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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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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35541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风电设备研发与制造、风电服务、风电场开发及其它业务。作为中国最早从事风电开发的企业之一,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凭借在研发、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建设风电场的丰富经验,公司不仅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风力发电机组,还开发出风电服务及风电场开发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在风电行业价值链多个环节的需要。公司机组采用直驱永磁技术,为适应市场的快速增长及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持续不断完善和细化产品路线,拥有1.5MW、2.0MW、2.5MW、3.0MW和6.0MW机组,可适用于高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沿海等不同运行环境。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全球风电市场,发展足迹已遍布全球六大洲。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我国风电产业整体回暖势头强劲,公司积极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以技术创新为先导,生产制造为基础,关注客户体验,深入挖掘产业链价值,在经营业绩及市场拓展方面均创历史最好成绩,行业领先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

  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06,209.96万元,同比上升69.80%;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84,949.70万元,同比上升55.74%。公司风电机组制造、风电服务及风电场投资与开发三大业务板块均实现不同程度的业绩增长。

  1、风力发电机组销售与研发

  风电机组制造业务于2015年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初步统计数据,金风科技2015年度国内新增装机超过7GW,市场占有率连续五年国内排名第一。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2015年全球风电整机制造商市场份额报告,金风科技凭借7.8GW的全球新增装机,首次问鼎全球第一。

  1、风力发电机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701,549.72万元,同比上升71.14%,毛利润667,774.30万元,同比上升72.44%;2015年实现对外销售容量7,051MW,同比增长68.29%,其中2.0MW和2.5MW机组销售容量明显增加,销售容量占比由2014年的15.1%增至40.4%。同时,公司通过多种措施降低成本,1.5MW和2.5MW风机的毛利率,同比提升了1.82和1.02个百分点。

  下表为公司2015年及2014年产品销售明细:

  ■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客户体验的提升,以高品质产品及服务持续推行价值营销。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待执行订单总量为5680MW,分别为:750kW机组6MW,1.5MW机组3288MW,2.0MW机组1318MW, 2.5MW机组975MW,3.0MW机组93MW。除此之外,公司中标未签订单6228.00MW,包括1.5MW机组2185.5MW,2.0MW机组2330MW,2.5MW机组1712.5MW;在手订单共计11908MW,包括海外订单661MW。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累计装机接近32GW,其中中国累计装机超过31GW、21800台,国际累计装机超过85万千瓦、463台,约占全中国出口海外风电机组容量的50%以上。

  (2)技术研发与产品认证

  2015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及投入,以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为目标,将产品的优化升级与新产品研发相结合,不断丰富产品线,巩固并加强公司的技术优势。同时,随着公司的产品系列逐步完整、技术成熟度的持续提升,以及研发团队技术实力的不断加强,公司还可提供各种运行环境下产品的定制化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不同需求。

  (I)产品研发

  2015年公司结合风机各领域的关键技术应用与产品软硬件的全线优化升级,推出金风科技1.5Value Plus(1.5VP)系列产品,凭借丰富的产品线、结合行业领先的智能场群协调控制系统,将公司提供产品的范畴从单机扩展到了整个风电场级别,可依据客户不同的需求量身打造最高性价比的优质风场,提高了整场发电量及场能量可利用率以及产品综合竞争力。

  2015年公司积极开展2.0MW系列化机组的开发并已实现量产,包括108/2000IIIA机组开发(满足低风速、高湍流地区使用)、2.0VP机组开发(成本不变,提高机组发电量)、2.0MW高海拔机组开发,持续不断地提升金风2.0MW机组的适用范围和竞争力。

