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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16年3月28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5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相关公告文件依法参与了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的申购。此次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分销商成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如下: ■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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