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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45版)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下午 15:00 至 2016年4月15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彭琳霞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comix.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邮政编码:518118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原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原件; 2、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 说明: 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前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0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5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次《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 2015年4月14日,公司与陈钦鹏先生、陈钦发先生、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银瑞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齐心集团2015年度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及《股票认购合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9,382,712股,上述认购对象分别计划认购16,460,905股,7,407,407股,5,761,316股,5,761,316股,4,115,226股,4,938,271股,4,938,27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齐心大办公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相关市场环境发生的变化,通过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协议的签署 公司分别与陈钦鹏先生、陈钦发先生、陈钦武先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银瑞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齐心集团2015年度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中约定的乙方认购甲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终止履行。 2、甲、乙双方确认,截至本终止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各自应履行的义务,鉴于《股份认购协议》尚未生效,甲、乙双方无需承担《股份认购协议》项下需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无需就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及《股份认购协议》解除事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本终止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约定的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之日起生效。 4、本终止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已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履行,甲、乙双方不再执行《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股份认购协议》的条款对于甲、乙双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前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融资时机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我们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申请文件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9月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5267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六、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财务情况良好、业务经营正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关于终止前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决定终止前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2015年度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认购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意向认购方与公司管理层充分协商沟通,均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认购。鉴于此,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0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5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次《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公司计划在适当的时机开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初步确认员工认购份额,因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无实际进展,因此,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平安大华齐心共赢2号资产管理计划尚未设立,后续相关工作均未开展,未买入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原因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认购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鉴于公司决定终止前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意向认购方与公司管理层充分协商沟通,均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认购。鉴于此,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针对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 公司2015年度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认购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鉴于公司决定终止前次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意向认购方与公司管理层充分协商沟通,均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认购。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在征求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同意公司提出的、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未来,公司不排除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六、董事会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10:30-11:3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平台(IR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16年3月30日,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董事会秘书沈焰雷先生,财务负责人黄家兵先生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相关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1、投资者提问:公司什么时候复牌?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非公开项目的推进进度,公司股票将在一周内复牌,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投资者提问: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1、合并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2016年2月29日在建工程期末数8,939,708.52 期初数 39,121,019.74,减少3100万?固定资产期末数4,175,673.15 期初数18,331,723.91,减少1400万如果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那么固定资产应该增加4400万,可反减少1400万,请董秘解释原因?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末较年初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少,主要系2016年公司转让山东银澎百盛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银澎百盛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IDC业务,目前仍处于建设期,资金持续投入,使得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并在未来几年内仍将处于建设期,为了保障承诺业绩的实现,减少资金持续投入的不确定性,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决议将山东银澎百盛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银澎控股。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3、投资者提问:2、合并利润表2016年1-2月一、营业总收入 15,072,826.79二、营业总成本 17,040,976.74三、加投资收益 2,184,909.10问:如果没有投资收益218万,则亏损200万元,是这么理解吗?218万投资收益来源于处置固定资产和转让部分在建工程吗?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3-183号),银澎云计算2016年1-2月投资收益为218.49万元,投资收益来源为出售山东银澎百盛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4、投资者提问:为什么看不见我提的问题?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的问题正在回复中,请稍候片刻,您的问题都会回复,请勿重复提交相同的问题,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5、投资者提问: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1、合并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2016年2月29日在建工程期末数8,939,708.52期初数 39,121,019.74,减少3100万?固定资产期末数4,175,673.15 期初数18,331,723.91,减少1400万如果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那么固定资产应该增加4400万,可反减少1400万,请董秘解释原因?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参照前面的回复,谢谢!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6、投资者提问:深圳前海小鸟云计算有限公司56%股份转让给谁了,受让人与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有关系吗?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深圳前海小鸟云计算有限公司56%股份和山东银澎百盛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均为深圳银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银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彭荣涛先生。