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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航空新技术研发与制造、航空维修、航空培训、航空租赁、微电子五大板块。

  航空新技术研发与制造板块主要从事航空机载电子、机电设备以及飞机地面测试设备的研制与开发。目前主要产品有发动机电子控制器(Ecu)、直升机救援电动绞车、驾驶员脉冲供氧系统、导航测试系统等。

  微电子板块主要从事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与制造,定位于构建批量、稳定、开放的6吋GaAs/GaN生产线,对国内外提供FOUNDRY服务。

  航空培训板块主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飞行员、乘务员、空警的初训、复训和应急生存训练。目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飞行员培训和乘务训练,其中飞行员培训提供B737/A320机型飞行员初始训练、转机型训练、复训;乘务训练提供B737陆上舱/滑梯、水上训练仓、舱门训练器等培训服务。

  航空租赁板块主要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飞机租赁、飞机发动机租赁、飞机模拟机租赁、装备制造业等设备租赁。

  航空维修主要由大飞机整机维修和部附件维修两个业务板块组成。目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为:一、部附件维修板块包括航空动力装置维修包括多种型号涡轴发动机大修、改装;PT6型发动机大修、改装;SAFIR APU大修、改装等业务;机载电子系统维修;机载机型系统维修;二、飞机整机维修板块包括干线飞机维修、公务机维修、直升机维修、飞机拆解业务。

  2、公司经营模式

  航空新技术研发与制造业务经营模式是以航空研发制造装备为平台,以公司自主航空新技术研发为核心、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为基础、生产许可证为条件,向航空公司、航空工业部门、军方等单位销售航空产品并收取费用。

  航空培训业务的经营模式是以航空模拟机设备为平台,以公司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飞行模拟设备鉴定合格证为条件,向航空公司提供飞行员、服务人员提供模拟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

  微电子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海威华芯建设6吋GaAs 0.15μm p-HEMT/HBT和GaN HEMT(含SiC)两条生产线,填补国内6吋Ⅲ-Ⅴ族集成电路制造的空白,为完成新一代电子产品的研制与生产提供能力;建成大陆首条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Foundry线。向市场客户提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芯片产品,向客户收取费用。

  航空维修业务经营模式是以航空维修技术装备为平台,以公司自主航空维修技术为核心、专业技术人员为基础、维修许可证为条件,向航空公司、航空工业部门、军方、航空院校等单位提供航空维修技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维修服务费用。

  3、行业发展阶段

  (1)航空产业方面:航空业属于资金、风险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特征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专业化技能要求高、国际化程度高、安全性要求高。

  据民航局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航空全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850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4.4亿人次、货邮运输量630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3.6%、11.4%和6%,民航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其中,运输量总周转量首次突破800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首次突破4亿人次,这都表明中国民航业整体规模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另外根据《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未来五到十年,我国民用航空的市场规模和产业规模将会得到宝贵的发展机遇,民航业将迎来五至十年黄金发展期。

  中国民航业的快速发展带来航空产业上下游企业市场需求逐步释放,航空新技术研发与制造、航空培训、航空维修、航空租赁等下游产业将进入稳定发展期。

  (2)微电子方面:集成电路是换代节奏快、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从全球格局来看,集成电路企业之间在知识产权主导权上竞争激烈,并呈现出跨国公司寡头垄断的特征。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起步于20世纪60年,目前我国集成电路的设计和制造还处在起步发展阶段,是中国的“短腿”产业。 近几年,在国家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的环境下,在国内移动智能终端、平板电脑、消费类电子及汽车电子产品等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整体保持平稳增长,2014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已经突破万亿元,2015年集成电路产业销售收入已达3500亿元,集成电路三大细分领域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均保持增长势头;目前已经形成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环渤海湾三大产业集群。随着产业投入加大、技术突破与规模积累,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集成电路产业将成为支撑自主可控信息产业的核心力量,成为推动两化深度融合的重要基础,开始迎来发展的加速期。

  国内市场需求的稳步增长和核心技术的突破,公司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高端芯片研制行业将迎来加速发展期。

