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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6年3月24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拟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6年3月24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梅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转让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是基于其经营状况陷入困境,且未来难以对公司经营带来积极性影响。此举是为了及时处理公司不良资产以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16年2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快报》及《2016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已经考虑到本次股权处置可能对公司财务带来的影响。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柏科技”)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2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1、转让子公司股权

  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汇天下”)70%股权的议案,以58,800万元人民币收购姚伟、占志虎、朱光敏(以下简称“原股东”)合计持有的乐汇天下70%股权。乐汇天下于2014年1月14日完成了上述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事宜。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原股东支付乐汇天下股权转让款26,460万元,尚有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三笔余款共计32,340万元未予支付。

  2013年——2016年原股东承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000万、8,000万、10b000万、12,000万;2013年——2015年乐汇天下实际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161万、9,922万、1,714万。乐汇天下2015年度未实现公司之前与原股东签署的《关于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以下简称“《前次股权转让协议》”)上有关业绩承诺的条款,考虑到因非经营因素导致乐汇天下经营出现异常并日趋恶化,未来经营状况堪忧,为最大程度保证公司利益,经公司与乐汇天下原股东的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将乐汇天下未分配利润按比例进行分配后,乐汇天下原股东回购公司持有的70%乐汇天下股权,公司与原股东签署了有关乐汇天下股权转让《协议书》,并明确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乐汇天下不再继续从事包括手机游戏在内的任何与公司或公司下属企业构成同业的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简要财务数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48250003号《审计报告》,乐汇天下2015年度的简要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另外,乐汇天下2016年度截止到2月29日,实现营业收入38,574.34元,实现净利润-1,211,655.51元(未经审计)。

  3、乐汇天下分红方案

  根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172,946,648.96元按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1)雷柏科技应分股利为:

  172,946,648.96*70%=121,062,654.27元。

  (2)姚伟、占志虎、朱光敏应分股利为:

  172,946,648.96*30%=51,883,994.69元。

  4、定价依据

  参考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出具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120)(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乐汇天下100%股权的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187,865,446.39元,该权益价值考虑了被评估企业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如果因被评估企业进行利润分配,则其权益价值自然作相应调整。

  在将乐汇天下未分配利润172,946,648.96元按比例分配后,公司账面净资产尚余15,000,000.00元,归属雷柏科技为10,500,000.00元。参考上述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乐汇天下70%股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 31,723,500.00元。

  二、协议签署方介绍

  甲方:公司

  乙方1:姚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4号楼三层308室

  乙方2:占志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4号楼三层308室

  乙方3:朱光敏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4号楼三层308室

  (以上乙方1、乙方2、乙方3合称“乙方”)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雷柏科技

  乙方:姚伟、占志虎、朱光敏

  1、根据甲乙双方于2013年12月16日签订的《关于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以下称“《第一轮收购协议》”),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第一轮收购的股权转让款共计26,460万元,尚有32,34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未支付。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第一轮收购未履行部分即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第一轮收购协议》约定的未支付款项,亦不再执行《第一轮收购协议》规定的“第三条业绩承诺、补偿和奖励条款”及“第十条乐汇天下股东关于任职期限的承诺”;同时乙方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不存在竞业禁止情形的承诺函》终止履行,不再有效;并相互不追究《第一轮收购协议》下彼此的法律责任,但是如因乐汇天下或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今后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仍应向甲方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关于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轮收购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称“《第二轮收购框架协议》”)约定的第二轮收购计划,并相互不追究《第二轮收购框架协议》下彼此的法律责任。

  3、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3.1、甲方同意以3172.3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乐汇天下70%的股权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具体转让情况如下表所列示:

  ■

  3.2、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乙方同意按乐汇天下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决议,委托乐汇天下在分红决议通过当日直接从乙方应取得的分红款中全额划转本次股权转让款给甲方,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乙方应确保乐汇天下股东会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审议通过本协议及分红决议,并确保乐汇天下于分红决议通过当日从乙方应取得的分红款中全额划转本次股权转让款给甲方。

  3.3、甲乙双方同意,无论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对乐汇天下的任何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乐汇天下或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今后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均有权向乙方各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缴纳的行政处罚金以及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用等,即使该等损失发生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乙方之各方应对上述追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向甲方支付50%以上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本条规定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不负有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如乙方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仍有部分股权转让款未支付的,乙方仍应按照协议规定即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继续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诺,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

  乐汇天下不再继续从事任何与甲方或其下属企业构成同业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网络游戏等业务,但收回公司应收账款和处理其他非经营事宜不受此条款约束。

  5、有关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各方依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确定的义务人各自承担及缴纳。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

  6、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责任。

  6.2、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金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1日,应当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率上浮10%计算违约金,但由于甲方自身或其他方的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除外。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每逾期1日,应当以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率上浮1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但由于乙方、乐汇天下或其他方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除外。

