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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6-017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临时)通知于2016年3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传真)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与批文有效期一致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与证监会批文有效期一致。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方案保持不变(详见2016-019号专项公告)。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鹏、王政、臧其文、杜以宏、孔凡亭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非关联董事有效表决权的100%,本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公司定于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50在公司驻地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详见公司2016-020号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调整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事项,事先征求了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并在本次会议上对相关表决事项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中,第1项内容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6-018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临时)通知于2016年3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在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1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孟莲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与批文有效期一致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与证监会批文有效期一致。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孟莲、张忠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监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回避表决2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公司定于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50在公司驻地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详见公司2016-020号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事项中,第1项内容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16-019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当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5年12月2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12号文核准,有效期为获取批文之日起六个月。 鉴于以上情形,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提请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与证监会批文有效期一致。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方案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407 公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20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定于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经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4月13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4月14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审议事项及内容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与批文有效期一致的提案(详见公司2016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与批文有效期一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号)。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210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宋文臻、曹蓓 邮 编:250102 电 话:(0531)88725687、88725689 传 真:(0531)860185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7 2.投票简称:“胜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胜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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