  4、行业周期性

  航空维修、航空制造业与航空运输业运行密切相关,航空运输业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同步性较强。当宏观经济上升运行时,航空运输需求会持续增加,客运和货运业务规模会保持快速增长,航空制造业务与维修的收入和盈利能力将持续上升。反之,当宏观经济增速减缓时,航空运输需求将减弱,客运和货运业务规模的增长也将随之减缓,航空制造与维修业务也将受到不利影响。在公司军品业务方面,由于军品采购直接与国家军费预算挂钩,而军费预算与一国的整体经济、政治、外交密切相关,在军品采购方面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航空培训业务的服务对象为航空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航空公司飞机驾驶员训练大纲中关于模拟机定期复训小时的一般规定,飞机驾驶员每6个日历月需进行一次全动模拟机的定期复训和训练检查,否则飞行执照失效就不能执行飞行任务。因此,保持资格的定期复训和训练检查占整个培训业务的比重较大。同时,由于飞行员数量在可预期的未来还将稳步增长,航空培训具有刚性需求的特征。因此航空培训业务周期性不明显。

  5、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航空新技术研发与制造:公司现有产品主要面向特殊机构,某型电调为填补国内市场空白产品,具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市场垄断地位。

  微电子:公司将建成国内第一条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6吋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填补国内市场空白,在集成电路芯片研制领域具备话语权,是国内高端芯片研发制造的先行者。

  航空培训:公司现有服务对象为航空运输企业。公司是国内唯一具有海内、海外培训基地的独立第三方航空培训企业,公司拥有B737/A320机型、直升机等模拟机,以及全球第一台D级全动EC135直升机模拟机。在国内民营航空培训企业中,具有领导者地位。

  航空维修:公司现有产品主要面向航空运输企业和特殊机构,航空维修为公司传统业务,在国内民营独立第三方维修企业中,市场占有率较高,特别是公司在天津滨海机场已经建成自有机库,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部附件、整机维修方面具备优势地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百年海特”发展愿景,秉承“以航空技术为核心,同心多元发展”总体发展战略,公司管理层全力落实董事会制定的各项战略规划,在世界经济停滞和国内发展步伐放缓的背景下奋力推进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公司积极响应 “走出去”、“一带一路”、“混合所有制改革”、“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和“创新驱动”等国家战略,强化技术创新力度,优化业务板块规划,加快推动公司航空产业链布局步伐。公司由子公司架构管理模式转变为事业部管理模式,逐年制定三年战略规划,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调整优化干部队伍,强化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推行员工职业规划,加强FAA、EASA和军工资质等取证工作,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等已经拥有6个FAA、2个EASA维修许可证和2个军工资质。公司五大业务板块自成体系,相互协作,历经多年打造的全产业链综合航空技术服务商业模式初具雏形,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回顾2015年度,公司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综合航空技术服务提供商--航空产业链业务板块

  1、航空新技术研发与制造板块:为积极响应国家“民参军”的号召,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步伐,2015年,公司主要从巩固现有产品优势(市场地位、产品质量等)和新产品开发两方面推进。产品研制方面,公司一方面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从项目筛选、技术攻关、奖励制度、资金投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多款新型发动机电调、某型APU控制器、某型机舱氧气系统、某型直升机救援绞车等均按计划开展;另一方面,公司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向客户按时按质提供可靠的产品和服务,某型发动机电调产品故障率保持极低水平,保障客户飞行安全。2015年度,公司赢得特殊机构授予的“金牌供应商”赞誉,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圆满完成抗战70周年“9.3阅兵”装备保障任务。海特亚美在2015年通过了总装组织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审查,标志着公司军品板块有了第二个军品业务平台。

  2、航空培训。2015年,航空培训业务发展稳中有升、发展步伐较为稳健,初步形成海特培训体系,进一步巩固了海特在独立第三方航空培训领域的龙头地位。新加坡AST公司已于2015年4月投入运营,以东南亚和西亚为主的国际市场开拓卓有成效,吸引了包括vietjet、tigerair等国际客户。昆明基地2015年完成飞行模拟机训练近3万小时,乘务训练近8千人次;乘务训练成为公司培训板块业绩新增长点。天津飞行员培训大楼建设工作正稳步推进。昆明、新加坡、天津三大航空培训基地的全面建成投产,将实现公司在航空培训产业链上的完整布局,多领域(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多机种(干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覆盖国内外航空培训市场,提升公司在国内航空培训市场的占有率,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3、航空租赁。航空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航空服务商业模式,实现航空产业多元化发展,并整合资源,向综合航空技术服务方向发展,达到促进公司航空主营业务发展的目的。目前公司航空融资租赁服务业务正按计划推进,飞机整机、发动机、航空设备租赁业务架构初步形成,力争融资租赁业务早日规模经营。

