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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959336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主营业务 (一)房地产业务: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 大力发展房地产主业的同时,深挖潜力,稳步发展物业管理、物业租赁等辅业。报告期内,公司以推进各项目销售为工作重心 ,积极采取多种营销方式,稳步提升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坚持向管理要效益,继续强化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项目营销及物业管理等部门联动,有序推进房地产项目各工程节点的落实,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另一方面从源头上加强基础管理、严格制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队伍工作作风,促进企业管理上台阶。 (二)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东旭新能源)100%股权,承继了东旭集团光伏业务的产业经验、项目储备、团队和技术,正式进入光伏发电行业。公司积极开展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并将已开发完成的总规模为1.15GW的电站项目作为募投项目,开展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募集建设资金的工作。公司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业务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的团队建设,吸引了一批在业界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专业人士加盟,在强化项目开发能力的同时,大幅提升项目建设和运营能力,为开展大规模的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奠定基础。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公司完成了股权结构的调整,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收购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承接了东旭集团光伏新能源业务,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军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形成了房地产和新能源双主业运营的新版图;时隔16年后公司再次利用资本市场融资,11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用于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加速实现房地产与新能源双轮驱动的主业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抓销售、促回笼,抓管理、增效益”的总体思路开展工作,采取创新、改革、深化三大措施,狠抓落实,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实现营业收入166572.92万元,同比增长约60.7%;实现净利润6205万元,同比增长16.7%。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76890.93万元,净资产132579.8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营销工作,千方百计去库存 2015年,面对房地产新常态的市场挑战,公司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检测,系统调整营销工作思路及销售策略,结合各地市场“一项目一策”研究去化方案。创新营销模式,采取联合代理、全员营销等策略,积极尝试微信等自媒体营销,努力加快销售节奏。在营销管控方面,努力提高公司系统营销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开展营销费用管理专项工作,提高营销管理精细化水平,努力提高销售业绩。 (二)工程管理巡查、整改常态化,确保项目质量与进度 2015年,公司加大了对项目公司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项目公司跟进整改,并在后续的巡检过程中根据项目整改记录进行复查,形成了工程检查与整改的闭合回路;通过实行月度检查、季度考核,强化质量过程控制,促进了项目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同时也实时了解项目进度状况,对偏离进度计划的情况及时督促项目公司进行调整,确保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打造让客户满意的优质工程。 (三)严抓成本管理,落实动态成本控制 进一步加强动态成本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动态成本上报的准确率、及时率及变动率,优化调整动态成本上报及通报模板,按照各子公司成本事项的年度计划,管控各个季度成本事项的完成率;加快收集各项目预结算指标值并加以分析,为新项目的拓展提供数据依据,提高项目测算的准确率。公司制定了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管理考评办法、房地产项目成本优化管理办法,加强考评激励引导,鼓励和推动全员实施成本优化管理。 (四)优化设计管理工作 在单项规划设计工作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各项目的整体规划、配套设施、交通流线、景观设计、建筑风格、内部结构、装修标准等方面;做好前期规划和产品设计的同时,跟踪设计全过程,加强施工现场成果把控与技术支持不断在施工过程中优化方案。 (五)启动非公开发行工作,助力双主业发展新格局 2015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东旭集团所持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在发展现有房地产业务的同时,成为东旭集团下属的新能源业务发展平台。11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用于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若预案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按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光伏电站的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15GW,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业务,基本实现公司关于地产和新能源双主业共同发展的战略布局。 (六)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提高项目建设及运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大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其中1.15GW完成了前期开发工作,项目的备案、环评、土地等相关手续或审批文件基本齐备,作为公司再融资的募投项目,具备了开工建设的条件。此外,另有大量项目仍在开展前期开发工作,以保证公司未来大规模持有运营电站的战略目标的达成。 公司开发完成的电站项目,即将进入大规模建设和运营的阶段。公司进一步加强电站建设和运营的能力,完成了一系列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规范的制定,并发展专业团队,扩大人员规模。部分项目已开展设计、招标和采购工作,一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七)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配合公司管控模式的转型,公司组织全面修订管理制度,组织系统梳理审批流程,梳理、调整、固化各部门及所属公司OA流程,加强管理的同时提升了效率。公司持续推进人才工程建设,人力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公司薪酬管理科学化、市场化水平。积极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增强员工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①公司为发展光伏发电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期收购了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批准于2015年12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及应收款项中“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此次固定资产折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1)变更前 ■ (2)变更后 ■ 2、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中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A.变更前: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B.变更后: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 A.变更前: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 B.变更后: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 (3)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变更前: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a.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 b.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B.变更后: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其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 公司信用期一般指合同规定的收款期限,如合同没有明确则按公司信用评价政策所规定的收款信用期限,如合同和政策均没有规定收款期,则按双方确认的收款信用期限为准,以此计算逾期期间(即信用期外)分别计算坏账准备。 ②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变更,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情况见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同”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与成本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之内容。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6-24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通知,2016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15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469,593,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光伏、地产双主业的战略部署,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BAOAN HONGJI REAL ESTATE GROUP CO.,LTD.”变更为“TUNGHSU AZURE RENEWABLE ENERGY CO.,LTD.”。 变更的公司法定中、英文注册名称尚需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授权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公司更名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九、关于为孙公司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为孙公司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关于为孙公司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申请信托融资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为孙公司金寨新皇明申请信托融资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十一、关于公司及东旭新能源向华鑫信托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二、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6-25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通知,2016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核了以下事项: 一、审核确认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健全实施内部控制,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及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469,593,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6-27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光伏、地产双主业的战略部署,为适应公司未来大力发展光伏电站主业,突显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BAOAN HONGJI REAL ESTATE GROUP CO.,LTD.”变更为“TUNGHSU AZURE RENEWABLE ENERGY CO.,LTD.”。 变更的公司法定中、英文注册名称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正式名称以核准通过的最终名称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公司更名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6-28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至4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4月18日下午15:00。 3、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港口镇双月湾“宝安·虹海湾”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11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7、《关于为孙公司娄底旭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东旭新能源向华鑫信托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为孙公司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申请信托融资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次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现场登记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 号鸿基大厦27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040 2、投票简称:宝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宝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 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应的委托价格为 100.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深圳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络: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效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2)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A、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B、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4月18日下午15:00。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367726 传真:0755-82367753 邮编:518001 联系人:刘莹 (二)会议费用:年度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人全权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如不全权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按以下指示发表表决意见: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作出具体指示,请在相关的框格中打“√”,其他符号均为无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6-29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孙公司金寨新皇明申请信托融资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推动公司光伏产业的发展,公司孙公司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新皇明”)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认购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中4亿元次级份额,该信托计划总规模16亿元,其中优先级12亿元,由中建投信托负责寻找合格投资人进行认购。信托计划成立后,将直接发放贷款给金寨新皇明,用于指定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本次信托融资期限:24个月, A类贷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10.6%/年,B类贷款为不计息贷款。 公司为该笔信托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的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规模及期限:人民币16亿元整,期限24个月 2、受托人:中建投信托 信托计划目的及投向:信托资金将直接发放贷款给金寨新皇明,用于指定电站项目开发建设。 公司认购信托计划不涉及风险投资:公司认购中建投信托计划中4亿元的次级份额(无预期收益),均将在信托计划成立后用于向金寨新皇明提供信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主体进行投资,不涉及风险投资,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1月6日 住所: 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 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经营范围: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等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机及售电业务;新能源技术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检修及维修;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太阳能光伏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金寨新皇明100%股权。 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寨新皇明总资产20479061.35元、净资产-7786.86元,负债总额20486848.21元。2015年度金寨新皇明营业收入0,净利润-7786.86元。 四、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金寨新皇明的本次信托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金寨新皇明为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信托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28521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15.1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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