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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57版) 为了增强六家创新业务子公司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更好的扩展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恒生电子拟为创新业务子公司对外签署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114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由于上述公司关联股东云汉投资未依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指引,构成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金额为456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云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1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 李池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互联网技术;承接:楼宇智能化工程(凭资质经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页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二)杭州云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1210室 法定代表人: 张国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互联网技术;承接:楼宇智能化工程(凭资质经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页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三)杭州云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2幢8楼 法定代表人: 张国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互联网技术;承接:楼宇智能化工程(凭资质经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页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四)杭州证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2幢5楼 法定代表人: 沈志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互联网技术;承接:楼宇智能化工程(凭资质经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页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五)杭州云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2幢6楼 法定代表人: 沈志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互联网技术;承接:楼宇智能化工程(凭资质经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页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六)杭州云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2幢9楼 法定代表人: 徐昌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互联网技术;承接:楼宇智能化工程(凭资质经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页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以上云永网络等六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久,2016年第一期增资的手续也尚在办理工商变更之中,公司的经营也都属于刚起步的阶段。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创新业务子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项下产生的依法应由创新业务子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恒生电子在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担保的范围、金额、方式等主要信息如下: ■ 四、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云汉投资系由恒生电子全资子公司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恒生电子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员工共同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代表公司及创新业务子公司的核心员工对公司的创新业务子公司进行专项投资,云汉投资系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云汉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对外担保能力,本次云汉投资未依其在创新业务子公司的股权占比为创新业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故恒生电子超过其股权占比为创新业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部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4560万元人民币。 五、关联方介绍 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宁波市 管理合伙人: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其中关联自然人彭政纲、刘曙峰等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其财产份额。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创新业务子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创新业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具体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审核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客户签署业务合同,属于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满足客户要求的履约担保方条件,也为了体现对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支持,同时也符合《公司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投资与管理”办法》(2015版)的原则精神,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免予云汉投资按持股份额提供担保的责任,属于合理的范围。公司掌握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风险处于可控之中。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担保的落实,能够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助力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拓展,从而使公司及股东受益,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如下: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客户签署业务合同,属于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满足客户要求的履约担保方条件,也为了体现对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支持,同时也符合《公司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投资与管理”办法》(2015版)的原则精神,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免予云汉投资按持股份额提供担保的责任,属于合理的范围。公司掌握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风险处于可控之中。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担保的落实,能够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助力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拓展,从而使公司及股东受益,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无对外担保。 公司尚处于递交股东大会审议之中的担保情况详见公司公告2016-022号。 八、附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6-02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关联法人共同投资设立 九财公司、融呗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2.7,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生电子”)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员工投资“创新业务子公司”的持股计划,特依据《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与关联法人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汉投资”)、宁波云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银投资”)共同投资成立杭州九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财公司”)及杭州融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呗公司”)。九财公司及融呗公司设立后,将分别从杭州恒生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相关资产及业务并签署相关知识产权授权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 云汉投资系由恒生电子全资子公司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恒生电子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员工共同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代表公司及创新业务子公司的核心员工对公司的创新业务子公司进行专项投资,云汉投资系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 恒生电子与关联法人云汉投资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恒生电子本次对九财公司、融呗公司的合计出资为2520万元人民币。 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宁波市 管理合伙人: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其中关联自然人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多名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其股权份额。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杭州九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融呗科技有限公司均为新设有限责任公司,每家公司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九财公司、融呗公司的初步业务定位如下表: ■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两家创新业务子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持股制度,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布局的需要,可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 两家创新业务子公司目前尚处于筹建期,本次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五、最近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第二次共同投资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合计总出资 120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4400 万元,详见 2015-009 号公告。 2、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杭州恒生云融网络有限公司(筹),其中恒生电子出资 36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1000 万元,详见 2015-010 号公告。 3、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深圳开拓者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出资72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4800 万元,详见 2015-011 号公告。 4、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增资恒生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其中恒生电子出资2300 万元港币,云汉投资出资 600 万元港币,详见 2015-012 号公告。 5、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杭州融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出资4250万元,云汉投资出资2375万元,详见2015-025号公告。 6、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江西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出资90万元,云汉投资系出资60万元,详见2015-065号公告。 7、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于2015年12月共同投资成立了杭州云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家创新业务子公司,恒生电子出资3600万元,云汉投资出资2400万元,详见2015-071号公告。 8、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于2016年3月共同增资了杭州云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家创新业务子公司,恒生电子出资7800万元,云汉投资出资5200万元,详见2016-017号公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4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两家创新业务子公司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暨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增资各方均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暨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增资各方均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6-02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关联法人共同对 杭州恒生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2.7,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生电子”)因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现与关联法人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汉投资”)、宁波云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银投资”)共同对杭州恒生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云融” 或“目标公司”)进行同比例减资。 