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44,486,76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由于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钕铁硼磁性材料的市场需求不旺,市场价格受到一定制约;物流及消防智能装备因本期完工项目减少,收入下降,固定费用相对增加,毛利率下降;微特电机因研发力度较强,产品适应市场需求,维持较强的盈利能力。面对严竣的市场形势,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扩大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推行成本控制体系,实现了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购买取得赣州通诚磁材有限公司100%股权。

  2.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于2015年8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取得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6-2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7名。董事姚湘盛先生、魏中华先生因工作原因均委托董事许晓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954,343.3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82,193,314.83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0,147,658.16元。由于公司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顺利实施,未来发展前景较为广阔,考虑到公司目前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为与其他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若,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4,486,76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44,486,764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蒋岳祥先生均事前认可了该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魏中华先生回避表决,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蒋岳祥先生均事前认可了该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6]000077号),东方花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6-2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11:00在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厉国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6-2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至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6年4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议案五: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16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上述“议案六”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4月22日9:00-17:00。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95”。

  2、投票简称:“英洛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英洛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式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陆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艳 赵娜

  联系电话:0351-5501213

  传 真:0351-5501211

  邮 编:030110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注2: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6-25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英洛华”)拟于2016年度向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诚稀土”)出售料泥600吨,交易金额 3,300万元;全资子公司赣州通诚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磁材”)拟于2016年度向通诚稀土采购金属普钕38吨,交易金额1,273万元,合计交易金额4,573万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魏中华先生回避表决,8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浙江英洛华自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通诚稀土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585,18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浙江英洛华的参股公司,该公司注册地为寻乌县稀土产业基地,注册资本为18,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剑锋,经营范围为稀土钕铁硼废料加工。

  该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为 2,79.83万元,净利润为: -1,58.47万元,总资产为51,338.93 万元,净资产为 16,099.12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诚稀土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魏中华先生担任其董事;赣州磁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通诚稀土经营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不会对本公司形成欠款。

  三、 关联交易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的进行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钕铁硼材料等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浙江英洛华向通诚稀土出售产品关联交易内容

  1、交易标的:出售600吨磁性材料料泥

  2、定价原则:具体单价按同期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3、结算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货物验收合格并开具税票。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15年2月16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赣州磁材向通诚稀土购买产品关联交易内容

  1、交易标的:购买38吨普钕

  2、定价原则:具体单价按同期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3、结算方式:供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货到验收合格后二个月承兑汇票付款。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16年3月2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具有完整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上述交易属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钱娟萍女士、蒋岳祥先生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赣州磁材与通诚稀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赣州磁材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通诚稀土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销售合同》、《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6-2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玉物流”)拟于2016年向太原刚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玉产业”)购买铆焊件、机加件800万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才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6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太原刚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太原刚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该公司注册地为太原市阳曲县侯村乡赵庄村,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钢锋,经营范围为不锈钢制品、铝镁合金、机械设备、液压升降机、电子电源生产、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及销售;防水材料的销售。该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为469.58万元,净利润为: -1,656.32万元,总资产为6,476.73万元,净资产为-4,984.912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刚玉产业是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刚玉产业经营状况较好,信誉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的进行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钕铁硼材料等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刚玉物流向刚玉产业购买产品关联交易内容

  1、交易标的:购买铆焊件、机加件

  2、定价原则:具体单价按同期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3、结算方式: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付款。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签署日期:2016年2月1日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下属公司刚玉物流具有完整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上述交易属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与太原刚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与太原刚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9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聚焦深改组22次会议
   第A006版:基 金
   第A007版:聚焦基金2015年年报
   第A008版:机 构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聚焦中小企业走出去
   第A012版:市 场
   第A013版:行 情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