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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有总股本1,551,825,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10,365,114.8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426,391,030.67元,结转至下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业绩驱动因素说明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为电力和纺织,电力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包括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和风力发电。 2、经营模式 鸿山热电运营2台6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向市场采购煤炭用于发电,电力产品全额销售给国网福建省公司,热力产品销售给泉州石狮沿海三镇工业区内服装染整、造纸等用热企业。 晋江气电运营4台35万千瓦等级天然气发电机组,按福建省物价局指导价向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用于发电,电力产品全额销售给国网福建省公司。 新能源公司、晋江气电运营的风力发电机组全部位于福建省内,电力产品全额销售给国网福建省公司。 南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向市场采购纺织生产原料,生产销售机织基布和针刺、水刺非织造布等产业用纺织品。 3、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鸿山热电虽受火电价格下调、上网电量下降不利因素影响,但得益于煤炭价格低位运行,单位发电与供热成本降低,以及供热量增加等因素影响,净利润同比增长5.43%;新能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运营的风况条件与2014年相比变化不大,新建风电场项目陆续投产,计算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同比增加,净利润同比增长29.27%;晋江气电天然气发电机组执行福建省天然气发电新政,即气量置换和电量替代补偿政策,净利润同比增长约13.81倍,详见2015年4月1日、5月12日和9月1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和《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部分。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说明(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网福建省公司) 公司核心业务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且主要位于福建省内。 1、2015年全国和福建省电力市场概述 (1)2015年全国和福建省发电量、全社会用电量、新增装机、年底总装机数据统计表: ■ (2)2015年底福建省各运营发电设备装机容量和2015年各电源种类发电量统计图 ■ (3)2015年全国和福建省电力市场供需形势分析 2015年,受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生产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增速同比回落3.3个百分点;全国全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年底发电装机达到15.1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到35.0%;2015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969小时,同比降低349小时。2015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3.2亿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621小时;2015年底全国火电装机容量9.9亿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4,329小时,同比降低410小时。2015年底全国核电装机容量2,608万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7,350小时,同比下降437小时。2015年底全国并网风电装机容量12,934万千瓦,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728小时,同比下降172小时。 2015年,华东地区(含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下同)发电量累计11,2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9%;其中福建省全年发电量累计完成1,88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华东地区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3,5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8%;其中福建省全社会用电量1,851.5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 2、公司发电业务在福建区域的行业地位 公司为福建省国有控股电力企业,截至2015年末,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327.05万千瓦,约占福建省2015年末发电总装机规模的6.65%。其中:运营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机组272.8万千瓦,约占福建省火电装机规模的9.44%;运营风电装机规模54.25万千瓦,约占福建省2015年末风电装机规模的31.50%。2015年公司总发电量约103.47亿千瓦时,约占福建省2015年总发电量5.50%。其中: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量约89.88亿千瓦时,约占福建省2015年火电发电量的8.10%;风电发电量约13.59亿千瓦时,约占福建省2015年风电发电量的30.48%。 ■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公司面对经济增长放缓、用电需求下降、火电电价下调、供热市场竞争激烈、天然气采购价格上升等诸多不利因素,围绕 “大力发展新型清洁能源发电,做强做大热电联产业务,促进纺织业务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按照董事会的工作部署,狠抓关键要素,深入挖潜增效,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经营业绩显著增长。2015年虽受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小幅下降、火电价格下调等不利因素影响,但得益于全年煤价低位运行、供热量同比增加、气电新政兑现、风力发电计算装机同比增加等有利因素影响,业绩显著增长。 二是合资合作稳步推进。公司携手华能核电、中国核电、长江电力、三峡新能源、陕煤化工、福能武夷等央企、地方国企,在核电、热电联产、新能源、配售电业务、股权投资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拓展上下游产业链,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是资本运作卓有成效。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于12月31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完成后将募集资金27亿元投入公司在建风电项目及偿还借款,公司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龙海新村风电场2015年底建成投产;龙安热电、保山光伏、石塘风电场、顶岩山风电场、潘宅风电场、洋坪风电场、外山风电场等7个项目获得核准,装机容量合计28.81万千瓦;扎实推进海上风电、霞浦核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开展配售电业务和铀矿开发项目的前期调研;抓住“退城入园”契机,着手推动南纺公司转型升级。 五是安全态势保持平稳。公司深入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持续巩固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和火灾事故和环保处罚事件,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和环保生产。