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7、投资者提问:山东银澎百盛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100转让给谁了,受让人与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有关系吗?两家公司2015年效益怎么。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深圳前海小鸟云计算有限公司56%股份和山东银澎百盛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均为深圳银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银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彭荣涛先生。深圳前海小鸟云计算有限公司2015年度收入173.29万元,亏损391.62万元;山东银澎百盛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度收入258.84万元,亏损76万元。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8、投资者提问:根据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0,000,000.00 元。本次转增业经深圳汇田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既然齐心集团准备收购该公司,它们转增股本,对上市公司股东和上市有重大影响,是不是要经过上市公司同意?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的介绍,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背景如下: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开拓过程中,部分客户以股本(注册资本)来判断公司综合实力,因此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增大股本(注册资本规模),以有利于业务开拓。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转增股本事宜在履行其自身相应程序后即可实施,同时本次转增股本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收购造成影响。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9、投资者提问:为什么在2016年2月25日10转10?根据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0,000,000.00 元。本次转增业经深圳汇田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既然齐心集团准备收购该公司,它们转增股本,对上市公司股东和上市有重大影响,是不是要经过上市公司同意?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参照前面的回复.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10、投资者提问: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1、合并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2016年2月29日在建工程期末数8,939,708.52 期初数 39,121,019.74,减少3100万?固定资产期末数4,175,673.15 期初数18,331,723.91,减少1400万如果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那么固定资产应该增加4400万,可反减少1400万,请董秘解释原因?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参照前面的回复.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11、投资者提问: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1、合并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2016年2月29日在建工程期末数8,939,708.52 期初数 39,121,019.74,减少3100万?固定资产期末数4,175,673.15 期初数18,331,723.91,减少1400万如果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那么固定资产应该增加4400万,可反减少1400万,请董秘解释原因?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参照前面的回复.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12、投资者提问:标的公司1-2月为亏损(减去非经常性损益),2016年承诺的4600万能够兑现吗?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标的公司2016年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2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金额为-34.27万元。2016年1-2月份亏损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销售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一季度尤其是1、2月份由于假期等原因,产品销售规模有所缩减。根据历史经验,老客户续费和新客户的增加一般从3月份开始,而公司的人工成本、租金等主要成本支出为刚性支出,故影响了1-2月份的业绩。相比2015年1-2月份亏损-157.82万元,公司2016年1-2月份业绩已有明显改善。企业目前一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业绩的重大事项,公司管理层将勤勉尽职,努力开拓业务,保障承诺业绩的实现。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13、投资者提问:4、深圳前海小鸟云计算有限公司56%股份转让给谁了,受让人与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有关系吗?5、山东银澎百盛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100转让给谁了,受让人与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有关系吗?两家公司2015年效益怎么样?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参照前面的回复.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14、投资者提问: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是?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15、投资者提问:根据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0,000,000.00 元。本次转增业经深圳汇田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既然齐心集团准备收购该公司,它们转增股本,对上市公司股东和上市有重大影响,是不是要经过上市公司同意?为什么在2016年2月25日10转10?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问题请参照前面的回复!谢谢您对我公司的关注! 16、投资者提问:2、合并利润表2016年1-2月一、营业总收入 15,072,826.79?二、营业总成本17,040,976.74加投资收益 2,184,909.10如果没有投资收益218万,则亏损200万元,是这么理解吗?218万投资收益来源于处置固定资产和转让部分在建工程吗?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问题请参照前面的回复!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17、投资者提问: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1、合并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2016年2月29日在建工程期末数8,939,708.52 期初数 39,121,019.74,减少3100万?固定资产期末数4,175,673.15 期初数18,331,723.91,减少1400万如果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那么固定资产应该增加4400万,可反减少1400万,请董秘解释原因?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该问题请参照前面的回复!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18、投资者提问:公司承诺三个月不重组,为什么?目前制度好像不需要承诺的,2015年重组失败除了业绩的原因是不是公司急于求成造成的?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三个月不重组是严格按照现有的相关规定执行的,重组失败的原因公司已详细披露,不存在急于求成的问题,同时公司在推进该项目的同时,依然在按公司的战略稳步推进公司后续的并购工作,否则也不会有银澎云项目的并购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19、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布预案后为什么拖了这么长时间才公布终止?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公布预案时所披露的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7.31,标的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的500万,对比历史同期数据未发现异常,同时公司也信心十足的表示全年5000万的净利润没任何问题,其所提供的财务预测数据及资料也能支持,故公司披露了上述预案。为确保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增加了对标的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工作,而在审计过程中又先后跨越元旦和春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标的公司资料的收集和提供工作,也影响到了公司审计工作,故一直到3月份,双方才最终决定终止合作。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投资者提问:我看了提出的问题:1、互动平台不活跃。2、回答问题慢。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建议! 21、投资者提问:请问董事长:2015年有人在股吧里说:公司收购失败,我曾经提过,可没有得到公司准确的答复,2016年以来公司股票大幅下跌,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司信息泄露造成的。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一再强调,公司的对外披露信息渠道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其他途径的信息我们无法确认其真实性。重组是否失败是以双方是否签署了具有法律效率的终止协议为依据。而本次重组的终止协议是公司公告前刚刚签署的。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2、投资者提问:公司下次收购或者重组的方向是: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尽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抱憾终止,但公司同时也以全现金并购的方式收购了银澎云公司,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未来会持续以收购兼并的方式对符合公司战略的,基于企业级服务的标的进行并购。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3、投资者提问:加快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应用,公司有计划参与吗?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正在打造垂直领域的综合办公服务平台,通过围绕该服务平台的服务内容及生态圈两个维度持续进行并购,不断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政府部门同样是公司的客户之一,如有合适的机会,公司不排除参与的可能,但现阶段尚未参与。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本次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IR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在此,公司对于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成立于2000年,于2009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2,400万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以上,公司本次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主体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已公布及未来拟公布(如有)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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