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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37版)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6-02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决定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00至2016年4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5、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0日 6、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5层第五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2016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任光明先生、林钢先生、靳东滨先生、李全先生、高思华先生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第5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10-62602100)登记(须在2016年4月22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5层公司第五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1层 4、公司邮编:100080 5、联系人:史卫华、张青 6、联系电话:010-62602016 7、联系传真:010-626021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8、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2。 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荣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6-023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抓住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带来的机遇,公司拟与青创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创汇”)、北京云创共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共享”)共同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中青云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中青云创”或“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认购中青云创40%的股权。 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专注于建设和运营国家大众创业服务云平台,支撑全国各地创业服务工作。 本次投资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表决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投融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次投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和执行相关文件。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青创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河沿甲215号3幢416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宗 成立时间:2015年07月2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税务咨询;打字、复印;承办展览展示;代理记账。((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介绍: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持有青创汇100%股份,基金会的发起人和业务主管单位为共青团中央,是管理型、宏观控制型机构,主要功能是向社会广泛募集资金,通过资金扶持、培训服务、信息服务、政策协调和社会倡导,帮助青年创业就业,促进青年发展。 2、北京云创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5层1516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范津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09月18日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软件开发;企业策划、设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介绍:孙逊(持股比例5%)、杨湘云(持股比例25%)、彭泽远(持股比例30%)、范津涛(持股比例40%)。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青云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硬件;销售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投资管理;会议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主。) 经营宗旨:公司专注于建设和运营国家大众创业服务云平台,支撑全国各地创业服务工作。 四、拟签署的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青创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云创共享科技有限公司(丙方) 2、协议各方出资情况 (1)协议各方同意,中青云创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在公司注册设立之日起1个月内,甲方、乙方和丙方分别以货币出资450万、400万元和150万元。在公司注册设立之日起1年内,甲方缴纳剩余4,050万元、乙方缴纳剩余3,600万元、丙方缴纳剩余1,350万元出资; (2)中青云创总股本为1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具体股本结构如下: ■ 3、组织机构设置 中青云创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的董事2名,乙方提名的董事2名,丙方提名的董事1名。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甲方提名1名,乙方提名1名,另一名为职工监事;总经理由乙方推荐。 五、对外投资目的、风险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有利于现有服务市场的增强与拓展。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专注于建设和运营大众创业服务云平台,支撑各地创业服务工作,有利于公司开拓创业、就业领域市场;此外将负责全国范围内青创社区信息数据的运营、管理和分析工作,有利于公司在大数据领域的业务拓展。 2、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合资公司专注于建设和运营大众创业服务云平台,支撑各地创业服务工作,如何快速、高效的拓展服务市场,并将全国范围内各服务对象接入服务平台,是该项目目前所遇到的市场风险。 对此,公司根据云服务平台的运营规划,将服务对象进行了逐一归类,避免了盲目拓展市场所带来的风险。另外,整个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关于人才就业、创业的政策要求,对缓解待业人员就业压力,解决创业人员面临困境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2)人才风险 随着全国各地创业服务工作的展开,相关管理、技术性人才的需求量逐渐加大,如果在对人才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等方面的措施不能尽快完善,将会影响到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造成人才流失,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依靠核心的技术和市场人员,公司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发展机会、鼓励创新、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建立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并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来减少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 3、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所需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公司对项目所需投资进行了分析论证和估算,项目投资预算较为合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中青云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发起人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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