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9万千瓦,总装机容量327.05万千瓦,发电总量约103.4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约99.12亿千瓦时,供热量约41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1.58亿元,同比增长23.21%,实现利润总额14.34亿元,同比增长41.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63亿元,同比增长33.69%。 三、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和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国家宏观政策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16年,全国GDP增长目标为6.5%-7%,福建省GDP增长目标为8.5%。 1、电力市场 (1)2016年电力市场供需形势预测及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全国电力市场供需形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16年2月份发布《201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电力生产消费呈现新常态特征,电力供应结构持续优化,电力消费增长减速换档、结构不断调整,电力消费增长主要动力呈现由高耗能向新兴产业、服务业和居民生活用电转换,电力供需形势由偏紧转为宽松。主要表现为:一是电力消费仍将保持低速增长,预计2016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2%;二是电力供应能力充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进一步提高,预计全年新增发电装机1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5,200万千瓦左右,201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达到16.1亿千瓦,同比增长6.5%左右,其中水电3.3亿千瓦、核电3,450万千瓦、并网风电1.5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5,700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到36%左右;三是全国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富余、部分地区过剩,东北和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过剩较多,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省份富裕,华中、华东和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多个省份富余。按照全社会用电量增速1%-2%的中值测算,预计全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700小时左右,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000小时左右。 福建省电力市场供需形势:根据国网福建省公司预测,2016年福建省社会用电量为1900-19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到4.2%之间,预计2016年年底福建省总装机容量5,173万千瓦,同比增长5.5%。2016年,福建省电力市场供需总体宽松,竞争将更加激烈,火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有继续下降可能。 对公司电力生产的影响:根据福建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热电联产机组复核认定的通知》(闽经信能源〔2015〕751 号),鸿山热电已经取得福建省内热电联产机组复核认定,继续执行“以热定电”的发电与电量交易政策,较其他纯火电机组优先发电上网,发电利用小时数将得到一定保障;根据《福建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天然气供需平衡及运行调度工作的通知》(闽经信石化[2016]13号),晋江气电将继续执行福建省天然气发电新政即电量替代、气量置换政策;公司风力发电将继续由福建省电网全额优先消纳。 (2)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节能低排发电的行业发展趋势 201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推动第一批100万千瓦左右规模的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2016年力争风电新增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发展,要深入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调整煤电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计划,东、中部地区要分别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 2016年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并制定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其中:2020年福建省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为7%。2015年底,福建省风电、光伏装机容量185万千瓦,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3.76%。2015年,风电、光伏发电量45.59亿千瓦时,约占全省总发电量2.42%。 未来福建省风电、光伏等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较大,弃风弃光发生概率较低。 (3)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对公司的发展影响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2015年1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出台了6份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国家正式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未来电力行业发电侧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可再生能源、超低排放等经济性、环保性发电企业将会更具竞争优势;售电侧逐渐开放市场,也为发电企业整合发电、售电业务、优化产业链带来发展机遇。 公司现役和在建、筹建或参股项目主要为可再生能源(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清洁能源(核能)发电、高效节能低排发电(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优先保障发电或鼓励发电项目,符合发电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也将适时介入大用户直供、分布式能源等业务领域,抓住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机遇,整合发电、售电业务,优化公司产业链。 2、供热市场 公司集中供热用户主要为福建泉州、晋江、石狮沿海三镇工业区内服装染整、造纸等用热企业。2016年预计受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市场需求不足、产业转型升级、环保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可能影响下游用热企业开工率和用热量;当地区域集中供热供给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产品质量,完善集中供热管网,控制供热成本,加强市场营销,提高热力产品当地区域覆盖率和供热市场占有率,积极争取供热产品定价权,争取多供热并带动多发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3、纺织市场 2016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产业转型升级、去产能、去库存等因素影响,工业纺织品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结构性矛盾延续,传统产品将面临产能过剩竞争。“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未来工业、环保、医疗、卫材等产业用纺织品市场,特别是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中高端产业用纺织品市场,增长潜力较大。