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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1,009,9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立足新能源领域,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能源互联网、全面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契机,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创新创业、精细立业、和谐发展”的理念,全面实施绿色运营,高度重视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体系运行建设、节能环保、循环再利用等环节,致力于打造绿色产业链和绿色可再生新型能源的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海内外市场,向客户提供储能电源、备用电源、动力电源和系统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产品主要包括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系统集成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储能、通信、电力、动力等市场领域。 经过多年的应用实践与创新研究,公司在可再生能源、智能配电、微网新能源电站、离网新能源电站、通信基站新能源发电系统、独立光伏户用系统、集装箱式模块化储能系统、分布式发电等关键领域已经形成了领先优势,能够为可再生能源利用提供高效的一站式服务。2015年被中国国际储能大会组委会和中国储能网授予“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荣誉称号。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面对宏观经济及各个细分市场客户需求和竞争格局的变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锐意进取,依托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的国内外营销网络以及一体化的客户解决方案能力,通过转方式、调结构和持续的变革创新,在储能、备用、动力三大主营业务领域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在国内外市场领域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在行业内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7,976.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72%;实现净利润3,290.3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9.65%。 (一)依靠产品技术优势,加强国内外技术合作,持续提升系统方案服务能力,着力打造行业领先品牌。 公司坚持 “研究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生产一代”的技术领先发展战略,紧密跟踪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大力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工作,积极吸收转化技术科研成果,努力争取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与日本古河电池株式会社合作开发的深循环、长寿命FCP铅炭电池产品得到了市场的验证,,凭借优异的循环性能,把储能电池度电成本大幅度降至约0.5元的水平,对加快储能产业商业化应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已经开始承接国内外客户的订单,进入量产、交付阶段。 公司新战略业务技术发展迅速,电动物流车用锂离子电池通过了第三方的检测,成功进入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通讯基站能效管理系统(BMS)已完成设计开发;模块化储能双向变流器(PCS)已经进入样品测试阶段;搭建的微电网研发测试平台,已经进入系统调试验收阶段,可深入研究微电网管理系统(EMS);同时积极申报、承担了山东省新兴产业科技重大专项《基于储能系统支撑的分布式能源并网技术研究》,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发关键装备,以更好地为微电网发展应用提供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 (二)优化产品与市场结构,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公司持续坚持专业化营销,逐步形成了与公司相适宜的市场开发模式,储能、备用、动力等领域需求稳定增长。 1、储能领域 面对全球化的能源发展转型重大战略机遇,公司提前布局智能电网建设在发、输、变、配、用各环节对储能系统的潜在需求,在分布式储能、户用储能、大规模储能、通讯基站储能等领域积极创新作为,用实践不断完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持续满足客户节能减排的客观需要。 依托与日本古河电池株式会社合作生产国际领先的铅炭储能电池,大幅度降低了全寿命期内电池的储能度电成本。由中科院电工所牵头的“863先进能源技术领域智能电网重大课题六——高密度多接入点建筑光伏系统并网与配电网协调关键技术”,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天津大学、上海电力学院等国内多家科研机构和优秀企业参与。课题选用的公司FCP铅炭储能电池和管式胶体电池集装箱式储能系统,模块化的设计,实现了储能系统的集成化、集约化分布式接入。 2015年“FGC风光储一体化电站”通过了国家微电网检测中心检测,并最终通过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国家级鉴定,对推动风电、光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提高电网的供电安全、可靠性、节能减排等方面可发挥着重要作用。项目选用的公司锂电池储能系统运行可靠、质量稳定,藉此被授予“FGC风光储一体化电站联合设计先进单位”。 在公司传统通讯备用市场拓展应用范围,报告期内成功中标中国铁塔西藏、青海和内蒙古等分公司的通信基站新能源供电系统,满足了传统客户的新需求,进一步巩固了在该市场的领先地位。 2、备用电源领域 随着通信行业4G网络、数据网络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公司在备用电池领域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公司与各大电信运营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在铁塔公司已获得了先发优势。公司联合社会资源从硬件生产商逐步向基于硬件生产加系统整合增值服务转变,公司通过多年对客户认知的积累,预先感知客户的需求变化,聚焦体会和改善客户痛点,快速提供适宜的优质服务,与客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提高客户的粘性,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 公司抓住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拓展产品在IDC数据中心的应用份额,报告期内成功中标多个大型数据中心备用电池项目,如中标中国移动广东南方、黑龙江、内蒙基地、陕西电信云智慧基地、苏州新海宜数据机房、北京蓝汛、云泰互联马驹桥数据中心等项目,同世纪互联、中国建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光环新网等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在业内逐步建立起品牌优势。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在专网市场地位稳固,尤其是在轨道交通市场领域已经确立国内领先的优势,报告期内又成功中标多个重大轨道交通项目,市场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 3、动力电源领域 随着国家产业鼓励政策力度加大,电动汽车、低速电动车发展迅速,对动力电池产品的需求旺盛。公司紧抓机遇加大了锂电投资力度,坚持自主建设和对外合作相结合的发展战略,聚焦物流车、微型电动汽车、平衡车等市场快速发展机遇。公司动力锂离子电池已经批量配套物流车、平衡车等市场。 公司继续保持低速电动车用蓄电池的技术和品质领先地位,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产品质量和品牌效应已经在市场中显现,业务稳健发展。 4、全力开拓国际业务 报告期内,整合优化国外市场资源,通过聘用属地营销、技术专业人才等措施开始布局公司国际营销体系,及时、准确了解和响应客户需求。同时开放与国际电池同行的互补合作新模式,国际市场的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改善。 (三)实施募投项目,优化产品结构,完善战略布局。 为适应新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的不断发展,2015年公司成功实施非公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2.56亿元,用于高性能动力电池、新能源储能电池项目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能更好的引导和把握市场需求,开发、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进一步优化产品性能、提升产品档次,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创造条件。 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实施,厂房等土建工程基本完工,设备采购、安装正陆续进行。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ERP”系统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拓展,适时启动MES搭建、DNC/DCS/PLC和制造系统的数据化、智能化改造等;开始导入为期三年的TPM管理项目,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基础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 同时,公司顺应“互联网+”的国家战略,通过借力、借资源等手段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以适应各类客户的新需要和新模式。 (五)坚定不移走绿色运营之路。 建设环保型企业是公司永续的追求。组建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持续完善环保、安全、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被国家工信部列入了《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一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 名。董事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王平先生、隋延波先生、于海龙先生、段彪先生、宋希亮先生、李广源先生、杨依见先生均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斌先生召集并主持。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宋希亮先生、李广源先生、杨依见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合并后)180,490.38万元,负债67,332.18万元,所有者权益113,158.20万元。 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37,976.16万元,同比增长10.72%;利润总额为3,745.25万元,同比增长76.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0.32万元,同比增长69.6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基本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体系,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对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各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结果,母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3329.46万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制订如下: 1)、提取净利润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金额为332.95万元; 2)、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3,275,847股,因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到解锁条件,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65,93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1,009,917股。