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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2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议上进行述职报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起(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至4月19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关于2016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5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注:①审议事项11、1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②议案6、11,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③审议事项1、2、3、5、6、7、8、9、11、12、14、1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1、3、4、5、6、7、8、9、10、11、12、13、14、1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2、3、5、6、7、8、9,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费益昭、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810、0755-33356333-8899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0 2.投票简称:飞马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飞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为方便股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说明: 1. 审议事项11、1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股东请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其一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 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6-03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并于近日办理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截止本公告日,注册资本金尚未投入。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外投资的议案》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出资主体,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截止本公告日,注册资本金尚未投入。 (2)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立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2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劵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发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劵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旨在利用前海深港合作区良好的政策及金融环境,发挥公司在供应链领域的丰富经验和资源优势,充分整合行业内优质资源,拓展公司业务链,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设立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其他 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相关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注册资本金尚未投入。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工商证照。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6-03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相关文件已于2016年3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定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13:30-15:30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女士,公司董事长黄壮勉先生、独立董事王国文先生、财务总监张健江先生、董事会秘书费益昭先生、副总经理陈亮先生以及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6-03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二、会议审议事项”遗漏了第四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特补充更正。更新后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7)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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