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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6,3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和出口商,主要从事磷酸酯阻燃剂和其他橡塑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生产有机磷系阻燃剂和其他橡塑助剂等四个系列30多个品种,主要产品为有机磷系阻燃剂TCPP、BDP、TDCP、YOKE V6等和催化剂YOKE T-9。阻燃剂是阻燃技术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它是一种用于改善可燃易燃材料燃烧性能的化工助剂,广泛应用于各类有机材料和阻燃加工中。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建材、电子元器件、电器等多个领域。 2、经营模式 公司以“以销定产、购销对应”为基本经营模式,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和生产需要安排原材料采购,随后根据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安排相关产品生产,同时根据与客户之间协议以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锁定购销数量和购销价格,以完成销售。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由于国际石油低位运行,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下降,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8.20%。此外2015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大幅贬值也给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正面影响。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远销欧洲、美国、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中位居前列,在进一步稳固阻燃剂行业龙头地位的同时,向“全球领先的综合阻燃剂材料供应商”的战略目标稳步前进。 5、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国内阻燃剂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猛。近几年来,我国阻燃剂行业发展格局逐渐从以卤系阻燃剂为主的格局转向以卤系、磷系阻燃剂为主,有机磷系阻燃剂在我国尚属于成长性行业,因此我国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在市场规模扩大及产品结构调整方面具有巨大发展空间。在目前全球阻燃剂无卤化的背景和趋势下,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卤系阻燃剂占比正在逐步降低,有机磷系阻燃剂占比逐渐提高,结构性增长趋势明显,行业也将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573.44万元,同比减少23.98%;得益于国际石油低位运行,人民币大幅贬值,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减少28.98%,为76,729.26万元;公司期间费用15,564.55万元,同比减少17.57%;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28.05万元,同比增加49.78%。 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公司在维持传统业务规模优势、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产业结构调整新方向,明确了充分利用公司自身在有机磷系阻燃剂领域形成的竞争优势,利用自身对行业核心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的深刻理解,确定了向相关高附加值新兴领域转型的战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方向之一的液化天然气(LNG)用保温绝热板材一体化项目的进展,力争早日为公司贡献效益,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巩固市场份额,提高服务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适应经济新常态,为了应对市场竞争,采用多样化灵活销售策略,积极稳固在市场中的龙头地位。在巩固好现有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公司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从原有的简单销售产品,提升到为客户提供多种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完善产品结构,从各个层面、不同方向全面服务于市场,大大提升了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2、适应市场需求,推进产品转型 报告期内,为了适应市场对新材料的需求,公司积极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依托自身的技术资源和人才储备,研发生产出更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进行更新换代。这些产品具有结构新、壁垒高、应用领域高端、盈利能力强、更符合安全环保趋势等特点,受到下游客户的充分肯定。 3、坚持结构调整方向,推动战略转型项目进展 公司牢牢把握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坚持结构调整方向不动摇,按计划稳步、有序的推进LNG用保温绝热板材一体化项目的进程,完成了泡沫生产线、仓储物流工程等基建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该项目部分GTT认证工作,为未来形成销售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引进海外团队,开展电子材料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并形成了一定成果。 4、稳固安全生产目标,推动节能环保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各部门人员严格按照已实施的安全责任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为公司安全生产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公司保质保量完成销售业绩,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5、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同时通过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交流,回答投资者提问,增进投资者与公司交流的深度与广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公司在传统阻燃剂行业继续保持领头优势,贯彻实施产、供、销独立核算和考核机制,采用灵活多变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在充分掌握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的情况下,相应调整产品价格,始终保持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和竞争优势,结合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提升了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和占有率,促进了公司营销的健康稳定发展,为公司盈利做出了贡献。同时,公司也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向着“全球领先的综合阻燃解决方案供应商”稳步迈进。 2、公司转型项目——LNG用保温绝热板材一体化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中,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厂房建设、泡沫生产线的安装工作,积极进行相关的认证工作,为将来产品生产奠定基础。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泡沫产品已经通过部分认证。 3、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对研发方面的投入,对研发部门的设备进行针对性补强,同时加强对研发部门的人才投入,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依托公司研发中心的平台,不断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形成了完善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4、报告期内,公司在其他方面,诸如客户维护、管理层建设、人才培养、成本管控、安全生产、职工利益保护等方面都按计划实施,取得了预期的进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9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在江苏省宜兴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1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7、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人民中路2号,宜兴宾馆2楼2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 7、《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选举黄培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贾叙东先生和朱和平先生将分别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详见2016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第4、6、7、8、9、10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4月14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214203。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9; (2)投票简称:雅克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雅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④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十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⑦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具体规定为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具体流程为: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两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两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0-87126509;传真:0510-87126509 3、联系人:吴永春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6年4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雅克科技”(002409)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16-02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9:30在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沈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6年3月3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先生、贾叙东先生、朱和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数据分析说明。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来成长空间广阔。自2010年上市以来,公司连续进行现金分红,但仅在2011年度实施过一次每10股转增5股的股本转增方案。因此,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使公司股本规模满足企业未来发展做大、做强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沈琦先生提出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沈琦先生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有利于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沈琦先生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止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六个月内,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2)截止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计划。若未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送转股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66,320,000股增加至332,640,000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18元/股,每股净资产为3.84元/股,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27元/股,每股净资产为4.06元/股。 (2)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280,509.34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报告期内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901,768.4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1,628,302.78元,减去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17,962,560.00元,2015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3,044,483.68元。 公司拟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6,3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5元(含税),共计27,442,800.00元,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的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2,640,00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公司的资本公积余额。 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议和讨论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股本的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发表意见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以下简称为“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具体融资事务操作由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授信品种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业务等)活动中,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共同使用,并同时构成授信协议项下的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提供相互担保、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之间的相互担保。 本议案拟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直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止,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含现有业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整。 因此,公司董事会申请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止获得: 1、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对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提供相互担保; 2、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之间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进行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担保; 3、以上担保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200,000万元元整。从提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其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公司能够对担保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外销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及英镑。