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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691,683.8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869,168.39元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178,822,515.49 元。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3,375,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913,750.00元,占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036,262.18元的30.63%,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201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研发和销售化学制剂药为主要业务的医药制造企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吉林强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后进入中药行业,丰富了药品品种储备,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产品主要涵盖眼科用药(抗白内障类)、抗微生物药(头孢菌素类)、抗微生物药(喹诺酮类)和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等细分治疗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莎普爱思滴眼液、大输液和头孢克肟产品等,其中莎普爱思滴眼液在抗白内障药物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

  2.2公司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原材料和辅料的采购。质量管理部与采购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根据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制订物料采购计划后,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的数量、规格等要求,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进行物料的选购。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常年保持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保持几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保证了公司原材料的供应和价格的稳定。

  生产模式: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按GMP规范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管理,监督安全生产,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质量评价。

  销售模式:公司的产品通过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实现对零售终端和医院终端的覆盖,个别医疗机构由公司直供;非招标产品依市场实际情况自主定价,招标产品以政府确定的招标价格为主。

  2.3行业情况

  2015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严峻,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增速放缓、稳健增长将成为国内医药行业的新常态,医药企业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形势加剧、城镇化进程推动和医保体系不断完善等多重因素的驱动下,国内医药市场将持续扩容;另一方面,受医疗体制改革、医保控费带来药品招标的降价压力以及合理用药、限抗生素等政策,医药行业的竞争更趋激烈。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报告期内增减”情况以公司从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取得的现有数据为准。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 报告期内主要发展情况

  2015年度,公司在进一步提升内涵式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外延式并购,初步完成了从以西药为主到西药和中药相结合、从单纯的医药工业到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相结合的产业布局。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1,670,916.78元,同比增长20.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036,262.18元,同比增长34.10%。2015年度,公司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6.1.1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确保莎普爱思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营销管控力度, 进一步拓展产品市场空间,同时重点发挥莎普爱思滴眼液销售的“渠道全程管理”优势,优化服务方式,加强对市场秩序管理和价格维护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渠道资源扩大产品销售。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加大OTC产品的品牌宣传,并策划全国性的宣传教育公益活动,提高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度、美誉度、忠诚度。报告期内,莎普爱思携手北京卫视《养生堂》联合举办了10场“点睛中国——关注白内障中国行”大型公益活动;与河北经视频道联合举办了“善行河北,夕阳最美”活动;与广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DV现场》栏目联合举办了孝心重阳节大型公益活动;同时,莎普爱思推出的一项着眼于“关爱老年生活”的大型公益活动——“明亮眼睛、幸福晚年”,幸福晚年大型公益活动主要专注于中老年的精神世界,通过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为中老年提供真正安乐幸福的晚年生活。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力推进莎普爱思品牌推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被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授予“2015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2015中国化学制药行业OTC优秀产品品牌”、“2015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其他各科用药优秀产品品牌”,并荣获了“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商标示范企业”等称号。

  6.1.2收购吉林强身药业,布局中药大健康产业

  中药行业是我国重点扶持的战略性行业,也是引领“大健康”产业壮大的中坚力量。近些年来,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布各项法规政策支持中药行业的发展,行业增长迅猛,未来发展前景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吉林强身药业100%股权以及新建、技改4个项目。吉林强身药业是一家以中成药制造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拥有165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77个为OTC品种,5个为独家中药品种,其中复方高山红景天口服液、四子填精胶囊、驱风通络药酒等药物在中老年人群中有着广泛的客户群体。本次收购吉林强身药业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吉林强身药业100%股权,在保持原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布局中成药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拓宽产品种类,将使公司在“大健康、中老年、OTC”的业务发展方向上更进一步。吉林强身药业于2015年12月完成股东、公司名称等事项的工商变更,成为莎普爱思全资子公司。

  6.1.3规范公司质量管理,顺利通过新版GMP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以新版GMP管理为核心,严格按照新版GMP要求,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GMP管理实施水平,规范公司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受市级药监部门检查2次,接受GMP认证检查2次,检查结果均无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接受省、市药监部门产品质量抽检共18批次,合格率达100%;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新标准公司修订了相应文件,并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执行。公司新厂区口服溶液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栓剂生产线均通过了新版GMP认证;公司本次获得新版GMP证书,有利于稳定提高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6.1.4顺利通过新版GSP认证,子公司进军医药商业

  报告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销售公司通过现场验收并于2015年4月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新版GSP证书;莎普爱思销售公司2015年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大药房亦于2016年初通过了新版GSP认证。通过GSP认证,是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和莎普爱思大药房经营发展的基础条件,将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更专业化发展医药商业,连通医药制造到医药流通的产业链,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药品质量,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确保药品经营的安全、合理、有效。

