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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6-04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87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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