  依托2.5MW机组近千台的运行业绩及日益成熟的技术平台,2015年完成2.5MW高温、高海拔机组的机组开发立项、机型设计工作。

  公司3MW首台海上样机实现并网发电,在海上风电市场实现新的突破,获得三峡响水项目(5.4万千瓦)及华电乐亭海上项目(20万千瓦)订单;另外陆上3MW风机陆续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度电成本最优的目标,公司在塔架设计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自主研发了混合式塔架技术以及柔性塔架技术,助力我国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风电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在科研技术方面屡获殊荣, “基于风峰算法的高风速大容量风电机组的研发及应用项目”获得2014年北京科学技术二等奖,是新能源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中唯一上榜单位;金风科技“2.5MW直驱永磁风电机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201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新型预应力混合式风电机组塔架”项目荣获首都职工自主创新成果二等奖,上述荣誉的获得,也彰显了金风科技强大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II)认证及知识产权保护

  在注重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机组认证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金风科技产品认证全面铺开,通过多项国内、国际行业标准认证。GW1.5MW系列20个机型通过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的设计评估,GW 115/2000、GW 109/2500机获得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型式认证证书。GW121/2500机组通过世界权威认证机构DNV-GL型式认证,GW109/2500机组同时获DNV-GL设计评估证书及德国权威第三方TüV NORD的型式认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国内授权专利551项,其中授权发明122项;已核准国内注册商标53件,已核准国际注册商标72件。为适应能源互联网的发展趋势,金风科技还在计算机软件、算法领域大胆创新,截止报告期末,金风科技拥有软件著作权188件。

  作为风电行业龙头企业,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及风电行业标准的制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参与130项标准的制订(其中IEC标准2项,国家标准54项,行业标准63项,地方标准6项、协会标准5项);2015年新增发布国家标准13个。

  2015年公司再次入选中国“知识产权倡导者”企业,是37家入选的中国企业中唯一一家风电企业;并荣获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 “全国风电标准化工作突出贡献奖”。

  (3)质量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提出并启动了“全优产业链建设”工作,以追求“质量卓越、技术领先、全寿命周期内成本最优、市场竞争充满活力”为目标,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关键岗位认证、质量信用评级等措施,与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协同打造质量改善平台,使得公司质量精益管理的理念得以延伸,并实现质量管理合作共赢。

  2、风电服务

  随着我国风电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风电并网容量已突破一亿千瓦,越来越多的风电机组走出质保期,后服务市场的规模日益扩大。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运维服务团队为全球超过1.7万台机组,500多个风电场提供建设、运维等服务和技术支持,12000多台机组接入金风科技全球监控中心,其中国际项目包括美国、澳洲、泰国、罗马尼亚、厄瓜多尔及巴基斯坦共计453台机组。全年实现风电服务收入128,688.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62%。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数字运维的探索,以大量风机运行数据为基础,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着力构建数字化运维系统。推出了国内首个免费、可靠的公共风能与气象服务平台FreeMeso,作为国内首个采用最高精度风能图谱搭建的3D平台,可提供风电场、光伏电站宏观选址、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等功能,可实现智能化风机选型,提供快速的经济评价服务;与此同时,风资源数据库与仿真计算平台Windunified的推出将过去人工分析测风塔数据的环节用计算机取代,可实现高精度的风资源评估建模能力、实现快速的风资源评估响应能力、实现统一的风资源评估标准。风电服务业务转型初见成效。

  3、风电场投资与开发

  尽管2015年国内弃风限电明显加剧,超出预期,公司风电场投资与开发业务仍取得长足进步。公司新增核准容量创历史最高纪录,达到1353.5MW, 同比增幅44.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风电项目实现发电收入人民币155,460.1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2.94%。风电场销售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3395.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81%。

  截止报告期末,国内新增并网装机容量1044.40MW,新增权益并网装机容量1003.02MW;风电场累计并网装机容量3044.40MW,累计权益并网装机容量2525.43MW;在建风电场项目容量1747.3MW,权益容量1641.74MW。公司国际风电项目已完工风电场装机容量246MW,权益装机容量121.74MW。

  在弃风限电严重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开展新业务模式探索,率先提出风电制氢概念,通过自身的技术创新,主动进行风电电力消纳的提升,并获得20万风电场项目核准,该项目是全国批复的两个风电创新项目之一,也是吉林省4年来唯一核准的风电项目;该创新模式不仅获得了行业的认可,同时也是全国唯一获得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投资补贴的风电企业。

