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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14版) (三)投资效益分析 扩建前本项目预计达产年收入为18,793.64万元,预计税后利润为1,970.14。扩建完成后,项目达产年预计收入为27,680.40万元,预计税后利润为3,690.42万元;扩建完成后,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2.45%,静态投资回收期5.63年(含建设期4年),动态投资回收期6.38 年。 (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新项目市场前景 汽车继电器行业的发展必然是和汽车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近几年来世界汽车市场尤其是我国汽车市场的持续火爆给汽车继电器行业带来了跨越式发展。据深圳市盛世华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2010-2015年汽车电子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预测:节能环保型、新型能源、新型动力汽车的产量将从目前尚不足百分之一,快速提高,在可预见的五至十年内将增加到百分之二十以上以至更高。新能源、新动力、节能型汽车对汽车继电器的功能、品质和使用数量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无疑又将会对汽车继电器行业带来新的变革和巨大的市场前景。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消费者对汽车的舒适性、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必然导致汽车继电器需求会不断上升,预计平均每辆汽车的继电器用量总数将由现在的20多只上升到30~35只。项目生产的汽车继电器产品,是汽车继电器中应用较多的几种,用量约占整个市场50%,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2、项目风险提示 虽然本项目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如果遇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会给项目盈利水平带来较大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规模需要和市场经营环境发展变化,为实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方案无异议,该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二)新项目立项机关、审批或备案机关的文件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5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授权公司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至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保持不变。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 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决策程序 本次增加的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2015年末审计总资产的9.27%,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需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 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自有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自有资金使用,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最近十二个月内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能够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 号:临2016—01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事项。 ●对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壹亿元整 主营业务:1、投资兴办独资、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2、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3、经营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边境贸易,“三来一补”、租赁、仓储及相关代理业务;4、从事宾馆、酒店、商场管理及旅游业务;5、咨询服务业务;6、经营对外民间劳务输出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范围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1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股东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2016年公司可能与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销售货物预计人民币20.50万元。 2、厦门联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曙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从事物业的管理、维修、并受托代理物业的销售、转让、中介、租赁业务;租赁及电梯和电梯配件的销售、维修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住所:厦门湖里大道28号联盛大厦西3A单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股东的子公司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2016年公司可能与厦门联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费预计人民币3.15万元。 3、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胜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叁佰陆拾万元整 主营业务:物业租赁、经营;物业招商策划;物业服务;商业投资管理的咨询服务;投资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等须经许可的金融咨询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策划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与代理;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仓储管理;对文化产业的运营、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1号联发大厦2楼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股东的子公司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2016年公司可能与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费预计人民币43万元。 4、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满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陆佰叁拾陆万元整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光纤、光缆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长浩路223号东附楼5楼552单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根据估算,2016年公司可能与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预计人民币15万元。 5、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满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继电器、电器开关、电子元器件及零配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陈巷镇港园工业区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根据估算,2016年公司可能与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发生的采购商品交易预计人民币3400万元,销售货物人民币1100万元,房屋租赁费人民币38.16万元,水电费人民币75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与非合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经营中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6年度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预计。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关于将<预计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有关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陈龙先生、李明先生回避表决,鉴于有效表决未达到董事会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三楼营销中心会议室3(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2日 至201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见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16-012号公告; 议案二见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16-013号公告; 议案三至议案七见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16-012号公告; 议案八见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16-016号公告; 议案九见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16-014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六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八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新余有格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3、 邮政编码:361021 4、 联系人:钟怀抒 5、 联系电话:0592-6196768 6、 联系传真:0592-6196768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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