  6.3、如协议各方中任何一人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承诺事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违约之人向甲方支付100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将违约之人因此所获得的利益收归甲方所有(为避免疑问,在本条约定项下,乙方中一人或多人违约,其他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该违约金在违约事项发生后10日内支付。

  5、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且其中最晚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2、乐汇天下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此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处置乐汇天下股权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避免资金无效的流出。

  (1)如继续执行《前次股权转让协议》

  整体而言,公司目前的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度不及乐汇天下累计净利润实现进度。根据《前次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关业绩承诺补偿的条款,乐汇天下原股东在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后需就乐汇天下2015年未实现业绩承诺向公司补偿 101,313,224.21元人民币,扣除公司尚未支付2014年度与2015年度的股权转让款,则公司需净支付 45,686,775.79 元;进一步考虑2016年,考虑到乐汇天下目前的经营困难,已出现亏损,假设其2016年乐汇天下最终能保持盈亏平衡(为便于理解,假设公司暂不支付2014年度与2015年度股权转让款,也不考虑2015年度业绩补偿),则乐汇天下原股东在2016年年报披露后需就乐汇天下2015年及2016年未实现业绩承诺向公司补偿 297,313,224.21元,扣除公司尚未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则公司仍需净支付 26,086,775.79 元。

  (2)如执行本次转让协议

  根据本次签署的协议内容,公司通过此次的股权转让,将获得转让款31,723,500元。乐汇天下将向公司分红121,062,654.27元,公司已没有任何现金支付义务,对于公司来说,将更能保证自身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1)对2014年度的影响

  乐汇天下2014年实现净利润(扣除收购时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为:

  9,774.07万元,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6,841.85万元;

  (2)对2015年度的影响

  乐汇天下2015年度盈利未达承诺利润,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此次股权投资进行初步商誉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商誉减值金额约为51,474万元,乐汇天下原股东2015年需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10,131万元,乐汇天下2015年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1,109.60万元,对上市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影响为税后亏损34,031.95万元。

  (3)对2016年度的影响

  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此次对持有的乐汇天下股权进行处置。扣除2015年的业绩补偿款后公司尚未向乐汇天下原股东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2,206万元将可确认为2016年营业外收入,综合计算此次股权转让所得及投资损益,导致2016年税后净利润将增加约19,500.41万元。

  如不考虑按跨年度列示相关损益的因素乐汇天下投资事项实际累计影响公司税后净利润为亏损7,689.69万元。

  公司2016年2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快报》及《2016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已经考虑到本次股权处置可能对公司财务带来的影响,除此之外,本次股权处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其他影响。

  3、转让乐汇天下股权,是鉴于公司目前正积极谋求转型并取得初步成果,为了集中力量发展和突出主业,并基于乐汇天下目前的经营状况陷入困境等多重因素的考量,及时处理不良资产隔绝不可预期风险。此举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资金的使用效率,轻装上阵,对后续提升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4、上述协议的签署,除对2015年会计年度造成拖累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其他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加强电子竞技类业务、无人机产业、机器人事业的发展,并同时通过设立并购基金等一系列举措,拓展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的市场影响力。

  5、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将不再持有乐汇天下股权,乐汇天下将不再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为乐汇天下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也不存在乐汇天下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对股东利益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五、有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业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独董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乐汇天下未达前次乐汇天下股权转让书中所约定的业绩承诺,且未来的经营发展形势并不明朗。公司此次转让乐汇天下股权,及时处理公司不良资产,是以集中主力发展公司相关主营产业,对公司后续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本此转让股权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4、《协议书》。

  5、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6、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577 股票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4月13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1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 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6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77 投票简称:雷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5: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

  联系人: 张媛媛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八、附件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4月14日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回执

  截至2016年4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4月11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2016年3月25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以暂时闲置超募资金65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USD3M-LIBOR

  4、产品收益率:3.05%/年

  5、产品成立日:2016年3月25日

  6、产品到期日:2016年6月24日

  7、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6,5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构性存款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结构性存款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结构性存款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未能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结构性存款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月汇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案。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6,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版)》,使用闲置超募资金6,500万元及自有闲置资金880万元,共计7,380万元购买非凡资产管理30天安赢第041期对公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8,5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3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6,5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2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1,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稳进”2号SD21503M020期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5,000万元购买非凡资产管理34天安赢第049期对公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WG15M03024 期)。详见刊登于2015年7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2014)》,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1,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稳进”2号SD21502M037期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该产品已到期。

  9、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6,5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85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该产品已到期。

  11、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与上海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2014)》,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1,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稳进”2号SD21502M053期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该产品已 到期。

  12、公司于2016年1月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了《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5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代码:SRB1601023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6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该产品尚未到期

  13、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85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于刊登于2016年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该产品尚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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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的更正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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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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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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