚通物流”)拟投资设立“广州怡站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广州怡站通深度物流”),广州怡站通深度物流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深圳怡亚通物流持股比例为60%,自然人廖佳文持股比例为5%,自然人张鹏持股比例为5%,自然人刘阳胜持股比例为5%,自然人池旭义持股比例为5%,自然人吴毅宏持股比例为5%,自然人吴志培持股比例为5%,自然人邹仲蘅持股比例为5%,自然人赵霞持股比例为5%。 (4)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拟投资设立“东莞合兴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东莞合兴供应链”),东莞合兴供应链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500万元,深度公司持股比例为60%,自然人钟镇尧持股比例为40%。 (5)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怡华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怡华深度供应链”)拟投资设立“苏州市好景来贸易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苏州好景来贸易”),苏州好景来贸易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苏州怡华深度供应链持股比例为100%。 (6)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深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深怡供应链”)拟投资设立“上海怡亚通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上海怡亚通锦泰供应链”),上海怡亚通锦泰供应链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深怡供应链持股比例为60%,自然人赵元龙持股比例为40%。 (7)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省优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优实供应链”)拟投资设立“江西省怡亚通标榜实业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江西怡亚通标榜实业”),江西怡亚通标榜实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江西优实供应链持股比例为100%。 (8)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怡亚通供应链”)拟投资设立“北京鼎盛怡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北京鼎盛怡通电子商务”),北京鼎盛怡通电子商务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北京怡亚通供应链持股比例为60%,自然人李俊持股比例为40%。 (9)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拟投资设立“深圳市怡合盈通实业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深圳怡合盈通实业”),深圳怡合盈通实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深度公司持股比例为60%,自然人许钦河持股比例为40%。 (10)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阳市广晟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广晟通供应链”)拟投资“安阳市杰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杰惠商贸”),安阳市杰惠商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安阳广晟通供应链持股比例为100%。 (11)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阳市广晟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广晟通供应链”)拟投资“林州市兴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兴龙商贸”),林州兴龙商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安阳广晟通供应链持股比例为100%。 项目公司的运作项目在当地快速消费品细分领域(如酒类、食品、日用品等)经营多年,有成熟的渠道和品牌合作基础,希望借助深度公司的资金、系统管理及人才优势,对经销品牌和渠道进行整合,增加对上下游话语权,并拓宽现有品牌品类,规范操作,降低经销成本,提高收益水平,达到共赢的目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项目公司的投资协议中,怡亚通子公司或深度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在项目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上处于半数或2/3以上,少数股东及其团队继续负责业务运营,深度公司派驻财务人员对项目公司实施财务控制,并提供后台服务。 五、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政策风险和快速消费品细分行业风险。 2、项目整合公司需承接现有库存,虽有上游换货保障,但周期较长,存在一定压力。 3、少数股东代理部分品牌产品,不符合公司行业和品牌资质要求,增加管理难度,需进行剥离和优化,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盈利。 4、新团队(少数股东)融入公司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沟通融合成本会较高。 至于快速消费品细分行业的风险,公司会对产品质量有保证和品牌营销能力强的产品供应商合作。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因素,深度公司及怡亚通将依托上市公司的管理及信息系统优势,将整合项目纳入上市公司的管理体系,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管理,同时采用适度加大对业务人员的业绩激励的方式,发挥原有团队的本地化优势,结合上市公司的资金和系统管理优势,将上述风险降低到最小。希望在短期内有效放大业务量,提高项目效益。 六、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7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怡亚通”)于2016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下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1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收悉警示函后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存在不规范情况 2015年1月至10月,你公司新增借款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254.47亿元,新增借款金额余额累计约为30.38亿元,均超过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你公司对此未及时披露,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应当及时披露的规定。 整改措施:由于公司2014年首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债券披露事项的标准不熟悉,公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已辅导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学习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等法规和文件中关于发行债券后相关重大事项的披露标准。公司并于2016年1月4日对新增借款情况进行了补充公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68)。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毕,持续规范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部分事项决策程序倒置 2014年8月12日、8月28日,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设立广西科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科桂”)的议案,但公司于2014年7月2日已经向广西科桂支付3,000万元。2015年1月9日、1月27日,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设立北京怡通永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怡通永盛”)的议案,但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5日已分两笔向北京怡通永盛支付5,250万元。上述情况不符合你公司《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关于投资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设子公司众多,在子公司管理及内部重大信息报告方面出现了疏漏,针对该等情况,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1、根据《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决议制度》的规定,公司落实各业务集群投资决策的具体流程,完善了对外投资事项在OA系统中的审批流程,增加了证券部的审批节点,所有的对外投资事项均需提交证券部,由证券部来把控是否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待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对外投资事项后,证券部即通过此审批节点。 2、为避免对外投资程序违规的情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资金部在进行款项对外支付时,除正常的业务款项支付以及与业务开展有关的正常费用支付外,其他性质的大额支出,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人员核实款项所涉交易的性质、预计累计总金额等信息,判断该等资金支付有关的交易事项是否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毕,持续规范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情况 检查发现,你公司对同一客户的同类业务在不同年度采取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方式。如对客户福建谊辉集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同类交易事项,2014年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2015年则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公司收入确认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关于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的相关规定。 此外,检查还发现2014年6月,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期间使用有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取得的出口退税款1,257万元进行追缴,你公司将上述缴税款直接冲减了2014年收入,相关核算不准确,不符合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进行了公告,“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基于会计信息可比性原则考虑,增强公司财务信息与同行业数据的可比性。同时为了加强公司对代管存货及应收的管控,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公司认为,将广度供应链业务中需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业务按深度核算方式全额确认收入,更符合当前实际经营情况,更能够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公司决定变更广度供应链服务中需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董事会正式批准该会计政策变更之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无影响”。因此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对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了统一、规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不会再出现对同类业务会计处理不一致的情形。 2、对于公司存在将被追缴的出口退税款直接冲减了2014年的收入的情况,公司进行了深刻的整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该账务处理不应该直接冲减收入,此项目虽属于非罚款类的特殊事项,但还是应该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处理。由于此差错更正不影响报告期2014年及2015年的应税收入和年度损益,且涉及金额占收入的比例也较小,因此不再调整财务报表。另,公司将根据这次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关的整改措施,包括加强财务人员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税法规的学习和培训,预定于201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聘请财务领域的外部专家进行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务法律法规的培训。在财务中心内部建立财务法规资料库,并设置专门的资料中心以供财务人员学习和交流。对财务人员的招聘进一步地严格把关,提高财务人员的招聘门槛,使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财务人才为公司所用。