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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声明

  所以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和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等包装膜材料和电子信息用膜材料、木塑新材料、工程塑料以及蓝宝石晶片等,其中主业包装膜材料和电子信息用膜材料占公司业务的80%。

  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充分利用研发、品牌和品质优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相继投资建设电容膜、预涂膜等项目,始终坚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双轮驱动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地位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经济形势持续下行,市场环境不断趋紧,市场需求没有明显好转。受宏观经济形势低迷的影响,公司主业包装膜市场竞争激烈,经营形势非常严峻。

  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坚持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营销方针,优化客户结构,开机率长期保持行业前茅,产销率达97.8%,资金回笼率103.4%。薄膜产品在行业拥有很强的竞争力,其中公司TTR产品品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高达30%以上;二是把握购销节奏,提升产品价差,全年各品种销售价差均高于同期行业平均水平,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价差,产品结构更是进一步优化;三是推进辅业提高运营效率,国风木塑公司销售突破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0.7%,注塑厂由外饰件向内饰件转变发展,弥补了产能缺口,芜湖塑胶开发了部分新客户,打破了单一客户依赖性;四是积极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政策申报获得有关政策补助和奖励,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亿,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3万元,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节能环保预涂膜项目建设,现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公司积极推进和谋划异地搬迁改造的规划,成立合肥卓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做好各项搬迁准备工作,保证公司顺利搬迁。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风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协议转让给国风集团,减少关联交易,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整合公司资源,全力推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以股权受让和增资方式控股宁夏佳晶公司51.02%,并于2015年4月办理完毕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自2015年4月1日起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宁夏佳晶。

  2、合并范围增加合肥卓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薄膜业务板块的土地、房产及相关基础设施等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卓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自2015年11月起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合肥卓高。

  3、合并范围减少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国风集团协议转让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5年12月31日办理完毕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自2015年12月31日起合并报表范围减少国风非金属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14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在公司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1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于2015年底对应收帐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根据管理层提议对部分应收账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109.89万元。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本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2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15年实现净利润9,531,057.9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417,304.71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948,362.66元。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3,402,567.7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72,356,860.0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8,954,292.27元。

  鉴于公司近三年年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亏损,并且公司目前正全力进行产业转型升级,计划进行厂区搬迁,扩大发展空间,对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等,为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期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申请总计不超过7.5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包括长期借款、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风险项下的贸易融资等形式的融资,申请期限均为2016年度。

  授权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及董事会成员根据实际需要,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6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提高其银行融资能力,根据其业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我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期限2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国风塑业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4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国风塑业2015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5日。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国风塑业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1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六届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1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名,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丽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近三年年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并且公司目前正全力进行产业转型升级,计划进行厂区搬迁,扩大发展空间,对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为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期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于2015年底对应收帐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根据管理层提议对部分应收账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109.89万元。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本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23万元。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风险、确保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保护公司资产的完全与完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公司依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机构,有关人员已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行及监督的有效性。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及评价报告无异议。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1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等文件规定,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39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327,485股,发行价为3.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279,998.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364,142.6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4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867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5,138,394.29元,其中投入年产3万吨环保节能预涂膜项目160,458,394.29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用于项目款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合计48,708,333.39元);本年度变更用途使用募集资金84,680,000.00元投资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合计9,361.94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2.4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有合计180,000,000.00元因未到期而未赎回。

  2014年度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900万元已于2015年1月23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年度取得利息收入合计8,205,129.23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294,162,086.63元,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80,000,000.00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7,502.99元,收利息收入8,205,129.23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6,389,682.2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为73260101826001*****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公司变更不超过 9,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投资控股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涉及的总金额不超过 9,000 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筹资额的 17.74%。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国风塑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投资控股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4,680,000.00元投资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其中股权受让款40,680,000.00元,增资款44,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192,362.08元。

  本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48,708,333.39元。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关于置换情况的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17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部分应收账款、存货等计提共计1,109.89万元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2015年底对应收帐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根据清查情况,公司管理层提议对部分应收账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109.89万元。

  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和监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2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5年底对有关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清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可收回金额,以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5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109.89万元。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共计减少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23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有关应收账款、存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国风塑业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

  2、国风塑业监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19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芜湖塑胶”) 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期限2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芜湖塑胶发展,提高其银行融资能力,根据其业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为芜湖塑胶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担保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法定代表人姓名:门松涛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家电注塑件、物流件及其他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芜湖塑胶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年12月31日,芜湖塑胶总资产12,573万元,净资产6,340.15万元。芜湖塑胶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337.93万元,净利润-846.6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根据芜湖塑胶金融机构融资需要,我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董事长、董事签署有关担保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均是我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担保,占经审计的201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2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国风塑业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6-020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有关决议,现定于2016年4月28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国风塑业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下午3:00 至2016年4月2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安徽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36号公司第四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国风塑业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国风塑业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国风塑业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国风塑业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国风塑业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所列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后生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国风塑业2015年度报告》等。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36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59

  2.投票简称:国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国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1,议案应当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

  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智路36号公司证券发展部

  邮编:230088

  电话:0551-62753527

  传真:0551-62753500

  联系人:杨应林

  六、备查文件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

  附: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深圳A股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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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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