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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一)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未出席董事情况 ■ (四)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简介 ■ ■ (六)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0,713,284.32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5,071,328.4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640,663,918.57元,减去实施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89,822,914.80元后,2015 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6,482,959.66 元。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201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449,114,57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9,114,574 股增加至898,229,148股。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介绍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以百货零售为主业,同时经营商业地产开发和房产租赁,辅以物业管理、酒店餐饮和广告信息。 1. 百货零售业态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是福建省知名的百货连锁企业。主力门店位于福州东街口商圈,地理位置竞争优势明显。公司百货零售业态的经营模式主要为自营模式和联营模式,联营销售占比在96%以上。联营模式下,由供应商提供商品在公司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由供应商的销售人员负责销售;在商品尚未售出的情况下,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公司不承担该商品的跌价损失及其他风险;在商品售出后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供应商按售价扣除与公司约定的分成比例开具发票给公司结算货款。自营模式下,由公司直接采购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公司负责商品的销售,承担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收益,其利润来源于公司的购销差价。在自营模式与联营模式下,公司与供应商长期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较强的品牌集合能力和稳定的供应商渠道。 2. 房产租赁业态公司房产租赁业态的经营模式主要为柜面租赁模式,其利润来源于向租户收取的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根据租赁对象不同,公司房产租赁业务可以分为三类:一类由公司运用购物中心理念,按公司统一规划租赁给其他品牌供应商或代理商用于商品零售服务,以满足各消费群体的不同需求;第二类是配合百货或超市门店零售业务,满足顾客其他消费需求的服务补充,例如餐饮、娱乐项目等;第三类为写字楼出租。 3. 商业地产开发公司商业地产开发主要以综合购物中心为主,与五星级酒店、超市、影院、KTV、餐饮等共同组成商业综合体进行运营。其利润主要来源于百货商场和酒店等业态的运营收入以及商铺、SOHO、写字楼、住宅等商品房的出售收入。公司目前在开发的商业地产项目包括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和福安东百广场综合体项目。在未来几年,公司将立足兰州、立足福安,创造局部竞争优势。 (二) 报告期内行业情况百货零售行业受经济下行压力、收入增长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增长乏力。行业发展不景气、竞争加剧,加之居民消费意愿和有效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故百货零售行业增长压力较大,形势比较严峻。公司主营业务受以上因素的影响,加之受地铁建设及东百大厦B楼项目改扩建的持续影响,造成百货主营业务销售业绩下滑。为应对行业阶段性发展的趋势,公司的整体经营模式也在做出积极有效的转型,逐步实现将“购物中心”的经营理念融入公司“传统百货零售”中,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特色化的消费需求。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二)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国际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国内经济增速继续回调,呈现稳中趋缓的发展态势。受此影响,百货零售行业景气度继续在低位运行,整个行业处于整合变革、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社会商品消费的增速逐年下滑。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00,931亿元,同比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达到近十年来的最低水平。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为258,999亿元,同比增长10.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为41,932亿元,同比增长11.8%;相比之下,网络购物发展迅速,2015年全国网上零售额为38,773亿元,比上年增长33.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88%,但增速已明显放缓,增长速度较去年减少了18.1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增速放缓。201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966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其中: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实际增长8.6%,比城市高出3.1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4%,创五年新低,从侧面反映出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缺乏推动物价上行的动力。 公司业务集中于福建市场。近年来,受多项惠闽政策推动,福建省经济发展态势良好,GDP增速和城镇化进程有了大幅提高。根据《2015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979.82亿元,同比增长9.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0,505.93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4.1%。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04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增长7.1%。福建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镇化率的稳步提升将进一步刺激零售行业的发展,促进消费市场繁荣。公司旗下门店主要位于福州,公司在福州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大洋百货、万达广场、天虹商场、王府井百货及泰禾广场等,与公司在福建区域形成竞争。 (一)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消费市场整体偏弱,在电商冲击、同质化竞争加剧、经营成本攀升等因素影响下,线下实体零售店利润空间受到不断挤压。面对持续低迷的百货零售市场,公司积极向购物中心业态转型,在立足主业发展的同时努力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以谋求突破。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619.68万元,同比下降6.88%,其中百货零售营业收入139,736.92万元,同比下降10.04%,百货零售毛利率13.52%,同比下降0.69个百分点;营业利润5,591.31万元,同比下降73.6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37.30万元,同比下降66.2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1,411.16万元,同比下降0.03%。 1. 百货零售业务 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从传统百货零售业态向购物中心业态转型延伸。公司现有东百元洪店、厦门蔡塘店两家门店为购物中心业态,报告期关闭了体量小、处于亏损状态的厦门明发店,新开了位于购物中心内的东百仓山店。东百大厦B楼扩建后将与东方东街店连通,加上今后兰州、福安项目建设完成后自持的购物中心项目,届时公司旗下门店将全面实现“购物中心化”。 东百东街店、东方东街店在地铁围挡的不利影响下,通过VIP超级乐周末、VIPDAY、国际化妆品节等活动形式,紧紧锁定VIP核心客群,珠宝首饰、化妆品、淑女装等优势品类业绩继续领先全省同行。同时,加快东百大厦B楼建设进度及商业布局规划工作,根据当前设计方案,B楼改扩建完成后,上述两家门店将相互连通形成一个总建筑面积逾10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预计未来将为公司带来较大的业绩增量。 