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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2版)

  6.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6154亿元,包括:

  (1)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新昌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8,5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嵊州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3)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2,654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7.为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6154亿元(4000万美元),包括:

  (1)为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9,616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为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印度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6,539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8.为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亿元,包括:

  (1)为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交通银行上海罗店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为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闸北马戏城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额度为184,656.48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10,097.97万元的45.03%,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884,620.12万元的20.87%。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额度为159,980.8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10,097.97万元的39.01%,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884,620.12万元的18.08%; 公司为其他关联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额度为24,675.68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10,097.97万元的6.02%,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884,620.12万元的2.79%。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以上在上述担保项下实际发生借款70,080.83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经营状况预期良好,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布局,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其早日投入生产、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意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大建、杨海峰、储民宏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会议资料和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该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为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为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6,154万元、为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6,154万元(4,000万美元)、为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万丰奥威”)于201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年财务概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5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349,732,750.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973,275.08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40,200,734.39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54,960,210.07元,每股可供股东分配0.61元。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做强做大公司,不断提高市场形象,确保股东有持续稳定的回报,董事会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911,199,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首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5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完善客户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48,109.95万元,同比增长3.65%,公司实现净利润91,234.15万元,同比增长41.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57.57万元,同比增长47.10%,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进行适当的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威”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26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982,1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49,999,985.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0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29,949,985.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2015]4057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中的13.5亿元用于为向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新昌县天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Wanfeng MLTH Holdings Co., Ltd的100%股权。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8日支付给新昌县天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已获取了Wanfeng MLTH Holdings Co., Ltd的100%股权。

  募集资金中剩余的379,949,985.11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2015年12月,公司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78,789,963.98元,由于其他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人民币1,000,000.00元及验资费用人民币50,000.00元,尚未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231,471.13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2005年1月19日本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本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07年5月10日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08年11月2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正草案;2015年4月27日,本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2月11日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部应当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至少每季度提供一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说明包含应当与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对比分析。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超额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6-01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7日在新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雪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据内部控制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能够保证公司各项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

  3.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6-015号公告:《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的议案》

  同意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框架合同》。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6-020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的议案》

  同意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框架合同》。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监事吕雪莲回避表决,其他4名监事参与表决。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6-020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报告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6-02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

  1.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6年4月18日下午2:3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四)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1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

  2.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3. 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201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16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 审议《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孙大建先生、孙伯淮先生、杨海峰先生、储民宏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详细内容见2016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2日

  四、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至2016年4月12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新昌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85;投票简称:万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

  (3)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议案2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1、议案2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议案2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帐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帐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交易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议案1或议案2进行投票,在计票时,视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七、其他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国燕 章银凤 梁园园

  电 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

  (个人)出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

  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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