  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北京天润已逐步成长为中国优秀的风电开发投资企业之一,并致力于成为卓越的清洁能源产业投资运营商,其下属“夏县泗交镇一期49.5MW风电工程”荣获2015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项。

  4、国际化市场拓展

  在国民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国家大力推行对外开放的政策背景下,金风科技以立足国内、着眼全球的战略眼光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夯实国际业务运营基础,并向优秀企业对标,形成符合金风特色的国际化能力提升标准;同时,在技术服务、人才储备、项目管理及体系搭建等多维度提升国际业务团队管理能力,国际项目团队人员属地化程度达到90%以上。2015年度,公司在国际项目推进、市场拓展、经营业绩方面均实现较好增长,为金风科技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245,801.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92%。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拓南非市场,获得当地120MW机组定单,将为其提供48台金风2.5MW永磁直驱风力发电机组,并将为该项目提供EPC整体解决方案,金风科技因此项目成为南非地区首家供应直驱永磁风电机组的设备商。巴基斯坦是践行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桥头堡,公司数年前就开启了该地区的业务布局,并陆续签订了多个项目,未来两年内,金风科技在巴基斯坦市场的累计装机将超过400MW,届时将占据巴基斯坦市场总装机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截止报告期末,金风全球装机遍布六大洲,包括美国、巴拿马、澳大利亚、罗马尼亚、智利、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泰国等16个国家,2015年国际项目新增装机容量189.25MW,累计装机容量864.25MW。各项目机组保持稳定运行,并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度,本公司新设成立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丧失控制权的子公司及注销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除此之外,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与上年度一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董事长:武钢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0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4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黄天祐先生、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金风科技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38,265,178.5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63,826,517.86元,扣除上年应付普通股股利人民币1,077,835,200.00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294,167,283.50元,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90,770,744.22元。

  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2,735,541,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4.80元(含税)分配,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313,059,680.00元。本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天祐先生、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金风科技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该预案。

  五、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金风科技2015年度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全文详见《金风科技2015年度报告》(编号:2016-006),摘要详见《金风科技2015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16-007)。

  六、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黄天祐先生、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从设计和执行两方面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有效且执行良好。董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准确、客观。

  该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00亿、期限为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日有效的综合授信,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将以银行最终核定数额为准。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向各银行申请办理如下综合授信业务: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集团综合授信折合人民币103.13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循环额度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含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保理、贴现、供应链融资、固定资产贷款等产品;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集团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8.18亿元;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10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业务;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业务;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6、向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美元10亿元及人民币260亿元集团综合授信业务;

  7、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业务;

  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非融资性保函、即远期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理、再保理等业务品种,上述额度及业务品种可由下属子公司使用;

  9、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10、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11、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业务;

  12、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5亿元集团综合授信业务;

  1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业务;

  14、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15、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整;

  16、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业务,以及总额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的财资产品授信业务;

  17、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集团授信业务,包括供应链融资、外汇远期交易业务等;

  18、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美元5000万元的集团授信业务;

  19、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业务;

  20、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21、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业务;

  22、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

  23、向东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押额度及不超过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

  24、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25、向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26、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授信业务;

  27、向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授信业务,额度品种为贸易融资额度;

  28、向泰国开泰银行(大众)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武钢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账、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公司申请的总授信额度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公告》(编号:2016-008)。

  十、《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2016-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16-010)。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编号:2016-01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201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15年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27.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7.17万元,2015年半年报审阅报酬为165.09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6年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在境内或境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申请在境内或境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编号:2016-012)。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信银振华(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成立风电产业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与信银振华(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成立风电产业基金的公告》(编号:2016-013)。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并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成立基金以推进风险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参股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并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成立基金以推进风险投资业务的公告》(编号:2016-014)。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与国开行签署境外风电建设项目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申请与国开行签署境外风电建设项目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2016-015)。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参股组建天润东方清洁能源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参股组建天润东方清洁能源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编号:2016-016)。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关于澳大利亚White Rock项目转让及金风科技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澳大利亚White Rock项目转让及金风科技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6-017)。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5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9日在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王孟秋先生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委托监事鲁敏先生代表其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金风科技2015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风科技2015年度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从设计和执行两方面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且执行有效。董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是真实、准确、客观的。