东百元洪店作为公司旗下面积最大的购物中心,积极发挥其业态齐全的优势,紧抓“家庭、餐饮、娱乐”等主题,通过策划“环球马戏嘉年华、8米长的巨型蛋糕、福建首个巨型星空球幕电影院”等主题展,获得市场热捧,全年突破千万客流,再创历史新高。 厦门蔡塘店自2014年9月开业以来,目前已顺利度过培育期。通过策划多档聚客活动,全年客流稳步上升,开业首年全年满铺率、收租率达到95%以上,2015年已实现盈利。 东百仓山店于2015年9月19日正式开业,开业后新店稳固推广,围绕中秋、国庆、满月、集团店庆、VIP推广、双11、双12、圣诞及跨年等节点共策划了12场促销旺场活动,年内业绩主要指标均超额完成。 报告期,公司的会员及O2O营销服务APP——百乐荟正式上线,并在各门店进行全面推广;同时,公司与微信支付签订了合作协议,旗下各门店均实现微信支付结算功能。 2. 商业地产业务 报告期,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已竣工封顶,SOHO、写字楼销售良好,购物中心及金街已进入商业定位规划及主力店预招商阶段。 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全面完成地下基础的施工工作,正在进行1#-5#、10#-11#等6栋楼的建设工作,年内推出2#、11#产品销售,商业仍处于规划设计及产品定位阶段。2016年拟推1#、3#、5#、10#4栋产品入市,并完成2#、11#剩余产品的去化工作。 报告期内东百大厦B楼改扩建项目已完成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工作,初步完成地下桩基施工、地下1-3F及地铁衔接口的主体结构建设工作,预计2016年底前可全面完成地面10层的施工建设工作,后续的品牌组合及布局规划目前处于定位论证阶段。 3. 新业务拓展 为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并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积极开拓新的业务类型。2016年初,公司与平潭睿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福建东百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公司与平潭知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福建东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新设公司将致力于物流仓储及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开发、运营和管理。 4. 内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三会运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并依托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的作用,强化重大投资等科学决策能力,持续改进风险防范机制、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稳健运行,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和流程,完成向购物中心转型的制度建设配套工作,制定了购物中心商业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搭建了租赁合同租费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了供应商资源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二)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以百货零售为主业,同时经营商业地产开发和房产租赁,兼营物业管理、酒店餐饮和广告信息。公司在福建省零售业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A.报告期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44,803.03万元,较上期减少9.31%。其中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百货零售业务完成139,736.93万元,较上期减少10.04%。 B.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实现毛利额20,258.21万元,较上期减少13.91%。其中:百货零售业务实现毛利额18,891.61万元,较上期减少14.40%。 C.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为13.99%,较上期减少0.75个百分点;其中百货零售业务毛利率为13.52%,较上期减少0.69个百分点。 D.报告期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 ②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福州地区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35,638.07万元,较上期减少7.03%,主要是福州地区主力门店东百东街店、东方东街店持续受地铁施工交通围堵影响、东百B楼改扩建工程施工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销售同比下降。 ③公司主力顾客群一般为个人消费者,无法统计前五名客户情况。 (2)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人民币30,399.64万元,约占采购总额比重25.16%。 2. 费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现金流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三) 零售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分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门店变动情况 ■ 3. 门店店效情况 单位:万元 货币:人民币 ■ (1)厦门地区购物中心营业收入增长204.21%,主要是因为厦门蔡塘店于2014年9月新开业,报告期增长较多。 (2)厦门地区百货商场营业收入下降56.61%,主要是因为公司根据总裁办公会决议于2015年8月10日关闭子公司厦门明发店。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福州地区百货商场扣除自有门店,租赁门店每平米建筑租金为91.64元。 4. 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 单位:万元货币:人民币 ■ 5. 与零售行业特点相关的费用项目及变化分析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客户为中高端消费人群,实行VIP会员管理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会员约33万人,报告期内会员持卡购物率为53.60%。 (四)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5年,尽管宏观经济尚未回暖,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达到了66.4%,比2014年提高了15.4个百分点,充分发挥了经济增长“稳定器”的作用,内需(特别是消费)取代投资、外贸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数据来源:商务部) 报告期,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部署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这些政策有利于调整国民经济结构、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促进百货零售行业的发展。除此之外,我国城市化率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体制逐渐健全,供给侧亦在顺应市场,加之居民收入水平与消费能力逐步提高,居民消费开始从满足基本生存需求向提高生活质量转变,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为百货零售行业的持续发展创造了空间。 近几年,国内零售行业增长持续放缓,正处在行业整合、变革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实体零售业成本攀升、同质化竞争严重,传统促销方式在推动销售增长的作用上正逐步减弱,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另一方面则是网购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虽增速有所放缓,但仍远高于购物中心、百货等业态销售额的增长速度,越来越多的消费群体正在逐步向线上和移动终端渠道转移以满足多样、便捷的购物需求,线上与线下渠道正加速融合,全渠道覆盖成为趋势;同时,随着居民消费层次的提升、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性消费需求释放,消费者对于消费体验的需求不断提高,迫使实体零售业尽快转变经营方式,回归商业零售本质,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发掘自身在消费需求满足上的优势,实现精细化、特色化运营,与时俱进,以谋求转型突破。 2. 经营计划 2015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7.8亿元,实际营业收入为16.26亿元。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到消费市场增长乏力、实体零售店成本上升、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加之公司位于东街口商圈的两家主力门店因地铁施工围挡、东百大厦B楼改扩建使得客流有所减少,东方群升店进行业态调整,厦门明发店关闭减少经营面积,综合影响了公司的营业收入。