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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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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74,294,97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影院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的电影院线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影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票房63亿元,同比增长49.6%,观影人次1.51亿人次,同比增长48.9%。其中,国内票房60.1亿元,观影人次1.47亿人次,境外票房2.88亿元,观影人次453万人次(为交割后Hoyts公司数据),国内市场占有率13.6%,澳洲市场占有率19%。截止2015年底,公司共拥有影院292家、2557块银幕,其中国内影院240家,2133块银幕,境外影院52家,424块银幕。2015年国内新开业影院43家、391块银幕,国内通过并购增加影院15家、126块银幕。公司票房、观影人次、市场份额已连续七年位居国内首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影院投资建设、院线电影发行、影院电影放映及相关衍生业务,主要业务收入来自于电影票房收入、卖品收入以及广告收入。公司采取资产连结、连锁经营的经营模式开展上述业务,旗下影院均为自有,影院所在物业全部采用租赁方式取得。

  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服务为:

  1、院线电影发行及电影放映。公司通过各电影发行公司引进影片,根据市场情况向下属影院下达排映指导。公司对影院影片放映实行科学、规范、标准的管理,全面采用世界水准的放映工艺标准,为观众提供一流的观影体验。

  2、销售卖品。卖品品相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为电影衍生产品和餐饮类产品。电影衍生产品指与影片角色、剧情、道具相关的主题类纪念商品,餐饮类产品指观影时观众选择食用的商品,主要包括食品类和饮料类。

  3、发布广告。公司所经营的广告业务主要包括贴片广告和阵地广告,贴片广告指在电影正片前搭载的商业广告,在电影放映前播出;阵地广告指在实体影院相关媒介上播放、陈列的产品广告,主要包括异形立牌、灯箱广告(含LED、LCD电子屏)、喷绘广告等。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各项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公司在业内率先提出“会员+”发展战略,积极开展行业并购,收入、利润等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A股院线第一股。上市后,公司入选沪深300、深证成指、中小板指、深证100等指数样本股,市值达到千亿规模,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电影院线公司,受到资本市场高度关注。

  2015年,公司通过并购加快产业布局,收购澳洲第二大院线Hoyts公司,实现全球化发展战略;购世茂影城,获得优质影院资源,提高国内市场份额,收购慕威时尚,实现电影媒体整合营销,参与好莱坞影片投资以及宣传推广。同时,公司战略投资时光网,全面合作电影电商O2O业务,不断完善产业布局。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亿元,同比增长49.9%,净利润11.86亿元,同比增长48.1%,收入、利润同比大幅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票房63亿元,观影人次1.51亿人次,国内市场占有率13.6%,澳洲市场占有率19%,公司票房、观影人次、市场占有率连续七年位于全国第一。2015年公司线上票房突破4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 240%,线上占比达到65%。2015年,公司下属41家影院跻身我国影院票房100强,71家影院进入我国影院票房200强,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015年末公司会员突破5000万,会员消费占比超过80%。公司依托庞大的会员体系,在国内率先提出“会员+”发展战略,围绕众多影城终端建立场景消费平台,将公司逐步从一个传统的电影放映商转型成为一个平台型、生态型的娱乐公司。

  2015年,公司不断创新营销,通过精准营销、个性化营销、娱乐营销等多种模式,有效提高营销能力。公司利用慕威时尚公司,全面整合电影媒体资源,整合大客户资源;与腾讯游戏开展娱乐营销,跨界合作效果良好。

  2015年12月,公司自有衍生品品牌“衍生π”正式发布,首批11家衍生品店正式运营;公司与时光网合作建立衍生品销售体验中心,与孩之宝、ZINC中国、SNAPCO等大型品牌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衍生品业务发展。2015年,公司4家影院卖品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非票房收入进一步提高。

