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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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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176,183.4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647,970,866.10元,减2015年实施的2014年度现金分红54,700,000.0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84,447,049.50元。 鉴于公司2015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保证公司2016年新建项目的建设需要及公司转型升级的稳健发展,故本年度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是集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炼焦、化工、发电、供热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技术研发和服务的工作。

  (2)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如下:焦炭、焦粉、焦粒、沫煤、粗苯、甲醇、精制洗油、沥青调和、电力、供热及技术转让等。

  2、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为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开采和采购的原煤进入洗煤工序进行洗选加工,主产品精煤供给焦化工序炼焦,副产品煤泥、煤矸石等供应干熄焦电厂;焦化工序生产的焦炭主要供给东北三省的钢铁厂用户,副产品煤焦油、粗苯、萘油等继续深加工或直接外销;焦炭生产采用干法熄焦,回收的余热用于干熄焦电厂发电和生产蒸汽,电力和蒸汽主要供应公司内部使用,剩余电量上网销售;电厂余热用于公司生产生活区和周边多个小区供暖,电厂的供热锅炉产生的废渣经加工后,用于生产建筑材料。宝泰隆甲醇利用炼焦产生的焦炉煤气和宝泰隆甲醇空分车间生产的氧气制取甲醇。生产甲醇的驰放气经过变压吸附,制成纯度99.96%的氢气后,与公司炼焦产生的煤焦油一起提供给宝泰隆圣迈用于生产燃料油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宝泰隆圣迈将在煤焦油加氢工艺前对煤焦油进行预处理,在提炼出价值较高的工业萘等产品后,将中油加氢生产燃料油品,将煤沥青生产针状焦。公司通过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将煤炭资源最大化利用,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司业绩驱动因素:完善的循环经济模式使公司传统业务产品的成本大大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新兴业务依托资源和技术优势,使公司清洁能源和新材料业务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产业转型升级

  产业转型:以石墨烯为核心的石墨及石墨深加工业务是公司未来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众所周知,石墨烯早已被誉为“黑金”,但是由于实验室制备的高昂成本和无法工业化制备,导致石墨烯下游应用产业至今未能真正落地。石墨烯工业化制备技术一直被全世界科学家广泛关注和着力探索。通过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宝泰隆循环经济研究院、宝泰隆现代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人员的不懈努力,2016年1月20日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成功通过中试,并生产出1~5层、1~10层等不同规格的品质高、性能优越的石墨烯产品,产品经权威部门检测,达到了预定指标。该技术将为2016年末投产的100吨/年石墨烯项目提供宝贵的工艺优化经验。该技术与国内同行业相比较,处于领先水平。石墨烯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产品升级:为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条,公司于2015年初建成的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5万吨/年针状焦项目、控股的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的煤制10万吨/年芳烃项目和公司2014年6月开工建设的焦炭制30万吨/年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利用现有的过剩焦化产能,改加工冶金焦为生产化工焦,提取煤焦油、煤气、粗苯等化工原料后,以化工焦为原料造气,合成甲醇,制取稳定轻烃。该项目所生产的稳定轻烃产品不仅可以作为高清洁汽油的添加剂,还可以作为化工原料。稳定轻烃产品作为高清洁汽油的添加剂时,可以对传统的93号汽油进行调和,升级普通93号汽油质量,使用以煤基为原料的稳定轻烃所产的汽油较传统汽油产品,发动机燃烧后PM2.5的排放量将降低近80%。稳定轻烃产品作为化工原料时,主要用于生产PX及其下游PTA等一系列有机化工产品。该项目的实施将示范引领焦化行业走出困境,摆脱对钢铁行业的依赖度,真正实现产品升级。为此,以清洁能源为核心的煤基石油化工是公司产品升级的主要发展方向。

  2.2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1)煤焦行业:焦化产品需求进一步减弱,产品产量和价格下跌明显,企业效益下滑有所加剧,节能减排压力进一步凸显。我国焦炭产品在钢铁行业的消费比重为85%左右。焦炭市场与钢铁行业息息相关,近几年国内钢厂亏损严重,多数钢厂加大限产力度,由此造成焦炭需求下降,市场低迷。

