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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众禄基金开展的基金 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03-28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协商一致,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众禄基金开展的基金的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03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众禄基金网站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众禄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费率优惠期限以众禄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众禄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众禄基金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众禄基金的有关规定。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众禄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2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信用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民生银行将自2016年3月30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002421,C类份额代码:002422,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16年3月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民生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民生银行的相关规定。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民生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民生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2.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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