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具体如下: (1)商业零售业务:公司经营重点在于通过对现有门店业态的调整、组合与营销创新,提升商场客流量及销售收入,同时提前完成东百大厦B楼建成后的业态组合及布局规划工作,通过东百东街店和东方东街店间的联动营销,巩固及提升其优势品类的市场份额,并强化国际化妆品品类的品牌优势。2016年度,公司计划实现零售业务营业收入15.3亿元。 (2)商业地产业务:加快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SOHO、写字楼的全面销售去化及回款进度,购物中心部分完成商业整体规划、布局及业态落位工作,推进超市、影院、大型餐饮等主力店的意向洽谈工作;推动福安东百广场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年内完成1#、3#、5#、10#单体竣工验收,完成2#、11#的交付工作,开始6#、7#、8#、9#楼主体结构的施工建设;三期商业综合体正式动工,商业部分完成主力店的预招商工作;加快东百大厦B楼的施工进度,2016年底实现项目整体封顶,并做好重建后的规划布局及品牌预签约工作。2016年度,公司计划实现地产销售业务营业收入12亿元。 (3)对外投资业务:确保现有投资项目按既定计划实施,同时甄选符合国家政策并与公司主营相关联的产业进行投资,积极拓展新的业务类型,优化企业的业态结构。 2016年,公司计划加快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福安东百广场项目、东百大厦B楼等项目建设,同时对东百元洪店、东百仓山店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拓展新的业务类型,为确保2016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销售回款、银行借款及发行短期融资劵等各类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保证公司资金需求。 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三)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将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东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厦门世纪东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福建东百红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福州东百超市有限公司、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福安市东百置业有限公司、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东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莆田东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东百广告信息有限公司、福建洲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兰州东百投资有限公司、莆田东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16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第九项“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部分内容。 (四)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于2016年3月29日在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副董事长魏立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刘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洪波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顾琍琍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红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0,713,284.3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071,328.4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640,663,918.57元,减去实施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89,822,914.80元后,2015 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6,482,959.66 元。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201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449,114,57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0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2016年度的结算融资业务,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周转及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2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的期限、授信品种、价格等具体条款由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协商确定。其中公司本部为19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40,000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和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一)2016年度授信额度 1、2016年度公司本部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9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 2、2016年度控股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 (二)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活动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借款合同或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可以对贷款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托借款融资、结构化融资、票据融资、黄金租赁、信用证、保函、其他融资结算业务,不限转贷次数)、借款利率、担保方式(包括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借款主体等做出适当调整。公司办理与上述授信有关的事项,以业务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和福安市东百置业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要求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及借款方式由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再报公司另行履行审批手续,不在公司2016年度授信额度内。 (四)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5,000万元的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16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整。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整(含子公司年报审计费);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整;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获取较为稳健的低风险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滚动操作,主要投向一月以内的国债逆回购产品,作为公司日常现金管理业务的有效补充,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子公司清算费用的议案》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莆田东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东百店”)因出租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已于2010年11月终止经营。在历时5年诉讼仍无结果后,公司判断莆田东百店已无持续经营可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母公司对莆田东百店的长期股权投资1,000万元及其他应收款25.44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影响金额为1,025.44万元。该项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合并报表不产生影响。 (二)根据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关闭子公司厦门东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明发店”),并于2015年9月17日成立清算组开始对其进行清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厦门明发店仍处于清算阶段,已产生清算费用754.99万元,该清算费用对当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项至第十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公司201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计划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后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且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5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国债逆回购市场管理闲置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子公司清算费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子公司清算费用事项符合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为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项至第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安排,且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及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 449,114,57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总股本449,114,57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49,114,57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898,229,148股。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事项。 (二)经审慎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规定要求,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合理可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事项的董事中有3名董事持有公司股份,分别为副董事长魏立平先生、董事刘夷先生及宋克均先生,上述3名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均投了同意票,并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事项时投同意票。 (四)公司发函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高送转事项的表决意向,其表示将在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投同意票。 三、公司董事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公司全体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6个月内,不存在协议买卖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增减持公司股份、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参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公司全体董事在未来6个月内无增减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事项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部分股改限售股解禁的情况,解禁数量为251,680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本次高送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申请年度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16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对外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公司与子公司间、各子公司间的担保) (一)2016年度预计担保具体情况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对外担保具体事宜,并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对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和被担保人等做出适当调整,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主体基本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认为:本次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因此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2016年度担保额度均系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间、各控股子公司间为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所互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需求;且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8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8 %。 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16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30万元整。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0万元整(含子公司年报审计费);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整;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于2014年4月开始筹备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4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4号《关于核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及魏立平、薛建、李鹏、宋克均、刘夷、孙军、聂慧、翁祖翔、刘晓鸣等九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05,891,98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1元。 截至2015年3月26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46,999,997.80元,扣除支付给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承销保荐费6,469,999.98元、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法律顾问费、财务审核、验资费43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0,091,997.82元,其中新增股本105,891,9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534,200,017.8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5)验字 A-001 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注:(1)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4,053.00万元尚未扣除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机构法律顾问费及财务审核、验资费等43.80万元。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专户期末余额320.50万元包含暂未支付的中介机构财务审核、验资费8.8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与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在福州签订《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15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已得到切实履行,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形。 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后,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存款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用差额。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下转B9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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