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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代销机构并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年3月31日起,本公司新增兴业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同时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兴业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银行基金销售的费率优惠活动。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范围以及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 二、自2016年3月3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以及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代销机构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上述代销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兴业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兴业银行认(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兴业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5.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兴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站: http://www.cib.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聚宝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6-03-30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发布了《兴业聚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现将其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的: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裴学敏 电话:021-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应为: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6号3C座9层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朱玉 电话:4001818188 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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