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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代森锰锌类、百菌清类、乙磷铝类、霜脲氰类、噻虫啉类、苯醚甲环锉类、硝磺草酮类等安全农药的研发、生成和销售,产品包括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三大系列共11种原药、44种制剂以及部分化工中间体。 2、行业发展格局 全球农药市场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后逐渐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伴随全球人口不断增加,粮食需求不断增长,全球气候异常导致的病、虫、草害增多以及转基因作物的飞速发展,未来行业前景依然看好。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对农业支持力度的加大,现代化农业集约化经营、农业种植收益提高、农业互联网模式变革对农药的需求也稳步增长,带动了农药行业的发展。 国内农药工业经过几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包括科研开发、农药原药生产和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目前国内农药企业大都是以生产专利到期农药为主,与国外农药巨头相比市场竞争能力相对较弱。因此,近年来国内农药企业对自主创新能力日渐重视,同时加强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我国农药制造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在规模扩大的基础上,农药产品质量也稳步提高,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另外,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农药化工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管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环保安全趋严下,农药行业优胜劣汰将更加激烈,行业竞争格局将进一步改善,部分供给收缩和替代新产品将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 3、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较早生产农用杀菌剂的企业,“利民”品牌在国内及欧洲、东南亚和非洲等地区的杀菌剂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2008年“@”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0年公司荣获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授予的“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 和“中国农药行业进出口诚信十佳企业”称号;2014年公司先后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和全国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015年1月,南京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可证书)。2015年5月,公司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定为“2015中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 2015年5月, 公司杀菌剂产品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为“2014年中国植保市场杀菌剂销售第一名” 。2015年9月,公司被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授予“中国质量诚信企业”。2015.10公司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授予“2014年度中国农药出口额30强”荣誉牌匾。2015年11月利民领秀?80%全络合态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为“2015年度安全科学用药推广单品贡献奖”。 公司杀菌剂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在国内杀菌剂行业中位于前列,主导产品代森类、霜脲氰、三乙膦酸铝、嘧霉胺和威百亩产能和产量均为国内第一。规模化生产一方面可使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时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获得及时、稳定、优先的主要原材料供应保障;另一方面可有效降低单位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规模优势有利于提高供货能力,在销售旺季时公司供货稳定、能够及时满足客户需求。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中速增长的新常态,经济形势低迷、环保压力加大以及市场需求疲弱等多重因素导致农药市场总体保持在低位运行。面对种种不利因素,利民股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抢抓市场机遇,充分发挥主导产品品牌、新产品产能以及环保优势,生产经营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35亿元,同比增长10.1%;实现净利润6,754.33万元,同比增长38.84%。 在这一年,公司的IPO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5,000吨络合态代森锰锌原药及系列制剂技改项目顺利完成并投产,大幅提高了公司主导产品代森锰锌的产品质量和收率,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受益于代森锰锌的产能释放,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比2014年有了显著增长。 在这一年,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全球布局,对重点区域市场加快自主登记的比重,对不具备条件的区域寻求与当地经销商或大公司开展渠道合作。建立利民化工(柬埔寨)有限公司,加强在东南亚地区的布局;进一步扩大非洲市场的拓展,在稳定坦桑尼亚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肯尼亚等东非市场。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加大了制剂类产品的市场销售力度,重点加大高端制剂产品的市场推广,提高差异化水平,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 在这一年,公司在做专做精主业的同时,积极筹备产业链整合和多元化经营,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与九鼎投资合作,在苏州设立利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推进公司快速做大做强。另外,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新沂小蜜蜂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力图打造一个集药效试验、农业综合生产、观光旅游开发于一体的生态农业示范园,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 在这一年,公司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向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3,275.43万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75,990.06万元,以支持公司的高效农药和基础原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我们现在正面临一个重大的转换时期,对于农药行业来说机遇和挑战都将变得更加猛烈。面对这样的形势和环境,我们必须继续深入推进企业的升级和转型,才能保证企业的生机、活力和发展。2016 年,利民股份将以更加开放的胸襟,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以加快企业人才建设,规范管理流程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全面提升自身综合发展实力,为广大投资者带来更高的回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利民化工(柬埔寨)有限公司于2015年完成相关手续,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14:00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吴超鹏先生、张晓彤先生、夏烽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并批准2015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2016年3月3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在总结2014年度经营情况及2015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计划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000万元,力争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6度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报酬事项,其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奖金基数的计算: 根据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提取奖金,奖金基数按2016年度净利润的3%-5%计算。 2、考核对象及奖金基数分配比例:总经理为20%、副总经理为12%、生产副总为12%、营销副总为16%、海外事业副总为16%、人力资源副总为12%、财务总监为12%。 3. 考核的实施:次年初,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同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对考核对象按其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实行百分制。 考核对象的实际奖金为:个人应得奖金基数×考核分数÷100。 4.考核方案的调整:如年度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时,董事会将取消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奖励。如因政治因素或国内、国际重大经济环境变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年度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董事会将酌情调整考核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新生、李媛媛、陈新安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 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在总结2014年度经营情况及2015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计划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000万元,力争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6度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报酬事项,其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2015年度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公司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奖金基数的计算: 根据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提取奖金,奖金基数按2016年度净利润的3%-5%计算。 2、考核对象及奖金基数分配比例:总经理为20%、副总经理为12%、生产副总为12%、营销副总为16%、海外事业副总为16%、人力资源副总为12%、财务总监为12%。 3. 考核的实施:次年初,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同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对考核对象按其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实行百分制。 考核对象的实际奖金为:个人应得奖金基数×考核分数÷100。 4.考核方案的调整:如年度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时,董事会将取消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奖励。如因政治因素或国内、国际重大经济环境变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年度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董事会将酌情调整考核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2020年战略发展规划》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我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6] 01460138号《审计报告》。该报告确认我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4,746,343.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5,096,777.69元,减现金分红30,000,000.00元,减提取盈余公积6,474,634.37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3,368,487.06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3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上述预案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巩固市场地位、给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扩大其市场份额的战略举措,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河公司”)购进百菌清、并将代森类等产品与百菌清搭配销售。 公司在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新生、李媛媛和陈新安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购新河公司百菌清金额为349.64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新河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谢思勉;注册资本为6,527.21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百菌清及有关的各种杀菌剂及间苯二甲腈等相关的化工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住所在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9号。 新河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媛媛和陈新安为新河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二)关联方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内容为:公司向新河公司采购百菌清等。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百菌清属于内吸性杀菌剂,与公司主要属于保护性杀菌剂的代森类等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具有互补性。公司从新河公司购进百菌清、并将代森类等产品与百菌清搭配销售,是为巩固市场地位、给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扩大其市场份额的战略举措;同时,新河公司也可利用公司的销售渠道扩大百菌清产品的销售规模。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已将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201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16年预计的与新河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16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5日-2016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 至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2016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5月13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利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青 刘永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4 2、投票简称:利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 在投票当日,“利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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