  (2)煤化工行业:国际原油在供过于求情况下,欧佩克坚持不减产原则,导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滑,在此背景影响下,粗苯、甲醇等化工产品价格随之不断下调。受低油价、终端需求疲弱影响,国内聚丙烯价格大幅走低。由于烯烃价格的大幅走低,国内新增煤制烯烃装置或推迟投产,从而进一步制约甲醇需求。未来煤化工产品低位徘徊状况可能持续,但随着国家对环保的不断重视,清洁能源需求扩大,将会提升甲醇的需求。

  (3)热电行业:公司热电产品主要在七台河本地销售,主要是为七台河市城市居民供热,七台河市现有供热企业3户,分别为七台河市热力公司、宝泰隆公司和德利能源公司,市场份额所占比例为65.7:25.5:8.8。2015年供热期,因政府有关部门下调了供热价格,导致供热费下调2.4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发电除自用外主要是直接输往国家电网(新民变电所),政府部门于2015年将上网电价下调了0.01元/度,降低了热电行业盈利能力。

  (4)石墨烯及石墨深加工行业:目前我国石墨烯产业大部分是处于下游的生产企业,且还处于中试阶段。能够规模化量产的石墨烯公司只有少数几家。作为新兴产业,中国石墨烯下游产业的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势头,与国际发达国家基本处于同步阶段。目前国内的石墨烯生产企业还没有完全进入盈利模式,主要原因是应用市场不明。石墨烯的大规模生产促进和推动着石墨烯应用领域的研究和发展。目前石墨烯产品研发的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超级电容器、锂离子电池、复合材料、透明导电电极、太阳能电池等方面。石墨烯产业最大的瓶颈在于没有形成完整的、成熟的产业链上下游,石墨烯研发制备企业和下游应用企业脱节。目前石墨烯仍处于产业化初期,尚未完全实现石墨烯的规模化应用,对石墨烯产品最大的需求市场仍然是科研院校和少量生产厂商。由于下游需求未起,大部分石墨烯企业目前仍无法找到稳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无论石墨烯产品品质高低,都有望在下游找到合适的应用领域,而寻求性价比的最佳平衡则是石墨烯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石墨烯产品实现规模化销售后,上游石墨烯制备企业可以进一步做到成本下降以及推动制备工艺的改进,反过来也将推动石墨烯产品在下游的推广销售,最终石墨烯产业有望实现盈利。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东润石墨矿区资源、依托购买的青岛金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制备专利技术,打造石墨及石墨制品新产业,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转型,在实施石墨及石墨烯产业的同时,推进石墨烯下游绿色环保项目,多元化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生产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循环”特征的高科技产品。 煤化工行业是典型的受宏观经济影响的周期性行业。受宏观经济下行及国家对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的影响,2015年国内煤化工行业运行形势更加严峻。在需求下滑和产能过剩的双重影响下,煤化工行业发展举步维艰,行业竞争也更加激烈。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目前是东北地区最大的独立焦化企业、最大甲醇生产企业,国际领先的高温煤焦油加氢加工企业,黑龙江省煤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其中已有销售链辐射到河北省。

  (2)公司旗下有12家全资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跻身于全国化工企业400强、黑龙江省企业50强、黑龙江省民营百强企业第8位;拥有国际博士后工作站、煤化工循环经济研究院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获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78项,科技成果123项。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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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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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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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受钢铁市场持续低迷、焦炭市场萎缩、产品价格严重下滑等新常态因素影响,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节能、挖潜、降耗、增效”这一基本方针,牢牢把握“稳生产、保生存”总基调,冷静应对,砥砺奋进、改革创新,实施“产业转型和产品升级”战略,深入挖掘管理潜力,准确把握市场动态,严格细化成本管理,着力加强盈亏考核,加大原煤采购和焦炭产品销售力度,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成绩。