  6.1.5继续推进产品研发工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给合,加强与研究院校的合作力度,进一步增加研发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步伐,及时跟进新药审评审批进度;继续抓好新药和保健食品的开发工作,结合公司优势,力争形成有特色、有竞争力的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5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浙江省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鉴定验收等项目申报以及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6项;在研项目苄达赖氨酸胶囊、新一代抗白内障药物等新药研发有序推进,3个3类新药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申请临床资料在国家药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1个保健食品申请注册并在国家药监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审评,其他保健食品研发有序推进中;取得实用新型授权专利1项。

  6.1.6积极推进新厂区建设,顺利完成老厂区搬迁工作

  莎普爱思为配合平湖城市建设发展和改造规划,将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的老厂区整体搬迁到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的新厂区内。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老厂区的搬迁计划和新厂区的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新厂区搬迁项目等项目建设,重点完成口服液车间、固体制剂车间、栓剂车间、仓库等项目建设,完成新厂区办公楼的建设和装修等工作,做好各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安评等工作。2015年底前,莎普爱思顺利完成了老厂区的整厂搬迁工作。莎普爱思从老厂区到新厂区,不仅仅是硬件和软件的升级更新,新起点、新征程,也彰显着莎普爱思打造“百年莎药”的信心与决心。

  6.1.7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好保障.

  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强化内控审计的同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等要求,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同时,以经营目标为导向,以GMP管理为核心,将关键业绩指标和重点工作层层分解,建立责任制,对各级管理者实施绩效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工作,全面推进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员工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公司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的环保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排放,通过ISO14001年度审核等。

  6.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1,670,916.78元,同比增长20.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036,262.18元,同比增长34.10%。主要系公司重点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销量增加所致。

  6.2.1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收入和成本分析

  2015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21,670,916.78 元,同比增长20.39%;共发生营业成本 242,964,809.53 元,同比增长8.08%。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说明一: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说明

  (1)滴眼液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莎普爱思滴眼液销售量的增加,从而实现营业收入增加,毛利率同比增长。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患者健康意识的提升,以及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二是公司在莎普爱思滴眼液上加大广告投入并注重广告效果,同时公司在坚持常规地面活动外,还多次与媒体联合举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型公益活动。如与北京卫视《养生堂》联合举办“点睛中国——关注白内障中国行”大型公益活动,与河北经视《经视新闻眼》联合举办“善行河北,夕阳最美”大型公益活动等,通过活动让更多人了解了白内障以及白内障造成危害,同时提高了莎普爱思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使得产品销售同比增长。

  (2)大输液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大输液产品受到医保控费、招标政策的影响,大输液产品销售量同比有所下降,营业收入、毛利率同比也有所下降。

  (3)头孢克肟产品:报告期内,在医保控费、招标价格走低、合理用药和限抗政策的大环境影响下,依据公司头孢克肟分散片、头孢克肟颗粒产品的特点,经销商调整销售策略,采用渠道(临床渠道、物流渠道等)下沉等方法,并重点开发连锁大药店,特别是加强对全国百强连锁药店的开发,提高公司头孢克肟产品终端市场占有率。

  说明二:分地区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大投放广告力度的同时还与媒体联合举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型公益活动,提高了莎普爱思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使得莎普爱思滴眼液在全国各地销量同比增长,特别是华北、西北和西南三地区的销售同比增长超过30%。

  报告期内,各地区的销售毛利率整体保持稳定。公司滴眼液产品在全国范围销售,大输液产品主要在华东地区销售,部分销往华中及华南地区,滴眼液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远高于大输液产品。由于报告期内大输液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整体下降,公司采取了重点销售大输液产品中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治疗性大输液产品,减少普通大输液产品的销售,普通大输液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华东地区的销售减少,大输液产品所占的销售比重降低,整体的销售毛利率有所提升;而在治疗性大输液产品销售增加的华中及华南地区,因大输液产品所占销售比重增加,整体的销售毛利率有所降低。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注1:报告期内,本公司头孢克肟分散片是委托优胜美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注2:报告期内,除本公司自行销售的8片装头孢克肟分散片和8袋装的头孢克肟颗粒外,其他规格的头孢克肟分散片及头孢克肟颗粒均由浙江优胜美特医药有限公司作为全国总经销。

  产销量情况说明

  说明1:莎普爱思滴眼液是公司核心产品,1997年获得国家眼科二类新药证书,是国内唯一拥有商品名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产品,主要治疗早期老年白内障。根据S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我国眼科用药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4年,公司莎普爱思滴眼液在全国白内障药物市场占有率28.23%。

  报告期内,莎普爱思滴眼液生产量为2,689.56 万支,同比增长 42.13%;销售量为2,487.94万支,同比增长30.82%;库存量为267.99 万支,同比增长302.54%。莎普爱思滴眼液库存量和生产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4年公司年产能为2,000万支的滴眼液生产线正式投入生产,由于受到产能的限制,莎普爱思滴眼生产量为1,892.35万支,销售量为1,901.83万支,造成2014年库存量仅为66.58万支;二是随着莎普爱思滴眼液销售量的增加,为保证正常市场供货,公司适当增加产品库存量。