南纺公司将抓住这一机遇,加速纺织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以建设“南纺高新材料产业园”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非织造布产业,加快医用、卫材、车用、环保滤材等工业纺织产品研发和技术工艺创新,进一步提高细分市场占有率,提升产品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应用能力,力争为公司的纺织产业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立足福建,布局全国,抓住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有利机遇,优化电力业务结构,整合提升纺织业务。电力业务按照“大力发展新型清洁能源发电,做强做大热电联产业务”的思路,以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清洁高效的热电联产项目为发展导向,适时介入水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积极拓展上下游产业链,适时开展配售电、核燃料开发等业务;促进纺织业务“转型升级”,专注非织造布产业细分市场,加快医用、卫材、车用、环保滤材等工业纺织产品研发和技术工艺创新。 (三)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生产经营主要目标:发电量112.11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07.58亿千瓦时,供热量400万吨,机织布产量16,000万米,针刺非织造布产量1,400万米,水刺非织造布产量约7900吨,营业收入 68.73亿元。围绕以上经营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以“增收节支”为主线,以市场营销为重点,继续巩固和开拓供热市场,进一步提高供热市场占有率,通过套期保值、设备可靠性管理等措施,控制燃料成本,提高机组运行的稳定性、经济性、可靠性; 2、进一步加快核准项目建设 强化目标考核和动态管理,加快推进石塘、顶岩山、坪洋、潘宅、外山、洋坪等风电场项目、云南保山管粮山光伏电站项目和龙安热电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建成投产,早日新增经济效益。 3、进一步加快经营创新步伐 积极研判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走向,探索发展新思路,以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等示范项目为突破口,创新经营发展。 4、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管理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安全、环保工作坚持做到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强化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环保管控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福建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放缓,新增装机陆续投产,省内燃煤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将持续下降,可能会影响到热电联产机组的发电利用小时数。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产品质量,完善集中供热管网,加强热力市场营销,提高热力产品当地区域覆盖率和供热市场占有率,争取多供热并带动多发电;加强发电机组日常运维,维持机组安全、平稳运行。 2、煤炭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6年煤炭行业产能总体仍然过剩,煤炭市场仍将维持供大于求的局面,但“供给侧”结构改革及清理过剩产能措施力度的加大,将导致煤炭市场价格发生波动,给燃料成本的控制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跟踪政策及国内外煤炭市场的变化,加强燃料采购、存放、使用的精细化管理,努力控制燃料成本支出,并适时开展动力煤套期保值业务。 3、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可能影响燃煤电厂经营业绩。 公司将推动鸿山热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同时加强机组运维,进一步降低发电与供热标煤耗,降低发电供热成本;加强市场营销和机组运维,争取多供热、多发电,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4、福建省天然气发电新政兑现情况将有可能影响晋江气电的经营业绩。 公司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沟通,加强市场营销,争取完成全年发电、气量置换、电量替代目标任务。 5、风电、光伏发电的结算电价下调可能影响未来新建风电、光伏项目的效益。 公司将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投产并产生效益;加快筹建项目核准申请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核准、早开工。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一级子公司如下: ■ 本公司2014年度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本公司按反向购买编制合并报表,详见《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6年3月19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福州美伦大饭店4楼志远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全面预算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黄友星先生和程元怀先生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16-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以2016年1月14日总股本1,551,825,574股(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10,365,114.8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426,391,030.67元,结转至下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事前征求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能股份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能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能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了2016年度总额控制在80亿元范围内的信贷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支付审计服务费用180万元,含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业务费用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洽谈确定。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16-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2016-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年薪确定情况的议案》。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由目前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至每人每年6.8万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应收账款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东莞华美人造皮厂有限公司等十二家单位共结欠公司子公司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余额2,037.43万元,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按照个别认定法,本年度补计提坏账准备808.78万元。 1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号:2016-023)。 