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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29日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现金红利款将于2016年4月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相关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6年3月31日)最后一次选择或更改并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到相关销售网点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相关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③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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