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毕,持续规范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四、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一)存在以个人名义存管公司资产的情形 检查发现,你公司以个人名义开立了66张银行借记卡,用于深度380分销服务平台业务的下属商贸公司资金存取,存在资金管理的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1、已对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借记卡进行清理,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66张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借记卡已经全部办理销户手续,公司将对资金进行严格管控,避免存在资金管理的风险隐患。 2、针对客户回款的后期管理措施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全国深度380分销服务平台取消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借记卡账户,要求各分子公司所有客户回款都转入对公账户或现金回款及时存入对公账户。各单位须严格执行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针对违反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直接责任人将进行严厉惩处,具体惩处措施如下: (1)初次违规,情节轻微未造成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但未造成后果的,除批评教育外,扣发一个月绩效奖金; (2)连续12个月内再次违规,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发2个月绩效奖金;情节较重的,除通报批评外,扣发3个月绩效奖金; (3)连续12个月内连续三次违规的,予以开除; (4)由于以上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开除,并按照公司经济损失总额的30%予以赔偿;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毕,持续规范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二)部分财务制度未有效执行 2014年,你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35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805万元,但财务部门没有书面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数额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也没有按照相应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不符合你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核销制度》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对于公司2014年存在计提坏账准备1,35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805万元未进行书面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数额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没有按照相应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公司进行了积极的整改,采取的措施包括对于2014年的坏账准备和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同时完善相应的审批手续。另,对于涉及到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核销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加强公司目前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其中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2日进行了公告,“基于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考虑,同时为了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及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前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运用个别方式评估减值损失。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变更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分为三种情况: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正式批准该会计估计变更之日起开始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同时,公司也针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核销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待董事会正式批准后进行执行。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毕,将长期严格落实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公司认为,此次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进行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及时帮助公司发现了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公司未来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通过检查和整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有关人员对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从而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7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下午15:00至4月11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一楼0116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经营性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提供经营性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资金贷款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怡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海南盛宏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鑫之族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车站南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怡亚通龙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闵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和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湖南怡亚通锦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浏阳鑫志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广州怡站通深度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东莞合兴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怡华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苏州市好景来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深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上海怡亚通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省优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江西省怡亚通标榜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北京鼎盛怡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深圳市怡合盈通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阳市广晟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安阳市杰惠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阳市广晟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林州市兴龙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三楼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4月6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三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16年4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83;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B、输入证券代码,362183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同时,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怡亚投票”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弃权票,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三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3、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十一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十一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十一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15:00至2016年4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三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8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本次会议采用书面传签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下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1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收悉警示函后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7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 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3,729.4424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2,143,750.20万元,净资产为363,673.86万元,总负债为1,780,076.3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6,9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0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申杰国际贸易”) 注册地点: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1403F室 法定代表人:陆永平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23日 经营范围:小家电、电子产品、日用百货、通讯设备的购销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张家港申杰国际贸易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张家港申杰国际贸易的总资产为8,550.85万元,净资产为3,399.53万元,总负债为5,151.3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为60.2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13,398.32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41.3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3,000万元(含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390,424.11万元的59.68%。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7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伊斯特威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和自然人股东黄华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 (下转B4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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