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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56版)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6年2月23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增加证券投资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为90亿元,其中董事会授权72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进行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中国大陆地区新股网下申购等低风险投资业务的管理;董事会授权18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额度,在香港及海外市场从事二级市场股票及其相关衍生品投资,或进行香港及海外市场的新股申购及基金投资等业务的管理。 鉴于公司销售收入提升,现金流持续改善,为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公告内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上限72亿元提高至102亿元。本次低风险理财金额提升后,公司的证券投资总额将提升至120亿元(为本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5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投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及额度 证券投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的用于证券投资,证券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57%),本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公司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则的规定,就进行证券投资,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应就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健全及开展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证券投资部门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事宜,并及时将证券投资信息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证券投资运作情况进行监控,并负责相关证券投资事宜的信息披露;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监管; 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对证券投资事宜定期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的影响较大,证券投资存在系统性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总则 公司将持续完善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将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证券投资资金的配置,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二)证券投资理财资金的管理 1、为保障证券投资资金的专用性和安全性,公司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安全的金融机构开设资金账户和结算账户。 2、证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证券投资的业务风险控制 1、岗位分离操作,证券投资的风险评估、业务审批、产品申购、资金的划入及划出等实施岗位分离。 2、日常对账,设立业务台账,每笔交易后登记交易变动表;按月打印对账单,并进行对账,确保帐实相符。 3、在选择中介机构或理财代理机构时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金融机构,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4、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被证券交易所、信用评级机构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证券。 (四)汇报制度: 证券投资负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集团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汇报资金运作和收益情况。 五、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原因及影响 (一)公司坚持稳健投资理念,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二)公司通过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盈利能力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加上公司所属电子消费品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使得公司有较为充裕的账面闲置资金,可以用于证券投资,提高短期财务收益。 (三)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证券投资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 (四)从证券投资资金总量看,证券投资额度人民币120亿元人民币占2015年末集团154.20亿元人民币货币资金的77.82%,集团整体货币资金较充裕,证券投资不影响集团经营资金运用;从期限看,证券投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主要是结合家电产业季节性特点,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公司的证券投资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通过实施严格的内部控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六、授权及审批事项 董事会授权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在102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内,进行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中国大陆地区新股网下申购等低风险投资业务的管理。 董事会授权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在18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额度内,可在香港及海外市场从事二级市场股票及其相关衍生品投资;或进行香港及海外市场的新股申购及基金投资等业务的管理。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增加证券投资范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计划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我们未发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等的交易,以及委托理财的现象;且公司就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行为已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 公司通过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加上公司所属电子消费品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使得公司有较为充裕的账面闲置资金,可以用于证券投资,提高短期财务收益,公司的证券投资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增加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八、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增加证券投资范围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对此事项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公司低风险投资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未发现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公司的低风险投资范围包括新股网下申购、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及委托理财等,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8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十点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TCL科技大厦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之《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详见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第六点]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五、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823,940,9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49,167,125元,扣除当年利润分配1,058,612,000元(其中提取盈余公积82,394,097元及对股东现金分配976,217,902.56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314,496,096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12,213,681,74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977,094,539.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该预案已经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可。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2015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增加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2015年1月16日至2016年1月16日期间共行权49,281,260份;据公司2015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公司首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已于2016年1月16日实施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15,601,300股,现已注销;行权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由12,202,723,782股增加至12,213,681,74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02,723,782.00元增加至12,213,681,742.00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对上述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深会验[2016]011号)。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详情及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网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三、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华星光电“星居计划”二期无息住房贷款计划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华星光电“星居计划”二期无息住房贷款计划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2015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公司2015年度拟核销坏账7,44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5,263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2,182万元。由于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项核销不影响公司利润。此项坏账准备的核销,不意味放弃债权,公司将通过对债务人的影响和多渠道的努力,尽量争取有所回收,且公司在财务部门设有专门登记簿予以记载,按时催收以保证诉讼时效。 十五、会议以 12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6年4月19日下午14点在深圳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 《本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本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4. 《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9日下午14点; 4、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1日;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8、 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6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10、 公司将于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应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 《本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本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4. 《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4月18日 3、 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100 投票简称:“TCL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 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TCL集团”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 如某股东对议案2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15:00(不含15:00)至2016年4月19日15:00(不含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投票注意事项 (1)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33313801 传真:0755-33313819 联系人:张博琪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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