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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6-032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药业"或"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和2016年3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15:00--2016 年3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徐桦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公司总股本312,141,230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所持(代表)股份92,623,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67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代表)股份85,582,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41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代表)股份7,04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557%;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代表)股份7,041,100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淮南泰复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属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参加表决的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13,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何宏满先生、卢家和先生、章绍毅先生、胡月娥女士、陆震虹女士、张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杨敬石先生、张瑞稳先生和丁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何宏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2、选举卢家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3、选举章绍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4、选举胡月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5、选举陆震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6、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7、选举杨敬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8、选举张瑞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9、选举丁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敬石先生、张瑞稳先生和丁斌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当选的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2016 年3 月28日起至2019 年3月27日届满。 (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选举徐桦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4.2、选举赵雅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2,582,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同意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3 月24日选举吴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徐桦木先生、赵雅丽女士与职工代表监事吴征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2016年3月28日起至2019年3 月27日届满。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2016年3月1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委派万钧、侯洪玉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征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3年7月于安徽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后加入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人事管理部绩效考核经理、办公室综合室主任、人事管理部副部长,蚌埠丰原明胶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采购部部长。2013年7月加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6-033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何宏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推选,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宏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选,一致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瑞稳 委员:章绍毅、丁斌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丁斌 委员:何宏满、卢家和、杨敬石、张瑞稳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敬石 委员:何宏满、丁斌、张瑞稳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三、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家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绍毅先生、胡月娥女士、李国坤先生、朱晓庆女士和汝添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玉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群山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卢家和先生:1963 年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82 年7 月于安徽化工学校毕业后加入安徽蚌埠中药厂工作。历任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丰原铜陵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固镇药厂厂长、本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章绍毅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执业药师。1981年加入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工作,曾先后担任该厂车间副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生产技术副厂长。本公司成立后曾先后担任公司无为药厂厂长、公司涂山药厂厂长、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7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胡月娥女士:1962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蚌埠柠檬酸厂财务科副科长,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等职。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及201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7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李国坤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安徽中键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2007年10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张玉萍女士,1970 年3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1 年8 月加入华能蚌埠无水柠檬酸厂工作。历任华能蚌埠无水柠檬酸厂会计,蚌埠东亚大厦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室主任、财务部副主任会计师等职。2008 年1 月加入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财务部部长,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张军先生:1970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于安徽工学院毕业后加入华能蚌埠无水柠檬酸厂工作,1996年2月至1998年10月于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工作。1998年10月加入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证券部部长,199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朱晓庆女士: 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7年5月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厂仪表工、项目发展部副部长等职务;2007年5月至2012年2月任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2012年2月至2012年10月任安徽丰原发酵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2年10月至今任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8、汝添乐先生: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秘书等职;2007年9月加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群山先生:1972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97年加入本公司工作。2001年3月至2007年4月于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主管兼办公室文秘工作。2007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1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6-03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一次监事会于2016年3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徐桦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推选,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徐桦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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