  ——产业项目建设取得了新成果。一是通过实施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进一步实现产品升级。土建施工方面,动力岛装置土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5%,轻烃装置完成土建总工程量的40%,综合罐区、空分厂房、合成压缩厂房土建主体施工已全部完成。设备安装方面,动力岛装置1号炉体安装完成98%,2号炉体安装完成84%,轻烃装置综合罐区中的8个储罐完成55%,合成器厂房的吊车安装工作完成60%,空分厂房的吊车安装工作全部完成。设备招标方面,非标设备、高低压柜、进口阀门等60余项设备和长周期设备招标工作已基本完成。建设管理方面,优化设计、科学规范招标工作,使项目工艺得到优化,投资大幅度降低。二是通过建设100吨/年石墨烯及东润石墨矿开采项目加快产业转型。项目于2015年8月22日开工,现已累计完成投资2,164万元。项目施工进展情况:研发楼和综合服务楼结构框架全部完成,厂房一、厂房二结构基础已完成,厂区围栏柱全部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正在进行,配套公用工程管架廊基础已制作完成,预计2016年6月开始设备安装、10月试生产。

  ——技术改造设备升级取得新收获。2015年,公司投资260万元,对甲醇合成水冷器进行改造,改水冷为空冷,不仅保障了系统长周期运转,又节约了生产用水,每年为公司节约成本300余万元;为了杜绝“跑、冒、滴、漏”,公司投资50万元,对欣源小区21栋楼供热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后年节水17.3万吨,节热4.7万吉焦,节约成本170万元。

  ——精细化管理取得了新进展。原煤储运部门严把原煤进厂关,把握原煤买方市场的契机,重点监管原料质量和价格要素环节,与煤质监督管理机构共同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原煤采购质量和价格。销售部门准确把握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行情,适时调整公司产品销售策略,有效回避风险,全力实现“保市场、保价格、保回款”目标,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物资供应部门加强物资管理,强化入库验收流程,提高资金和物资利用率;全面开展大宗设备招标采购、小物资设备横向询价比对,实施厂家直供,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采购。审计监察部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较好的开展了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工作,结合生产经营安全质量和项目管理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东润石墨矿区勘探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东润石墨矿区已于2015年5月开始勘探工作,总勘查面积16.35平方公里。截止至2015年12月25日,在不到5平方公里的已勘探面积内就探明石墨矿体56条,总水平厚度414.5米,发现矿石量约4145万吨,晶质矿物量约310.88万吨,属于大型矿区(以上数据来自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探院于2015年12月制作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普查2015年工作总结》)。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取得零突破。公司结合国家提出的“互联网+”理念,于2015年10月正式启用了“宝泰隆电子商务平台”,使供销系统更加透明化、规范化。提升了公司供销管理水平,掌握了供销市场行情,建立了供应商和销售客户的诚信档案,提高了公司内部协同效率,降低了公司供销交易成本。

  ——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紧紧抓住“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遵循“管理、培训、操作”三并重原则,强化现场管理,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以努力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素质,操作技能,安全防范能力”为主线,以消除“跑、冒、滴、漏”和“加强整改”为基本点,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矿业公司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完善从公司到煤矿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各级干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范。七台河煤化工事业部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全年共培训员工2583人次,其中:新员工351人次,外来施工人员743人次。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9次,组织全员观看安全教育视频、事故案例视频及急救应急知识讲座。查出并整改各分厂安全隐患629项。通过系列安全措施的有效开展,全面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创公司成立以来最好水平。

  ——环境治理有了新加强。一是环保设施建设。公司投资640万元对电厂1、2、3号除尘设施进行改造,满足新环保标准要求;投资310万元升级改造焦化一厂60立方米蒸氨塔,将焦化氨水全部进行处理,有效治理了大气污染。二是清洁生产。公司全面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严格执行清洁生产管理标准,实现清洁生产标准化管理;三是改善厂区环境。公司植树1549株,植草坪3000平方米,挪种树木640棵,使职工工作条件和厂区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科技和技术转让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博士后工作站实现了“四个突破”。即: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国家和省级资助取得新突破;博士后研究成果取得新突破;以博士后工作站为平台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大学合作取得新突破;树立公司形象、扩大影响取得新突破。通过公司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2015年获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50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优势企业”称号,大大提升公司科技含量。二是技术转让工作取得新成果。2015年7月,首套转让给河南利源公司的高温煤焦油加氢技术一次开车成功,标志着公司技术转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此为契机,公司又与淮北华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15万吨/年煤焦油加氢技术转让合同。