  六、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8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根据2016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为节约财务费用、降低风险,加强资金管理,将由金风科技为子公司代为向银行申请出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保函。

  一、概述

  1、担保方:金风科技

  2、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阿勒泰金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金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诚同创电气有限公司、金风国际有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Limited)、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HK) Ltd. (Hongkong))及其下属子公司金风美国有限公司(Goldwind USA,Inc.)、金风国际香港SO有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SO Limited (HK))、金风国际英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British Virgin Islands))、金风智利有限公司( Goldwind Chile SpA (Chile))、金风美国服务有限公司( Goldwind Service Company, LLC (USA))、天润美国有限公司( TianRun USA, Inc. (USA))、马赛莎尔控股有限公司(Musselshell Holdings, LLC (USA))、马赛莎尔二控股有限公司( Musselshell Holdings Two, LLC (USA))、马赛莎尔风电项目有限公司(Musselshell Wind Project, LLC)、马赛莎尔风电项目二有限公司(Musselshell Wind Project Two, LLC)、天润奥克有限公司(TianRun Uilk, LLC)、奥克风电场有限公司(Uilk Wind Farm, LLC)、金风巴拿马服务有限公司(Goldwind Service Company Panama, S. de R.L.)、金风国际卢森堡佩诺农有限公司( Goldwind International Penonome, SARL (Luxembourg))、金风澳洲有限公司(Goldwind Australia Pty Ltd(Aus))、白石风电场有限公司(White Rock Wind Farm Pty Ltd)、金风非洲有限公司(Goldwind Africa (Pty) Ltd.(South Africa))、格伦风电场有限公司(Gullen Range Wind Farm Pty Ltd(Aus.))、巴拿马UEP佩诺农有限公司(UEP Penonome I, S.A. (Panama))、金风国际(泰国)有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Thailand) Co.,Ltd.)、金风资本(澳洲)有限公司(Goldwind Capital (Australia) Pty Ltd)、格伦太阳能有限公司(Gullen Solar Pty Ltd)、古尔本有限公司(Goulburn Land Pty Ltd)、亚斯谷100兆瓦有限公司(YVWF 100MW Pty Ltd)、奥克控股有限公司(Uilk Holdings, LLC)、金风国际(韩国)有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Korea) Co., Ltd.)和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风新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金风天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通(香港)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天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New Gullen Range Wind Farm Pty Ltd公司(以下简称“New GRWF”)25%的权益,按照股权比例,公司将代New GRWF开立履约保函。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代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权益部分)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用于风电场项目设备销售及运输的投标、履约 、预付款、质量保证等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日止,金风科技代子公司出具的上述保函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保函期限五年(含)以内)。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详见附表。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5年以内

  担保金额:50亿,该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83%,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51%。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48亿元(其中包括对子公司担保额23.81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9%,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42%。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9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9日,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事项概述

  1、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含),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品种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的期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所使用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含)的委托理财由董事会审批,超出此范围需经过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被委托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行审批,制度中对理财的实施、核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能够有效的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天祐先生、杨校生先生、罗振邦先生对公司此次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金风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委托理财风险。公司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属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并取得公司相关制度、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相关决议和会议纪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第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公司章程》、《金风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国泰君安对金风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委托理财资金的风险控制和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及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0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根据2016年整体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将为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1、担保方及被担保方

  公司为境内、外子公司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项目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境内、外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项目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2016年度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除目前已成立的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外,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前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具体情况见附件。

  2、担保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该担保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83%,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51%。

  3、担保范围

  (1)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①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②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③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④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对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期限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含子公司)2016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内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48亿元(其中包括对子公司担保额23.81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9%,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42%。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8.48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82%,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4.93%。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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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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