恒生云融减资前后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 云汉投资系由恒生电子全资子公司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恒生电子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员工共同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代表公司及创新业务子公司的核心员工对公司的创新业务子公司进行专项投资,云汉投资系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 恒生电子与关联法人云汉投资构成共同减资的关联交易,恒生电子对恒生云融的减资金额为720万元人民币。 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宁波市 管理合伙人: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企业,其中关联自然人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多名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其股权份额。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杭州恒生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恒生电子占恒生云融注册资本的60%。本次减资完成后,恒生云融仍为恒生电子的控股子公司。 恒生云融的业务定位: 帮助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挑战,开展以云平台为中心的银行类金融机构IT创新服务业务,以区别于恒生电子传统的以销售金融IT软件产品的模式;恒生云融的服务对象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相关客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恒生云融的减资符合公司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持股制度,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布局的需要及实际情况,可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 恒生云融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本次共同减资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五、最近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第二次共同投资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合计总出资 120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4400 万元,详见 2015-009 号公告。 2、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杭州恒生云融网络有限公司(筹),其中恒生电子出资 36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1000 万元,详见 2015-010 号公告。 3、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深圳开拓者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出资7200 万元,云汉投资出资 4800 万元,详见 2015-011 号公告。 4、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增资恒生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其中恒生电子出资2300 万元港币,云汉投资出资 600 万元港币,详见 2015-012 号公告。 5、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杭州融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出资4250万元,云汉投资出资2375万元,详见2015-025号公告。 6、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共同投资江西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恒生电子出资90万元,云汉投资系出资60万元,详见2015-065号公告。 7、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于2015年12月共同投资成立了杭州云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家创新业务子公司,恒生电子出资3600万元,云汉投资出资2400万元,详见2015-071号公告。 8、云汉投资与恒生电子于2016年3月共同增资了杭州云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家创新业务子公司,恒生电子出资7800万元,云汉投资出资5200万元,详见2016-017号公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4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恒生云融同比例减资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4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恒生云融同比例减资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调整,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减资各方均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调整,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减资各方均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6-03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关联法人恒星汇 共同投资万铭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4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生电子”)为了进一步拓展在互联网金融生态圈的投资业务,现与关联法人宁波恒星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星汇”)共同对杭州万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铭公司”)进行投资。 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 恒星汇系恒生电子全资子公司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由公司关联自然人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董事和部分高管、核心员工共同投资的跟投基金,恒星汇系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 恒生电子与关联法人恒星汇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恒生电子本次认缴出资额为937.5万元人民币,首期实际缴款225万元人民币。 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宁波恒星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宁波市 管理合伙人: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恒星汇系恒生电子全资子公司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由公司关联自然人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董事和部分高管、核心员工共同投资的跟投基金。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1、主要内容 (1)恒生电子和恒星汇本次以受让万铭公司现有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认缴出资权的方式对万铭公司进行投资。其中恒生电子以0元人民币受让万铭公司现有股东持有的数额为937.5万元人民币的未实缴出资的认缴出资额;恒星汇以0元人民币受让万铭公司现有股东持有的数额为312.5万元人民币的未实缴出资的认缴出资额。 (2)恒生电子本次首期缴款225万元人民币,恒星汇首期缴款75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时,公司现有股东同步缴款合计112.07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万铭公司的实缴出资合计55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文件签署后,万铭公司和万铭公司现有股东应当在各方约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以及恒生电子提名的人选担任公司董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的登记和备案等手续由万铭公司负责办理,相关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各方同意签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主管机构不时要求提供的必要和合理的法律文件,以促成股权转让及董事变更所需要的登记和备案等手续尽快完成。各方应当尽力促使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分别在每次申请之日起的三十(30)日内完成。 (4)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万铭公司应当,并且万铭公司现有控股股东应当促使万铭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内开展业务,并应尽最大努力保持商业组织完整、维持同第三方的关系并保留现有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保持万铭公司拥有的或使用的重大资产和财产的现状(正常业务经营引起的资产变动以及正常损耗除外) (5)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起直至其不再在万铭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权益之日起的两(2)年内,未经恒生电子的书面许可,万铭公司现有股东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万铭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同类的、相似的或处于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在任何与万铭公司构成竞争性业务的实体中持有任何权益。 (6)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十五(15)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由三(3)名按照仲裁规则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申请人指定一(1)名仲裁员,被申请人指定一(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前两名仲裁员协商指定或由杭州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完成后,万铭公司董事会由三(3)名董事组成,其中恒生电子有权委派一名。 2、定价依据: 本次恒生电子与恒星汇的共同投资系万铭公司现有股东转让其部分未实缴出资的认缴出资权,股权转让对价均为0元人民币,恒生电子和恒星汇的出资同股同权,对万铭公司的评估按照实际业务经营情况合理作出,侧重其未来的业务发展,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杭州万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主要面向进出口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信用融资中介服务。万铭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川,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137.93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后万铭公司的实缴出资将为550万元人民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万铭公司的投资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制度,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布局的需要,可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 万铭公司目前处于业务起步阶段,本次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六、最近一年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恒生电子向恒星汇转让和略电商、恒生长运部分股权。其中,恒生电子向恒星汇转让和略电商3.75%股权,转让价格453.87万元;恒生电子向恒星汇转让恒生长运7.35%股权,转让价格220.5万元,详见2016-006号公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4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共同投资万铭公司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暨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投资各方均以货币(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暨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各方均以货币(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4、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6-02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4季度 购买理财产品的汇总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4季度,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投资理财的机构“公司理财小组”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以及公司董事长依照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审批进行理财投资,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披露如下表。 公司投资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和具体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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