  ——争取政府资助及补贴1169万元。

  ——员工保障有了新提高。一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公司通过员工集资建设的职工住宅楼,现已有100余户职工搬入新居,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二是改善员工通勤条件。公司为了提高员工上下班行车安全,将10台通勤车全部更新为油电混合动力环保车辆,提高了员工乘车环境、乘车安全和公司形象。

  ——公司凝聚力有了新提升。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修旧利废、小改小革、三节三增”活动,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成功举办“三八妇女节”、“建党94周年表彰大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提高了广大员工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公司形成了“同心同德,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6.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本期累计生产焦炭107.45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5%;入洗原煤272.9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3.23%;精煤回收率50.03%,较上年同期减少4.3个百分点;综合产率90.91%,较上年同期增加5.14个百分点;生产焦油5.04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3.83%;生产粗苯1.49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8.56%;调入原煤286.1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4.95%;调入外购精煤9.52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9.22%;生产甲醇8.65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7.66%;发电3.61亿度,较上年同期增加4.61%;加工煤焦油7.59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18.44%;生产原煤68.42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12.08%。 焦炭的销售数量为108.90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2.28%;沫煤的销售数量为54.8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21.31%;粗苯的销售数量为1.6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0.29%;甲醇的销售数量8.59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5.66%;洗油的销售数量为3.52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2.35%;沥青调和组分销售数量为4.17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15.50%,电的销售数量为15803.35万度,较上年同期增加13.30%;暖气的销售数量为212.79万吉焦,较上年同期减少0.17%。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281.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77%;营业利润5,743.85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17.62万元,同比增加29.43%。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5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3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焦云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18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总裁焦云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五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176,183.4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647,970,866.10元,减2015年实施的2014年度现金分红54,700,000.0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84,447,049.50元。

  鉴于公司2015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保证公司2016年新建项目的建设需要及公司转型升级的稳健发展,故本年度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该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在该预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年。该事项已提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的需要,经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16年拟向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225,500万元,以上借款额度含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借款资金拟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权属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通过担保等方式向建设银行七台河分行、工商银行七台河分行、哈尔滨银行七台河分行、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到房产局、土地局、工商局等资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等相关事项的登记手续。董事会可按银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和手续。

  截止目前,公司借款总额155,522万元,其中对外担保总额为0 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供销计划》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正常进行,根据生产部门对原煤和精煤的需求及对焦炭产出的预计,公司拟定了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供应和销售计划,公司原煤储运部和销售部将根据该计划签订采购原煤及销售焦炭的合同。具体计划如下:

  (1)预计采购量

  原煤采购:260万吨

  精煤采购:30万吨

  (2)预计销售量

  销售焦炭:100万吨

  销售甲醇:8.5万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原煤储运部和销售部负责办理签订合同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公司将部分剩余员工集资建房对外销售》的议案

  为改善员工居住条件,2013年底,公司决定以员工集资建房的方式建设职工住宅楼。2015年6月份职工住宅楼建设完成,共建成房屋576套,总投资约22,500万元,截止目前,职工已购买房屋158套,未出售房屋418套。因受整体经济环境下滑的影响,房地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职工购买住房欲望减弱,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将部分员工集资建房对外销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三、六、七、八、九、十、十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19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16年3月16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七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行为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有效进行,做到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同意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三、四、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22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9日 9 点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9日

  至2016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就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02、018、019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7:30-8:30。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4、传真:0464-2915999、2919908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20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3号)核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8.51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第0185000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36,160万元,减(扣)除本次承销及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881.2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32,395.2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建设项目投入资金57,472.67万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1,900万元,扣除保荐费余款及印花税579.9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02.0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659.4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分别设立了23001695551050520285(建行专户)、65010158000002041(浦发专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于2015年2月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02210004号),并认为:宝泰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宝泰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宝泰隆已披露情况保持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文件

  1、《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02210004号);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21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3号《关于核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8.51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5]第0185000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361,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2,788,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8,812,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32,395.2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建设项目投入资金57,472.67万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1,900万元,扣除保荐费余款及印花税579.9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02.0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659.40万元)。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5-015号公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900万元。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1、投资目的

  最大限度的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做好资金支付预算,确保不影响该笔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或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其他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将选择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但公司仍需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营业务正常进行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2、监事会意见

  201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进行审核后发表意见,认为:宝泰隆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宝泰隆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文件

  1、《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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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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