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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38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于2016年1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324,000股,同时表示:在未来6个月内,拟根据证券市场等综合因素,以自身或其他可控公司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适时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 截至2016年3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1,711,800股,总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035,800股。 一、增持基本情况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珠控股")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于2016年1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324,000股,详见2016年1月14日公司披露的《中珠控股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号。 2016年3月29日,接许德来先生通知:截至2016年3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计2,035,8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2%;在中珠集团激励员工增持公司股票实施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1,711,8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7%。 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2,920,000股,占公司发行总股份的27.13%;本次继续增持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2,035,8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2%,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74,955,8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7.45%。 二、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是2016年1月13日开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延续,是基于对中珠控股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实际控制人继续表示,在原约定的增持期限内,将继续根据证券市场等综合因素适时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39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激励员工增持中珠控股 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3日,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或"公司")已公告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激励核心员工增持中珠控股股票的计划,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3月25日,核心员工以其薪酬所得、合法自筹等方式,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中珠控股股票,中珠集团给予兜底补偿(详见2016年1月23日《中珠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激励员工增持中珠控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号)。 2016年1月28日,《中珠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激励员工增持公司股票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号),对在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本增持激励计划对参与人员不构成硬性约束,参与人员是否愿意参与,参与投入的资金金额多少都由参与人员自主决定,因此最终参与增持激励计划的总规模具有不确定性"。 2016年3月29日,接中珠集团通知:根据中珠集团激励核心员工增持中珠控股股票的计划,截至2016年3月25日,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购买了公司股票并持有时间超过2016年3月25日的共有5名,其中包含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详见2016年3月30日披露的《中珠控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号);上述参与激励增持计划人员总计持有中珠控股股份1,929,600股,增持金额总计约2800万元。 中珠集团对本次增持金额与当初增持上限出现差距原因说明如下: 1、中珠集团提出激励员工增持股票计划是在中珠集团办公会议后临时出台的激励措施,未对增持计划拟参与人员和增持金额进行摸底调查;本计划是在 "坚持自愿、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中珠集团仅为参与者的投资行为提供一种保证责任,对被激励计划对象是否参与本激励计划不构成强制性的约束。 2、中珠集团推出激励员工增持股票计划时市场波动比较剧烈,且计划增持期间因春节休假等原因,被激励计划对象作为自然人筹资难度较大,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中珠集团和中珠控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珠集团董事许德来先生除外)因对相关限制性规定的担心,选择放弃参与本次中珠集团激励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3、参与激励计划的其他员工,因在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3月25日期间,公司股价区间涨幅达到12.40%,区间振幅达到35.69%,均已超过中珠集团的兜底补偿区间,因而在截止时间前选择自由卖出股票,获利了结。 中珠集团承诺:对参与本激励增持计划并持续持有达到期限的员工,将会严格按照《中珠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激励员工增持中珠控股股票的公告》中表述的"权益分配及兜底补偿措施"予以兑现。 在中珠集团提出激励员工增持股票计划实施期间,中珠控股的核心员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及持续盈利能力的信心,建议上市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由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并同时表示愿意积极参加。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40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5日,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控股"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尽快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在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下制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公司职工大会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就本次上市公司拟推出的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2016年1月23日披露的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激励员工增持中珠控股股票计划(详见2016年1月2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激励员工增持中珠控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号)之间的关系,以及本次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1、两计划方案的推出主体不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是以上市公司中珠控股为主体推出;2016年1月23日披露的控股股东激励员工增持中珠控股股票计划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推出的激励措施,推出主体是中珠集团。 2、两计划方案的实施依据不同。 中珠控股拟推出的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实施;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提出的激励员工增持股票计划系根据中珠集团公开作出的承诺实施。中珠集团提出的激励员工增持股票计划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 3、两计划方案的人员覆盖范围不同。 中珠控股拟推出的员工持股计划未来实施的范围为中珠控股或中珠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具体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将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制定);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提出的激励员工增持股票计划范围是中珠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含中珠控股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主管、中级职称人员及核心员工。根据中珠集团的统计,截至2016年3月25日,在控股股东激励增持公司股票计划规定期间内购买了公司股票并持有时间超过2016年3月25日的共有5名,其中包括2名上市公司员工(不含管理层人员)。 因在控股股东激励增持公司股票计划规定期间内购买了公司股票并继续持有的人员包含2名上市公司员工,该2名人员可能与员工持股计划最终确定的参加对象存在重叠的情形。但是,中珠控股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激励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属于两个独立的计划方案,两个计划方案在实施方面也不存在冲突,两个计划方案的实施也不存在法律障碍。 关于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激励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同期披露的《中珠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激励员工增持中珠控股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号。 4、两计划方案融资及管理方式不同。 控股股东激励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是以被激励对象个人筹资参与,为个人行为,同时部分人员还存在触及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或所持股份需遵守减持规定的限制;中珠控股拟推出的员工持股计划是以成立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推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统一进行管理。 上市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在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下制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公司职工大会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后公告具体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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