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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6-026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巨轮智能,证券代码:002031)于2016年1月14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月 14日、2016年2月2日、2016年3月10日、2016年1月21日、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3日、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17日、2016年3月24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6-006)》、《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6-013)、(2016-022)》、《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16-007)、(2016-011)、(2016-015)、(2016-016)、(2016-020)、(2016-021)、(2016-023)、(2016-025)》。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票购买3C(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相关领域资产并发行股票募集相应配套资金,总金额约为10亿元。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为有序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工作,公司聘请各中介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方案策划等工作。同时,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和论证。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及继续停牌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在此期间,交易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中涉及的重要商业条款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和论证,但最终就本次交易标的的估值、盈利补偿以及交易对价等核心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虽然公司终止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但公司仍将积极通过内生式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寻求更多的行业发展机会。 五、承诺事项 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公司承诺在公告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之日起至少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六、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6-027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于2016年3月2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目前,公司正在按照“中国制造2025”的规划指引,立足于工业4.0技术前沿,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持续进行转型升级,以战略性.前瞻性和前沿性技术为重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和应用基础技术,深入开拓工业4.0装备领域,发展高端智能成套装备,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海外子公司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盈利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让公司的股本规模满足企业未来发展、做大做强的需求,增强流动性,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公司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股份没有变动情况。 2、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承诺自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洪惠平先生、郑明略先生及公司全体董监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733,131,890 股增加至2,199,395,670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1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826元/股,2014年末每股净资产为1.31元/股。同时,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 2015 年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限售股解禁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巨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8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165,89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5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92,165,898股中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认购的16,599,078股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其余五名发行对象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认购的75,566,820股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 年11月 23 日。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015年4月17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63,947,60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33,131,890股,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对象中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认购的75,566,820股经本次转增股本后合计持有公司98,236,866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11月 23 日。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8,236,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96%。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提议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随即召开现场会议由6名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讨论。经充分分析与讨论,上述参与讨论的6名董事均书面确认,在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如持有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议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及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登记工作。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署的提议及相关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6—028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6日,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盈利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让公司的股本规模满足企业未来发展、做大做强的需求,增强流动性,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3,131,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6股;进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红股4股。 基于对公司所从事的智能装备、机器人和工业4.0产业,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做出承诺:自《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6-027)》公告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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