为合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0万元。业务期间为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为80,000万元(含),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止有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1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绩效考核和薪酬确定,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黄培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培明女士简历详见附后资料。本议案将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董事会秘书王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战略投资负责人。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王君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聘任钱美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钱美芳女士简历详见附后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议案》。 为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设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的相关信息。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变更,现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沈琦、沈锡强、黄培明,其中沈琦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黄培明、朱和平、沈馥,其中黄培明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良华、朱和平、沈锡强,其中陈良华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朱和平、陈良华、沈锡强,其中朱和平为主任委员; 风险控制委员会:沈锡强、陈良华、黄培明,其中沈锡强为主任委员。 上述变更,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培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后,正式生效。在此期间,贾叙东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相关职责。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相关人员简历: 黄培明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4月生,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黄培明女士自2000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专业知识扎实。现为上海铭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 黄培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黄培明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培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黄培明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钱美芳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1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宜兴万昌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江苏德威节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舟山万昌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10年1月加入雅克科技。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钱美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钱美芳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钱美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下午2:00在江苏省宜兴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秦建军先生、卞红星先生、秦旻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数据分析说明。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280,509.34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报告期内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901,768.4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1,628,302.78元,减去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17,962,560.00元,2015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3,044,483.68元。 公司拟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6,3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5元(含税),共计27,442,800.00元,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的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2,640,000股。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此次担保行为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含)进行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以下简称为“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具体融资事务操作由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授信品种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业务等)活动中,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共同使用,并同时构成授信协议项下的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提供相互担保、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之间的相互担保。 本议案拟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直至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止,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含现有业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整。 因此,公司董事会申请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止获得: 1、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对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提供相互担保; 2、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之间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进行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担保; 3、以上担保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200,000万元整。从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其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图 ■ (二)本次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融资担保的被担保对象均系本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主要数据为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1、上海雅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克”)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9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55号43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骆颖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雅克资产总额为1,005.21万元,负债总额为801.59万元,净资产为203.62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293.89万元,利润总额-5.44万元,净利润-9.51万元。无涉及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2、响水雅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雅克”)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1日 注册地点: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利东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三-(氯异丙基)磷酸酯、三(1,3-二氯丙基)磷酸酯、双酚A双(二苯基磷酸酯)、间苯二酚双(二苯基磷酸酯)、磷酸三乙酯、磷酸三苯酯、盐酸(副产)制造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响水雅克资产总额为15,318.25万元,负债总额为955.92万元,净资产为14,362.33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3,599.05万元,利润总额1,790.14万元,净利润1,332.03万元。无涉及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3、滨海雅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雅克”)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3日 注册地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瞿小新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三氯化磷、三氯氧磷、聚合氯化铝、磷酸酯无卤阻燃剂),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滨海雅克资产总额为23,499.02万元,负债总额为2,602.18万元,净资产为20,896.84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15,935.74万元,利润总额-1,482.97万元,净利润-1,590.67万元。无涉及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4、先科化学欧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先科”)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日 注册地点:荷兰阿姆斯特尔芬 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董事长:沈馥 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和原材料。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欧洲先科资产总额为21,350.71万元,负债总额为14,981.29万元,净资产为6,369.42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6,316.08万元,利润总额514.90万元,净利润377.79万元。无涉及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5、斯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洋国际”)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1月28日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3000万港元 董事:沈锡强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销售和服务、咨询和投资。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斯洋国际资产总额为11,958.96万元,负债总额为2,867.23万元,净资产为9,091.73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2,988.07万元,利润总额390.64万元,净利润427.72万元。无涉及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6、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9日 注册地点:宜兴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注册资本:16,63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琦 经营范围:化工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硫酸亚锡、硅油、聚醚、TCPP阻燃剂、TDCP阻燃剂、TCEP阻燃剂、双磷酸酯、复合阻燃剂、氯化亚锡、四氯化锡、复合发泡剂、发泡助剂BK、匀泡剂、二乙烯三胺、三乙烯二胺、胺催化剂、抗氧剂、纸桶、包装箱的制造、加工;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聚氨酯泡沫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深冷复合节能保温材料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辛酸亚锡、盐酸);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67,426.97万元,负债总额为31,938.35万元,净资产为135,488.63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89,834.93万元,利润总额12,174.02万元,净利润10,901.77万元。无涉及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7、先科化学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先科”)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6日 注册地点:美国亚特兰大 注册资本:1,000美元 总裁:沈琦 经营范围:进口和销售化工产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美国先科资产总额为10,316.90万元,负债总额为9,926.57万元,净资产为390.33万元人民币;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4,933.71万元,利润总额-218.81万元,净利润-180.62万元。 美国先科因定价方式、客源信息以及使用电子数据等涉及利用商业机密和法人资格的原由被列为第三方被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案件未有最终判决结果。除此以外,美国先科无其他涉及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之间提供相互担保、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之间提供相互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签订的合同为准。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公司有权根据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经营情况变化,在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直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止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范围内,适当统筹分配,调剂使用担保额度,(不局限于上述公司,包含当年度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此次被担保公司系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提供互相担保、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2、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全资独立法人,公司能够对担保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下转B103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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