以公司股本221,009,917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1105.0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15.5亿元,最终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宋斌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处理与各金融机构的有关授信融资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回购注销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4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65,93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1,009,917元。 相应的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8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李恕华先生、李东光先生、马建平先生、杨勇利先生均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恕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内容。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内容。 六、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15.5亿元,最终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内容。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0 股票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1号”文《关于核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截至2015年2月16日止,公司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13,892,815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40元/股,募集资金合计255,627,796.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承销协议,公司支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9,000,000.00元;此外公司累计发生1,820,000.00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4,807,796.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5JNA3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于2015年度2月到位,不存在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6,286,366.00元。2015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477,838.47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6,286,366.0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477,838.47元。 2015年3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5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以1.2亿购买民生证券发生的“民生强”2号保本固定收益凭证理财产品,起息日2015年4月23日,产品期限350天,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999,268.4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项目。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上述募集资金,本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41名激励对象获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65,93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2年5月16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公司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2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12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激励对象由173名调整为152名,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386.1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数量调整为42.9万股,同意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7.7元/股,同意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同意授予日为2012年7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3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中的33.5万股授予9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6.76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原激励对象时希领、孔祥伟已获授的全部股份共计4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7、201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原激励对象孙佑宣、张崇波已获授的全部股份共计6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13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的议案》、《关于核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批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相关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拟第一批解锁的股份数量为570,7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2%。 9、201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原激励对象李伟、辛本营、孔岩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9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0、201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84,000股, 其中:2012年7月1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12,750股,回购价格为7.7元/股;2013年2月25日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71,250股,回购价格为6.76元/股。 11、2015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94,250股, 其中: 2012年7月1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25,250股,回购价格为7.7元/股;2013年2月25日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69,000股,回购价格为6.76元/股。 12、201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原激励对象娄海文、王良彬、李彩红、刘恒继、金如榆、李奎、温祖明、蔡先强、张辛娜、宫恩杰、郭天宝、徐长春、潘小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1,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65,930股,其中:2012年7月1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79,630股,回购价格为4.28元/股;2013年2月25日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186,300股,回购价格为3.76元/股。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资金来源 (一)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 1、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后的12个月为标的股票禁售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禁售期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以2011年度销售收入为基数,2012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70%、90%;(2)以201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2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55%、80%; 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以2011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70%、90%;(2)以201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55%、80%; 其中,销售收入为合并报表数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3、201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各项业绩指标未达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说明如下: ■ 综上,因未达到前述业绩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拟于第四个解锁期解锁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拟于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锁,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1、回购数量及价格 14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65,930股,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3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1%。其中:2012年7月1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79,630股,回购价格为4.28元/股;2013年2月25日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186,300股,回购价格为3.76元/股。 2、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若授予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而改变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情形,应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派发现金红利,但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均未向原激励对象所持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派息;公司2013年未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派发现金红利,根据规定,公司均未向原激励对象所持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派息,但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回购价格需相应调整如下: 2012年7月1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79,630股,回购价格应调整为:7.7元/股÷(1+0.8)=4.28元/股,2013年2月25日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186,300股,回购价格应调整为6.76元/股÷(1+0.8)=3.76元/股。 本次回购人员名单如下: ■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下转B199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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