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41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59,592,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日 ● 除权除息日:2016年4月5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2月5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2015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559,592,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3,989,808.30元。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自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59,592,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日 2、除权除息日:2016年4月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6年4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4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3月28日至登记日:2016年4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联系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楼 3、咨询联系人:张达力 4、咨询电话:027-87838669 5、传真:027-87836606-67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