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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25版)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5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太平洋大酒店(余姚市南滨江路16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5日

  至2016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4-8783769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函、传真以2016年4月25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1804室

  邮编:315000 联系人:赵立明、施亚琴

  电话:0574-87647859 传真:0574-83860986

  (四)登记时间:

  2016年4月20日--4月22日工作时间(8:3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16年4月2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1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时参会。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宁波富达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6 -01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3、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5、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6、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7、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2016年度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其中单个担保对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

  2016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

  2016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00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07,120.44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412,859.46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132,6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因经营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如下:

  (一)2016年度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其中单个担保对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担保对象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二)2016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

  (三)2016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00亿元。

  (四)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1、担保总体情况

  ■

  2、担保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

  以上担保计划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上述担保额度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有效,有效期到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5亿元,公司持有其52%的股份,注册地址余姚市城区富巷北路558号(原城区胜归山),法定代表人:马林霞,经营范围为:新型建材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水泥、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轻质建筑材料的制造、水泥熟料的制造及销售;房屋租赁、水泥筒租赁;固体废物资源优化处置利用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23亿元,负债总额7.55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79亿元,长期借款0.40亿元,资产负债率57.08%。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5亿元,净利润0.71亿元。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169号,法定代表人:马林霞,经营范围为:劳务派遣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商业广场建设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照相彩扩;礼服出租;服装加工、干洗;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电脑验光、配镜(不含角膜接触镜);家电维修;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含惊险娱乐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玩具、文具、家具、家用电器、化妆品、自行车、花卉苗木的零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74亿元,负债总额6.4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00亿元,资产负债率28.56%。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6亿元,净利润1.91亿元。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50万元,公司持有其74.87%的股份,注册地址海曙区青林湾西区69、83号2-1,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代建房屋开发经营、本公司房屋租赁。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5.74亿元,负债总额25.77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7亿元,长期借款4.88亿元,资产负债率56.35%。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6亿元,净利润1.38亿元。

  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滨湖环路65号(1-2层),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投资;建筑装饰;建材、建筑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4.14亿元,负债总额102.72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57亿元,长期借款8.69亿元,资产负债率122.09%。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亿元,净利润-14.84亿元。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陈家寨,法定代表人:叶伯丰,经营范围为:生产、制造、销售水泥基水泥制品、建材、机电产品、粉煤灰加工、销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1亿元,负债总额3.5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40亿元,长期借款0.40亿元,资产负债率70.27%。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亿元,净利润0.51亿元。

  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末注册资本9.90亿元,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薛家南路412号,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室内外装璜设计、施工。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88亿元,负债总额20.82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7亿元,长期借款0.69亿元,资产负债率150.00%。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9.20亿元。

  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48亿元,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248号,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项目投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7.88亿元,负债总额51.90亿元,其中长期借款8.00亿元,资产负债率108.40%。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4.37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担保计划均为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必要担保,同意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计划均为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必要担保,同意公司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07,1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57%;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412,859.4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92%;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132,6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93%。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5-01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

  拆借资金(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关系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国有独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50,800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宁波城投持有本公司76.95%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宁波城投间的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宁波城投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给本公司资金支持。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同步增长。公司依托宁波城投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降低财务费用。

  三、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宁波城投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给本公司予以资金支持的承诺,公司拟向宁波城投拆借资金,借入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关联交易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规定的期间和额度内组织实施。

  本议案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预测关联交易金额

  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资金拆借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60亿元,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45亿元。资金拆借成本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参照依据,但年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10%。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止,宁波城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拆借资金发生额21.56亿元,期末余额33.46亿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董事会表决、回避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关联董事庄立峰、梅旭辉、王兵团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含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袁志刚、童全康、孙猛的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将产生有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5-01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股东

  提供反担保(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关系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国有独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50,800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宁波城投持有本公司76.95%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宁波城投间的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控股股东宁波城投为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本公司需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

  三、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控股股东宁波城投为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本公司需为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

  本关联交易需报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四、预测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以控股股东为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上限。

  截止2016年3月25日,宁波城投为公司保证担保总额度16.00亿元(其中邮储银行借款担保1.0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15.00亿元),实际为公司担保余额1.00亿元(邮储银行借款担保1.00亿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董事会表决、回避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关联董事庄立峰、梅旭辉、王兵团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含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袁志刚、童全康、孙猛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是公司实际运作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以控股股东为公司担保的金额为限,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6-01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2015年末通过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公司决定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存货跌价准备期年初余额为919,512,587.58元,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17,449,619.99元,年末余额为2,236,962,207.57元。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的对象为开发成本,其中“古林镇薛家项目”计918,487,727.40元,“鄞奉路启动区地块项目”计提396,667,018.14元,“宁海桃源路项目”计提2,294,874.45元。

  “古林镇薛家项目”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宁波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土地于?2009年10月取得,土地面积160.05亩,项目分二期实施,建设类型为低密度住宅、高层普通住宅及商铺。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该项目账面原值为2,971,107,917.31元,由于土地成本较高,且利息资本化金额较大,加之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公司经对比目前周边环境、类似楼盘的成交价格及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预计该项目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该项目预计可回收金额扣除已有成本和未来估计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后,于9月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8,487,727.40元,累计计提1,670,174,106.66元。年末经再次减值测试,确认无新的减值迹象发生,故不再补提减值准备。

  “鄞奉路启动区地块项目”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该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项目土地于2010年1月取得,土地面积156.77亩,项目分五期实施,建筑类型为住宅及商务金融。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账面原值为5,048,042,318.14元,由于当时取得土地的成本较高,公司经对比目前周边环境、类似楼盘的成交价格及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预计该项目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该项目预计可回收金额扣除已有成本和未来估计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396,667,018.14元,累计计提396,667,018.14元。

  “宁海桃源路项目”由公司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4.87%的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宁海宁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位于宁海市桃源路,项目土地于2010年12月取得,土地面积95.26亩,建设类型为普通住宅和商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账面原值为1,310,121,082.77元,由于当时取得土地的成本较高,公司按照该项目预计可回收金额扣除已有成本作为预计可变现净值,差额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2,294,874.45元,累计计提170,121,082.77元。

  因计提上述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母公司单体报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减备197,440,427.67元,对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859,460,000.00元。

  综上所述,因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本年利润总额1,317,449,619.99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1,316,872,918.04元。

  二、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本年利润总额1,317,449,619.99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1,316,872,918.04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6-01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周国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国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国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已聘任甘樟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详见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周国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6-02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0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 2016年度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为80万元,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为25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6-02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周海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海承先生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周海承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补选新的监事。

  公司监事会对周海承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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