2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黄友星先生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明确重大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号:2016-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福能晋南热电项目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福能晋南热电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16-024) 2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4月20日,在福州美伦大饭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号:2016-025)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5、7、8、14、16、17、19和20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和《关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6年3月19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7:00在福州美伦大饭店4楼志远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群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明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明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程序,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黄友星先生和程元怀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遵循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黄友星先生和程元怀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年3月24日、8月5日和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联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神华(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2015年发电指标转让替代交易结算协议>的议案》和《关于2015年度与福建绿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详见2015年3月26日、8月6日和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15-012)、(2015-074)和(2015-097)号公告。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1)鸿山热电全年计划通过电力燃料公司购进煤炭110万吨,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43,000万元。 (2)鸿山热电全年计划通过福能新材采购石灰石粉(含替代品)7万吨,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300万元。 (3)鸿山热电全年计划接受肖厝港物流处理码头卸煤清仓保洁服务约800万吨,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450万元。 (4)鸿山热电计划接受绿美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70万元。 (5)鸿山热电、新能源公司、龙安热电等公司权属企业计划接受华厦设计院勘察设计服务,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200万元。 (6)鸿山热电计划接受煤质安监站煤质检验服务,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50万元。 (7)鸿山热电、晋江气电计划接受福煤科技公司照明节电改造服务,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580万元。 (8)晋江气电计划向神华福能、神华福能(雁石)发电外购替代电量50,000万千瓦时,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2,300万元。 (9)新能源公司计划接受联信集团安装工程服务,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250万元。 (10)南纺公司计划通过利宏公司购进辅助材料、员工福利品、接受厂内运输和搬运装卸服务等材料、商品和劳务,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050万元。 (11)南纺公司全年计划通过集团权属永安煤业等购进燃煤10,000吨,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550万元。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1)鸿山热电计划向福能新材销售电厂固体排放物(粉煤灰、脱硫石膏、炉底渣等),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2,500万元。 (2)鸿山热电计划向神华福能发电提供启备变代管、废水处理、卸煤、淡水转供、辅汽供应等劳务,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7,000万元。 (3)鸿山热电计划向石狮热电供汽15万吨,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000万元。 (4)鸿山热电计划向福能新材提供运输车辆出租服务,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20万元。 (5)鸿山热电计划向泉惠发电有偿转让氮氧化物排污权,全年预计交易量1,655吨,交易金额预计约2,450万元。 (6)南纺公司计划向利宏公司销售水刺卫材、提供房产和设备出租服务、让售水电、提供配件加工、等产品和劳务,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30万元。 (7)南纺公司计划向福建水泥销售过滤材料等产品,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50万元。 3、公司与福能财务公司日常经营性质关联交易 公司及权属子公司拟在福能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其中: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委托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6亿元;开具保函余额最高不超过6亿元;开具保函和办理贷款业务手续费预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全年交易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本佑,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鼓楼区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10层,经营范围: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建筑材料、塑料、橡胶、通讯设备及器材、矿产品(不含前置许可项目)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对外贸易;煤炭批发经营;苯、二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苯乙烯、甲醇、丁二烯、甲苯、甲基叔丁基醚、乙烯、丁烯、丙烯、燃料油的批发。 电力燃料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电力燃料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武,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市湖东路华闽大厦8楼,经营范围:新型墙体材料、烟气脱硫材料、硅酸盐制品、冶金氧化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粉煤灰、脱硫石膏、煤渣、水渣、钢渣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项目的生产、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及其制品、水泥原料和辅料、石灰石、商品混凝土、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节能减排设备的批发。 