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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1版)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 年财务概况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2,449,744.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139,736.1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2015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13,973.61元 。 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0,549,372.23元。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公司 2015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现金流充足,成长性持续看好,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30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45,9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特别提示: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5年,传统蓄电池行业竞争激烈,新能源市场发展迅猛,公司经营发展充满机遇和挑战。公司紧密围绕贴近终端客户需求并提供最优解决方案的经营思路,扎实做好生产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773.49万元,同比增长22.39%,实现营业利润14,557.19万元,同比增长29.87%;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3,244.97万元,同比增长34.70%。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4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给公司发展速度带来一定增长压力,公司积极开拓美洲等境外市场,加强锂电产品投入,业绩有望同期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 2、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4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15:00至2016年4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13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4月15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3。 2、投票简称:雄韬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雄韬股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杨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yangjian@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回执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9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举行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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