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14版)

  公司与揭东农商行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定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子公司2016年需要购买电缆,用于铺设供电设施及连接主要设备,预计2016年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中宝”)发生购买电缆交易,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1、2016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6年3月30日,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卢宇聪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集团”)、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以下简称“卢氏三兄弟”)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85%的股权,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5%的股权,卢氏三兄弟和叶远璋先生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0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卢氏三兄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3,817.04万股,同时通过法人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4,305.50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63.91%。自然人股东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25.50万股,通过法人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524.50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11.25%。

  (二)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4年度,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向宏图中宝销售产品,发生销售金额为3,140.17元;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向宏图中宝采购电缆等产品,发生采购金额为1,221,675.12元,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24,815.29元。

  2015年度,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向宏图中宝销售产品,发生销售金额为930,836.09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66148118XU

  法定代表人:邱高旺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二路34号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电线电缆,光缆,铜材,电缆链接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宏图中宝总资产为193,477,560.26元,所有者权益为96,398,604.92元,营业收入为211,905,153.05元,净利润为-4,829,877.50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卢楚隆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宏图中宝的执行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宏图中宝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宏图中宝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以及子公司2016年需要购买电缆,用于铺设供电设施及连接主要设备,预计2016年会向宏图中宝购买电缆,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与宏图中宝按照商业化、市场经济化的原则进行业务往来,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双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宏图中宝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的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交易的定价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与宏图中宝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本次交易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宏图中宝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宏图中宝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子公司2016年需要购买固定收益类基金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保本类的份额,预计2016年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基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1、2016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6年3月30日,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卢宇聪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集团”)、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和卢楚鹏先生(以下简称“卢氏三兄弟”)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85%的股权,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5%的股权,卢氏三兄弟和叶远璋先生合计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0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卢氏三兄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3,817.04万股,同时通过法人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4,305.50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63.91%。自然人股东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25.50万股,通过法人股东万和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524.50万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11.25%。

  (二)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5月21日,公司向嘉合基金购买了人民币2亿元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注册号:91310109312165242E

  法定代表人:徐岱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嘉合基金总资产为86,721,009.57元,所有者权益为30,340,616.69元,营业收入为100,810,565.64元,净利润为-35,640,456.16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万和集团持有嘉合基金25%的股权,系其直接股东;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础其先生现担任嘉合基金董事职务,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宇阳先生现担任嘉合基金监事职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嘉合基金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嘉合基金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并能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保障了公司在资金和利益方面的安全,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以及子公司2016年需要购买固定收益类基金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保本类的份额,预计2016年与嘉合基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司与嘉合基金按照商业化、市场经济化的原则进行业务往来。

  双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嘉合基金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所需,可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与嘉合基金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嘉合基金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嘉合基金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4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543)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1日15:00—2016年4月22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于2016年4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6、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十三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大行先生、王玮女士、黄洪燕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议案七,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议案八,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9、审议《关于公司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议案九,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10、审议《关于公司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议案十,关联股东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和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7-23814788。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3”

  2、投票简称:“万和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万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2、会议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3、会议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4、会议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5、联系人:卢宇阳、李小霞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大会不派发礼品及补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办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董事长叶远璋先生、董事兼总裁卢宇聪先生、独立董事何夏蓓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宇阳先生、财务负责人李越女士和审计部部长谢瑜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9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聚焦深改组22次会议
   第A006版:基 金
   第A007版:聚焦基金2015年年报
   第A008版:机 构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聚焦中小企业走出去
   第A012版:市 场
   第A013版:行 情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3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