  4、航空维修。2015年度,公司航空维修业务形成部附件和整机维修全覆盖,维修广度和深度均有新发展。

  4.1 行业政策变动、国家经济发展形势等客观因素对公司航空部附件维修业务收入产生阶段性波动影响。报告期,公司加强维修能力建设,全年新开发维修项目400余项, 其中FAA项目开发67项。另外,公司加强部附件维修质量控制,缩短维修周期,产品返修率保持在历史较低水平。公司本部取得EASA认证审查。

  4.2 飞机整机维修。天津海特飞机工程于2015年初投入运营,飞机整机大修,改装和拆解等工作正逐步展开。基于行业特点,2015年,天津海特飞机工程处于能力建设期,其业务开展需取得民航管理局的资质认证,目前已经取得空客A320 8C检、波音B737NG 2C检维修许可。报告期,天津海特飞机工程完成20余架次飞机定检和改装工作,以及首架飞机拆解工作。宜捷海特在2015年取得了FAA维修许可证,并完成多架次公务机定检工作及航线维护任务。另外,公司参股投资的四川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度已完成二期机库建设工作。

  4.3 发动机维修。主要从事发动机和APU修理工作,以及部附件维修,修理量同比增长27%。新三型发动机试修任务按预设节点稳步推进。

  二、微电子平台

  投资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其产品主要面向5G、光伏、雷达等高端芯片市场。2015年1月,公司投资5.5亿元受让海威华芯资产并对其增资,交易完成后,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威华芯主要从事第二代/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制,发展潜力巨大,经过有效优化和整合,其可升级为集工艺开发、器件研制、产品生产制造、系统应用开发于一体的我国化合物半导体领域的开放平台,该项目填补了国内市场空白。联手四威电子合作打造微电子平台,涉足高端芯片制造领域,控股海威华芯是公司融入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典范。

  海威华芯规划总投资20.9亿元,2015年,一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工作基本完成;关键技术、管理人才已陆续到位,已经形成核心团队;工艺技术路演已完成并进入实战阶段,已取得专利58项。海威华芯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本项目获得国家、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目前该项目已经获得国家、四川省多项专项扶持资金。公司投资海威华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公司未来发展拓展新的市场空间。

  三、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2015年,公司启动再融资项目。2015年1月15日公司在媒体披露《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于2015年7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61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8月份完成股票发行工作,募资资金净额16.16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5年9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企业管理。公司从子公司架构管理模式转变为事业部制管理模式,推行扁平化管理,明确各业务板块事业部的战略布局和定位,采取矩阵管理方式,事业部和职能部门分别着重业务发展和后台支持,实现公司资源整合。同时,裁减冗员,缩短管理流程,2015年,公司运作效率明显提高、生产效率得以提升。

  3、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践行社会责任,获评“2015年度四川老区工作先进集体”。公司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从多方面关心支持员工,2015年公司被评为成都市厂务公开示范单位,公司工会被评为高新区先进工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业绩波动的主要原因为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新投入项目处于能力建设和市场拓展阶段,厂房及设备转固计提折旧运行费用增加,尚未达到项目盈亏平衡点。新纳入合并报表海威华芯处于建设期,以及新投入在研项目增加,银行贷款增加财务费用上升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4,300万元受让海威华芯原股东四川升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航阳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雷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威华芯共计8.01%股权(对应出资额4,300万元),并以货币资金51,200万元对海威华芯进行增资,受让股权增资后本公司持有海威华芯52.91%股权,海威华芯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的股权取得成本为555,000,000.00元,购买日为2015年4月30日,购买日确定的依据为:1)该收购事项经本公司和海威华芯股东会审议通过;2)本公司已支付股权受让款,并按海威华芯章程增资规定投入资本金;3)相关股权受让和增资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最近财务报告日。

  (2)处置子公司

  经2015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汇升景100%股权转让给海特实业。股权处置价款33,392,055.50元,丧失控制权日为2015年6月30日,丧失控制权日的确定依据为:1)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3)取得股权转让款和收取转让款的权利之日。处置价款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为4,401,214.26元。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批准,于2015年7月20日本公司与新加坡AST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投资设立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 Ltd.。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0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6日上午9: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参考《201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刘效文先生、徐晓聚先生、杨楠先生、宋朝晖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05)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54,080.64万元,负债总额79,309.06万元。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852.68万元,利润总额3,315.5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6元,每股净资产4.3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XYZH/2016CDA10108号)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653,205.22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925,498,455.5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7,479,085.7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相关指导意见,并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6-012)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16CDA10111),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6CDA10110),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的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的现金流现状,公司拟在2016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和保函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等业务的资金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为子公司包括四川奥特附件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AVIATION SAFETY AND TRAINING PTE.LTD.、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和控股子公司包括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四川亚美航泰航空装备有限公司等提供不超过29.5亿元担保额度,担保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出口信用证押汇担保及承兑汇票等,占公司2015年末资产总额的64.97%,占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的89.73%。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详见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与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500万元、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与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80万。