福能新材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福能新材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福建肖厝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建洪,注册资本:壹亿捌仟壹佰肆拾陆万零捌佰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泉州市泉港区港六街东段兴通海运大厦7层,经营范围:码头设施、散杂货、危险货物装卸、仓储、船舶岸电淡水供应,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产品及易制毒产品)销售。 肖厝港物流为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能集团持有该公司71%的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肖厝港物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福建绿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台东,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市城门镇浚边村,经营范围:园林工程、市政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绿美园林为福能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注:福能集团持有联美集团59.52%的股权,联美集团持有绿美园林100%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绿美园林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陆仟柒佰壹拾捌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24号,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价,建筑技术服务等。 华厦设计院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华厦设计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福建省煤炭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 法定代表人陈斌,开办资金:陆拾捌万元整,单位类型:事业单位法人,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117号6座,业务范围:承担有关部门批准的煤质检验、煤矿钢丝绳、提升机、绞车、通风机、水泵、空压机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煤质安监站为福能集团举办的事业法人,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煤质安监站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福建省福煤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6幢,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煤炭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节能检测、咨询、设计、评估、节能量审核,煤炭销售。企业管理。环境监测。 福煤科技公司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福煤科技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建国,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A1区11层,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贰级(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A101403502030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批发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 联美集团为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能集团持有该公司59.52%的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联美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福建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即原“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云南,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伍佰肆拾伍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468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电力设施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四级。 联信集团为福能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注:福能集团持有联美集团59.52%的股权,联美集团持有联信集团51%的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联信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89号,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与主营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建材设计院为福能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福能集团持有华厦设计院100%的股权,华厦设计院持有建材设计院100%股份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建材设计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玉恒,注册资本:贰拾伍亿玖仟贰佰玖拾玖万玖仟贰佰伍拾元伍角,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0号,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生产及经营管理;电力及附属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神华福能发电为福能集团参股公司(福能集团持有该公司49%股权),公司总经理程元怀先生和副总经理俞金树先生现任神华福能董事,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神华福能发电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神华福能(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富军,注册资本:肆亿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三路6号,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废弃煤渣,综合利用及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神华福能(雁石)发电公司系公司关联方神华福能发电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必信,注册资本:叁亿贰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住所:惠安县小岞镇政府,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厂、风力发电厂、码头、海水淡化项目的建设。 泉惠发电为福能集团参股公司(福能集团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情形,故泉惠发电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黎芳,注册资本:柒仟伍佰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石狮市鸿山镇东浦一村,经营范围:供热、供电、煤渣综合利用。 