  说明2:头孢克肟分散片和头孢克肟颗粒库存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头孢克肟分散片和头孢克肟颗粒库存量分别为0.83万盒和0.43万盒,公司生产的头孢克肟分散片和头孢克肟颗粒GMP证书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需要重新按照药品新版GMP进行认证,为保证市场供应,因此增加产品库存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如下:

  ■

  注: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已合并列示;上述前五名销售客户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医药工业的采购成本为采购头孢克肟分散片的成本。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说明1:滴眼液和头孢克肟颗粒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产品销售量的增加,从而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

  说明2:大输液成本下降主要是受到医保控费、招标政策、合理用药等政策影响,使得大输液产品销售量同比下降,使得其生产成本也同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

  注: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列示,对供应商一的采购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和委托生产产品的采购;上述前五名供应商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费用

  ■

  ■

  ■

  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3.59%,主要为了扩大莎普爱思滴眼液产品的销售,公司加大广告投入,同时公司在坚持常规地面活动外,还多次与媒体联合举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型公益活动,使得广告费用和市场推广费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大输液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36%,从而使得运输费用同比有所下降。

  说明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10.59%,主要是公司仅在2015年12月份发生了银行借款,致使利息支出同比减少较多。同时,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从而减少了利息收入。

  3、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情况说明

  2015 年,公司研发投入 3,121.06万元,同比增长11.54%,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3.39%,占母公司营业收入的3.43%,公司母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本报告期的研发投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比例的要求。

  4、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2.2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6.2.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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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注1:2012年10月,本公司收到平湖市新一轮城市开发建设征收工作指挥部通知,本公司位于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的厂区被平湖市人民政府因城市改造规划列入征收计划。2012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补偿协议》,根据搬迁补偿协议,本公司因老厂区搬迁应取得补偿款11,711.37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厂房及土地尚未移交。

  注2:报告期内,商誉同比增长100%,主要系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后,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异被确认为商誉所致。

  6.2.4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细分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医药制造细分行业主要为化学制剂药行业。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细分治疗领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制造产品以化学制剂药品为主,涵盖眼科用药(抗白内障类)、抗微生物药(头孢菌素类)、抗微生物药(喹诺酮类)和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等细分治疗领域。

  按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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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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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以1985年《新药审批办法》中药品注册分类为准;

  注2:头孢克肟颗粒、头孢克肟分散片以1999年《新药审批办法》药品注册分类为准;

  注3: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以2002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品注册分类为准;

  注4: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因申报生产时间较早,现无法确定产品注册分类。

  6.2.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增资2,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莎普爱思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万元;莎普爱思销售公司投资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大药房,莎普爱思大药房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报告期内的实际出资额为10万元;公司以3.46亿元收购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强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

  6.2.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

  注1:以上经营范围为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的经营范围。

  注2:以上本期净利润为控股子公司从纳入合并范围到报表日的净利润。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大药房有限公司和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长:陈德康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6-00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莎普爱思”)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35,724.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744.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上市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70.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4.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912.7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88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42.75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4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055.4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7.29万元。

  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676.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投资建设研发质检中心大楼为公司进一步落实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企业研发战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速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在全国40个营销网点的基础上,利用募集资金新建110个营销网点,以形成覆盖全国23个省市的“广宽度、高深度”的OTC市场营销网络,同时引进营销ERP管理系统。为提高公司滴眼液在全国的覆盖率,为更多区域的患者服务,并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加强公司营销总部与各营销网点的业务联系,加快市场信息的反馈与处理,增强市场策划和市场开拓能力,在整体上提高公司营销管理水平。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其他

  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3,504.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41.64万元,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占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35.4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建设完成。

  根据公司2016年3月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共计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已完工,另一条生产线正在建设中。

  [注2]: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之说明。

  [注3]: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6-01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2,623,617.70 元人民币(不包含利息)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建设完成,现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6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35,724.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744.75万元,于2014年6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上市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70.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4.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28号)。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新建年产2,000万支滴眼液生产线项目;2、新建年产2,200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3、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目;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3,504万元,计划在全国40个营销网点的基础上,新建110个营销网点;建成后,形成覆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的“广宽度、高深度”的OTC市场营销网络。该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建营销网点的租金、装修、购置办公设备、车辆以及ERP营销管理软件。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新建110营销网点的建设,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416,382.30元 ,结余募集资金22,623,617.70 元。

  由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与新建年产2200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为同一银行帐户,因此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未包含产生的存款利息。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1、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的询比价制度,较好地控制了装修、办公设备、软件等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2、受宏观经济影响及新建营销网点的下沉,公司在三、四线城市的办公用房的租金费用较低,使的该项目网点租金大幅降低。

  四、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结余资金22,623,617.7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建成,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并将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2,623,617.70 元人民币(不包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认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莎普爱思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鉴于莎普爱思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因此,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均同意莎普爱思上述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安排,但是,上述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安排尚需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经莎普爱思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而且,公司需承诺补充的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下转B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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