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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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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28,126,6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海堤建设的专业化公司,主营业务为海堤工程、城市防洪工程、河道工程、水库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其中海堤工程施工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依靠自身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科研、设备、管理、咨询等一体化服务,已发展成为全国水利系统在海岸堤坝、海口城防、近岸海域工程建设规模最大的专业公司之一。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专业海堤建设的企业和目前全国水利系统规模最大的海堤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公司的综合实力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核心竞争优势突出。公司所承建的海堤工程曾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新中国成立60周年100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奖”、“全国十大科技建设成就奖”、“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等国家和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水利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

  公司既能建设海岸,也能保护海岸。除了建造围垦海堤之外,还会在未来积极投身于海洋生态修复、促淤堤建设、港口海湾综合整治、滩涂湿地保护等各类项目建设。可以合理利用沿海滩涂资源,有效解决土地供需矛盾,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与繁荣创造新的空间。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公司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经营拓展、产融结合、改革创新等工作不断优化的一年。报告期,面对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管理层一方面重点推进内部资源整合与优化,努力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围绕转型升级主题、落实三大指标、抓好四个强化”的工作思路积极开拓市场,公司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新一轮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紧紧抓住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实施战略性布局,寻求多元化发展机遇。报告期,在上述因素影响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686.63万元,比上年增长了3.5%,实现利润总额9,193.79万元,比上年下降38.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27.66万元,同比下降37.98 %。

  2015年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一、经营拓展工作

  公司去年的合同承接额、产值均创历史新高。

  1、业务模式拓展。去年公司共完成合同承接额超出年度目标近三成,其中“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移交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千万元整,创公司单体项目合同额承接历年之最。台州湾现代农业湿地水处理PPP项目为公司拓展“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运营商模式打开了新局面。

  2、区域布局。2015年项目跟踪的重点依然在省内,其中宁波片区、温州片区、台州片区及杭州片区等是公司全力跟踪的重点区域;同时也积极拓展江苏、山东、福建、贵州、上海、黑龙江等省外市场,并完成多项省外备案工作。到2015年底,上海、广东、江苏、南通、福建、山东、甘肃已可以参与实质性投标。

  3、国际市场拓展。公司组织参与了澳门国际基础设施高峰论坛,浙江-安哥拉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与马来西亚方面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为彼此深化合作展开奠定了更为扎实的基础。

  4、落实强强合作策略。现已与多个行业龙头企业、央企国企、专业设计院、知名咨询机构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整合了优势资源。

  二、工程管理工作

  1、进度管理方面,针对难点项目,通过计划调整、资源整合、技术指导等一系列措施,帮项目度过难关;针对重点项目,公司每周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部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完工或即将完工的项目,公司积极督促项目扫尾,并全方位的指导项目的验收工作。

  2、质量管理方面,本年度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2015年公司共有4个QC成果,其中2个荣获水利行业优秀QC成果一等奖,1个荣获水利行业优秀QC成果二等奖,1个QC成果荣获水利行业优秀QC成果三等奖。

  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获得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单位证书”;宁海下洋涂围垦工程、永嘉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获得了“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称号;梅山水道南段北段清淤整治工程获得“全国水利建设施工文明工地”的称号。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公司在建项目部形象面貌、现场规范化管理明显提升,得到水利行业管理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三、产融结合工作

  1、紧紧抓住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实施战略性布局,寻求多元化发展机遇。

  2、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不断增加公司授信额度。

  3、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尤其是大力拓宽PPP项目等新模式的融资新渠道。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对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分别列示其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并提示其中是否存在变化。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冯全宏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全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述职。《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29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728,12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6,406,33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80,222,533.13元暂不分配,滚存至下一年度。

  6、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8、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拟同意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日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的融资。并拟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9、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拟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适用期限为2016年度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本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并拟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10、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12、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化存款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化存款产品。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化存款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第1、2、3、4、5、7、8、9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监事会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这个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6、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7、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8、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9、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化存款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化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15:00 至2016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9、提示公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6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5楼证券部

  联系人:陈梦璐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月19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15∶00 至2016 年4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4月19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8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围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5分钟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113,300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10.15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99,995.00元,坐扣保荐费余款和承销费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5,999,995.00元,已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扣除保荐费首期预付款、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949,113.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0,050,88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化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横投资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6,721.6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1.14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695.96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8.3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417.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9.49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026.9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原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计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2015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化存款产品的议案》,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化存款产品。2015年4月3日,奉化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人民币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5年第11期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5年7月6日到期赎回。2015年7月29日,奉化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5年第19期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1月26日,该理财产品于2016年1月27日赎回。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本期实现收入9,797.01万元。

  注2: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本期实现收入3,977.80万元。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于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日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的融资。并拟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金额如下:

  201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650,000万元,其中: 1、对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4,000万元;

  2、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金洋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8,500万元;

  3、对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6,500万元;

  4、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2,000万元;

  5、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8,500万元;

  6、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250万元;

  7、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6,500万元;

  8、对山东宏旭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6,500万元;

  9、对江苏围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000万元;

  10、对浙江九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4,000万元;

  11、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海越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8,000万元;

  12、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温州大禹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9,000万元;

  13、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苍南龙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14、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90,000万元;

  15、对宁海宁港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3,000万元;

  16、对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17、对2016年预计因公司承接围垦项目、海堤工程建设项目等主营业务所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项目公司的担保不超过368,25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5年度延续至2016年度的担保余额)

  二、被担保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各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15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2016年3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在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合理的;

  (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三)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24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3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提出在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5亿元的担保,将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0.11%,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围海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独立董事陈农先生、总经理杨贤水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伟先生、财务总监胡寿胜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罗云翔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于宁波银盈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盈成长”)。银盈成长成立于2015年12月31日,主要投资方向为大文化与娱乐产业、大健康、环保和新能源等领域。

  2、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于银盈成长,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下转B1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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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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