  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为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张斌先生因兼任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全部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亿元投资设立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2.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5%;公司子公司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 Ltd.出资0.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0)详见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1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定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15:00—2016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5、10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联系传真:028-85921038

  联系人:居平、周理江

  3、登记时间

  2016年4月14日8:30 —11:30,14:00 —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4日17:00)。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3

  2、投票简称:海特投票

  3、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海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19日下午3: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明(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4月13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023海特高新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0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6日下午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虞刚、欧智、马勇等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年度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05)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15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本次分红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5年度分红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3)2015年,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为子公司包括四川奥特附件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AVIATION SAFETY AND TRAINING PTE.LTD.、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和控股子公司包括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四川亚美航泰航空装备有限公司等提供不超过29.5亿元担保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与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500万元、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与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80万。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做出调整,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会对项目建设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审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亿元投资设立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0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特”)实际经营需求,随着上海沪特在航空维修市场的开拓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航空维修资源,公司在航空维修及设备租赁、航材交易、劳务合作、租赁等方面与上海沪特加大合作力度,加强业务往来。公司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动力”租赁公司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公司持有的海特国际广场1号楼房屋用于办公科研活动,聘请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锦添”)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确认公司2015年与参股公司上海沪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14.07万元,同意公司与上海沪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500万元、亚美动力与蓝海锦添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80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为蓝海锦添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蓝海锦添法定代表人,张斌先生为上海沪特总经理,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李飚先生、辛豪先生、张斌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经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2016年3月29日,2016年公司与上海沪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0.83万元,亚美动力与蓝海锦添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0.00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02Y-15室。

  3、法定代表人:冯亮。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技术的软件开发,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修。航空机载设备的检测维修、航空器材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6、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海沪特总资产为9,462.11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8,673.03万元,实现净利润1,157.59万元。

  7、履约能力分析:上海沪特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较为稳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8、关联方关系:上海沪特为公司持股5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张斌先生兼任上海沪特总经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1幢3层

  3、注册资本:3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辛豪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

  6、履约能力分析:蓝海锦添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蓝海锦添法定代表人,同时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为蓝海锦添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海沪特、亚美动力与蓝海锦添,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约定执行。

  公司向上海沪特提供商品销售、提供劳务服务,向上海沪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主要内容涉及航空维修及设备租赁、航材交易、劳务合作、租赁等方面与。亚美动力租赁公司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公司持有的海特国际广场1号楼房屋用于办公科研活动,聘请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管理费用为8.5元/平方米/月。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海沪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业务往来,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企业生产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航空维修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亚美动力与蓝海锦添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性往来,蓝海锦添为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具备良好的物业管理经验,亚美动力聘请蓝海锦添为公司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有利于保障亚美动力的生产经营秩序,上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李飚、辛豪、张斌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与关联人上海沪特、蓝海锦添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分别为1500万元和80万元,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及提供维修、劳务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的资料齐全。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公司以往正常业务的延续,有利于巩固公司航空维修市场占有率,且能有效整合公司与子公司的航空维修资源,蓝海锦添为亚美动力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其正常经营活动;该等交易价格严格依据国家规定、行业规定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李飚先生和辛豪先生、张斌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公司2016年与上海沪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500万元、2016年亚美动力与蓝海锦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0万元。

  七、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通过与海特高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飚先生、张斌先生、辛豪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海特高新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0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特高新”)于201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6年为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9.5亿元的担保额度。

  2、2016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包括四川奥特附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特附件”)、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动力”)、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亚美”)、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飞安”)、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特飞机工程”)、AVIATION SAFETY AND TRAINING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AST”)、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租赁”)、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飞安”)、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和控股子公司包括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宜捷海特”)、四川亚美航泰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航泰”)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出口信用证押汇担保及承兑汇票等,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295,000万元人民币(各子公司担保额度分配见下表),占公司2015年末资产总额的64.97%,占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的89.73%。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下转B1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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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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