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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金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5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2016-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16年3月25日,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长安信托申请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50亿元整,贷款期限6个月,贷款利率为9%/年,公司以控股子公司新疆霍尔果斯市摩伽互联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市摩伽",公司持有其100%股权)30%股权为本次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的《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有权"审议批准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贷款以及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信托贷款未超过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 二、交易对方介绍 1、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3、24层 法定代表人:高成程 注册资本:333,000万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长安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长安信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三、《信托贷款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信托贷款金额及用途:本次信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50亿元,具体贷款金额以《借款借据》所载的金额为准,如贷款为分次拨款,则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以《借款借据》所载的借款总金额为准。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2、信托贷款期限:贷款的期限为6个月,自放款日起计算。 3、信托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9%。 (二)《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押权利(质物):质物为出质人持有的霍市摩伽3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或"质物")。 2、质押担保范围:质押权利所担保的主债权除借款人在《信托贷款合同》(包括双方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改和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保证及承诺事项外,还包括主债权产生的贷款利息、借款人根据主合同应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长安信托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3、履行债务的期限及质押期间: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依据主合同确定。质押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长安信托所享有的质权注销登记之日止。 四、本次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信托贷款有助于增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2、本次信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3、公司将积极开展主营业务,提高效益,确保公司资金整体周转平衡。 特此公告。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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