石狮热电为福能集团参股公司(福能集团持有该公司46.67%的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石狮热电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平,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伍佰玖拾贰万元,住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566号,经营范围:煤的地下开采;水力发电;煤炭销售;煤矸石综合利用;木材防腐处理、工作服、手套、口罩、溜槽、导风筒的制造;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工业生产资料的销售。 永安煤业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永安煤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福煤(漳平)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德雄,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新桥镇麦兴路38号,经营范围:煤的地下开采;矿山机械的制造、销售;物业管理。 福煤(漳平)煤业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福煤(漳平)煤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7、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丰顺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扬新城福州建福大厦,经营范围:建材销售;煤炭经营;对住宿业、餐饮业、旅游业、房地产业的投资;物业管理;对外贸易;建筑材料制作及技术服务、货车维修、宾馆、中型餐馆:中餐类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福建水泥为福能集团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福能集团持有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建水泥股份公司28.78%的股份),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福建水泥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8、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波,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住所:南平安丰桥,经营范围:电器机械维修,废旧物资利用;搬运装卸;轻纺产品、百货、纺织原料、纱布印染、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杂品、五金、交电、纱纸管、针纺织品的销售;酒,保健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由分支机构经营);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有效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卫生用品的生产与销售;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贷装配、补偿贸易,针、纺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利宏公司持有南纺公司控股公司福建南平新南针有限公司20%股权(南纺公司持有新南针公司70%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利宏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9、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振文,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16楼,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福能财务公司为福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能集团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该关联人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联美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煤炭采购定价 1、鸿山热电从电力燃料采购煤炭定价 电力燃料为福能集团全资的大型煤炭批发经营公司,采购渠道广、客户资源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为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减少供货渠道重复建设,保证燃煤原料供应,有效控制燃煤质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电力燃料公司签订的《电力燃料煤炭采购合同》,全年计划向其采购煤炭110万吨,煤炭价格为一票含税离岸平仓价。定价原则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以季度(或月度)定价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 2、南纺公司从福能集团权属永安煤业等单位采购煤炭定价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全年计划向永安煤业采购约10,000吨煤炭,全年预计采购金额约550万元。定价原则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 (二)鸿山热电从福能新材采购石灰石粉(含替代品)定价 福能新材为福能集团全资的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企业,具备较强的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营销渠道和专业管理经验,公司子公司鸿山热电通过市场询价方式与福能新材签订《石灰石粉长期供应合同》,以保证原料需要和质量稳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生产和成本控制。石灰石粉采购定价原则参照独立第三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与新型建材签订的石灰石粉采购单价确定。 (三)鸿山热电向福能新材销售固体排放物(粉煤灰、脱硫石膏、炉底渣等)销售定价 为充分发挥福能新材固体废物处置专业优势和有效利用鸿山热电机组运行所产生的粉煤灰、炉底渣、石子煤和脱硫石膏等固体排放物,使电厂达到零排放要求的同时增加公司效益,公司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与福能新材签订固体排放物的管理和处置协议,约定固体排放物的生产管理和处置工作及相关费用全部由福能新材承担,并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定价原则确定固体排放物销售价格,具体如下: ■ 备注:公司上述交易价格与独立第三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福能新材签订的固体排放物(粉煤灰、脱硫石膏、炉底渣)销售价格相同。 (四)鸿山热电向福能新材提供出租运输车辆服务的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五)鸿山热电向石狮热电供应蒸汽定价 根据鸿山热电发电机组的富余供热能力,为实现效益最大化(可为鸿山热电带来有效的边际效益),同时拓展鸿山热电供汽市场空间,减少和避免因终端用户不足造成的蒸汽废弃损失,鸿山热电与石狮热电本着合作共赢、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原则,签订了《供汽合同》,约定双方以补充蒸汽的方式满足工业区热用户需求。定价原则在参照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结合石狮热电购买蒸汽后需承担从石狮热电至终端用户的热网管道建设、维护和养护费用、管损、开拓市场营销费用以及让出部份供热市场等实际,双方约定互供蒸汽价格按以下执行:(1)以每一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2016年度第一季度不限制用量,供、用汽双方蒸汽价格按照狮政办[2011]175号文件规定的蒸汽基价下浮40元/吨结算;(2)2016年第二、三、四季度每季度保证由供汽方对用汽方补供汽达5万吨及以上,供汽方对用汽方补供汽达5万吨及以上,供、用汽双方蒸汽价格按照狮政办[2011]175号文件规定的蒸汽基价下浮40元/吨结算,低于5万吨,以每天用汽量大小定价,即每天用汽量< 720吨,汽价为基价下浮20元/吨,720吨<每天用汽量< 960吨,汽价为基价下浮30元/吨;960吨<每天用汽量<1200吨,汽价为基价下浮40元/吨,每天用汽量﹥1200吨,汽价为基价下浮50元/吨。 (六)鸿山热电向绿美园林采购绿化养护管理与施工劳务定价 (下转B17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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