  2015年,公司实现核心业务系统、电商平台、财务结算系统、影城POS系统等系统在影城端落地执行,提升了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公司集合科视、RealD、杜比三家公司世界先进技术,打造专属“万达9号厅”,新引进IMAX激光数字放映系统、科视6P激光放映系统、4D放映系统、SCREEN X放映系统及REALD Ultimate Screen终极银幕等先进的放映系统,确保公司放映技术、品质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000,733,794.57元,较同期增长49.85%;营业成本5,236,079,818.26元,较同期增长49.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5,827,070.19元,较同期增长48.05%。增长主要原因为:2015年中国电影市场保持高速增长,公司抓住市场机遇,采取互联网创新营销模式,大力实施“会员+”发展战略,打造电影生活生态圈,实现业绩快速增长,以及当年新建影城及收购HG Holdco Pty Ltd.s、世茂影城及慕威时尚等公司,大力拓展市场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5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4家,较上年增加95家,除2015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HG Holdco Pty Ltd,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慕威时尚以及世茂影投旗下14家影院公司外,其余均为新设子公司;较上年减少1家,为南京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被南京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原因导致。

  本年新设子公司基本情况: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25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6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187,978,336.46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85,827,070.1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0,028,49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307,681,358.39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965,479,937.38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174,294,9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含税),2015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相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5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此出具了专项报告,以上意见及报告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非关联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投资计划预案的议案》

  同意2016年度投资计划预案:

  1、2016年度公司计划新发展影城80家,投资总额约20亿元。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投资计划存续期间内具体执行,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上述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类项目的投资。

  (2)授权董事会视公司资金情况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上述投资计划30%的范围内增加总投资。

  (3)授权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批准的同时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请参见2016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26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15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187,978,336.46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85,827,070.1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0,028,49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307,681,358.39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965,479,937.38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174,294,9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含税),2015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分配政策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5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请参见2016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5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6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27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现将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5年度,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绩稳定增长。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尚处于股份锁定期内,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仍处于股份锁定期内,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2016年1月22日,公司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8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55%,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6-005号)。

  公司不存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6个月内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28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公司将与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如下:

  (一)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1、公司下属影城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根据公司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下属的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业地产”)于2012年7月1日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2015年度,公司下属影城租赁关联方物业的租金标准为净票房收入的11%,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之日起20年;公司下属关联方影城物业管理费为15-19元/平米/月,其中包含空调服务费10元/平米/月。

  2、公司总部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公司总部承租关联方拥有的北京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11层作为办公场所,合同约定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0元,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8元,租赁期限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上述合同到期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租金及物业费标准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延续合同期限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二)观影、场租及其他服务

  基于关联方业务需要,公司2016年预计发生的观影、场租及其他交易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1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的提供观影服务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000万元,2015年预计发生的场租及其他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00万元。报告期内,累计发生提供观影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324.93万元,场租及其他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434.59万元。2015年未超出已批准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四)审批程序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以董事长张霖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4票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健林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经营范围:商业地产投资及经营、酒店建设投资及经营、连锁百货投资及经营、电影院线等文化产业投资及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代理记账、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39号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控制的企业

  万达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总资产5,339,379.47万元、净资产-56,805.47万元、营业收入57.60万元、净利润-191,004.99万元(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1、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及结算情况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公司与万达商业地产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了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公司下属影城按照本框架协议的规定,在设立时单独与关联方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协议》,影城租金及物业服务费为按月结算。

  (2)观影、场租及其他

  公司与关联方关于观影、场租及其他交易为根据关联方的业务需求而发生,交易的发生时间和发生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观影交易为实时结算,场租在签订合同后实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万达商业地产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全国的快速扩张,为公司的跨区域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公司下属部分影院向万达商业地产租赁房屋并接受物业服务的是生产经营所需的;同时公司作为商业广场的明星体验式业态,也为商业广场贡献了稳定的文化消费型客流,为商业广场提供物质消费以外的精神文化娱乐消费产品。双方通过公平、互惠合作实现共赢、取得发展。

  2、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观影、场租及其他等服务,为根据关联方业务需求发生,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很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存在及未来将持续发生的经营场所租赁、提供物业服务、观影服务、场租及其他等关联交易事项,我们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16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能够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达院线2016年度即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实施该等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29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15亿元进行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银行一年以内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投资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2015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5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5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使用额度为9亿元,期间取得收益8,878,767.13元,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31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00至2016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索菲特酒店7层

  7、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霖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七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八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16年度投资计划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20-22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附件二),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16:3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万达院线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万达院线2015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传真号码:010-85587500

  邮箱地址:wandafilm-ir@wanda.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9

  (2)投票简称:万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万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④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十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⑦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具体流程为: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十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多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彭涛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传真电话:010-85587500

  联系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一: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个人/本单位出席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件二: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14:00举行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传真:010-85587500; 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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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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