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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16—01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刘红女士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需补选一名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与杨林、张玲、杨逸尘和韩金文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十三条(杨林、张玲、杨逸尘和韩金文有权共同向公司提名1名董事)之约定,上述四人(合计持有公司5.92%股份)共同向公司提名杨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林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对杨林先生的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杨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杨林先生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2016-016)。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6-017)。 投票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6—01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强”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红女士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其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刘红女士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刘红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对刘红女士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卓有成效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与杨林、张玲、杨逸尘和韩金文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十三条(杨林、张玲、杨逸尘和韩金文有权共同向公司提名1名董事)之约定,上述四人(合计持有公司5.92%股份)共同向公司提名杨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选举。 如杨林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杨林先生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杨林先生简历 杨林先生,196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工程师,中国南玻集团经理,深圳市湘宜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持有19,496,695股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6—01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A座6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 间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4详见公司于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2016-00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2016-010)及年报中董事会报告相关内容;议案5请见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2016-007);议案6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2016-015)和《关于董事辞职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2016-016)。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A座5楼 五、 投票规则 敬请公司股东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0062 投票简称:华强投票 证券“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006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注:100代表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6.00代表对议案6.1进行表决。 A、本次网络投票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对于第1、2、3、4、5、6项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C、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确认委托投票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即可使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七、 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瑛(0755-83216296),王瑜(0755-83030136) 邮编:518031 传真:0755-83217376 八、其他事项 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4月20日下午半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九、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六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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